江歌案: 为什么江歌母亲请愿判凶手死刑? 日本法律原来是这样

2016年11月,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遇害,日本警方随后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江歌同住女生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时隔一年,当地时间2017年11月11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和志愿者在日本东京池袋发起请愿。由于日本执行死刑案件非常少,请愿希望判处陈世锋死刑。该案将于今年12月11日-15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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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江歌母亲和志愿者在街头请愿

​可能大部分读者会有疑问,为什么日本死刑案件会非常少?是因为犯罪率低吗?其实不然。

在日本,执行死刑的手段类似英国曾经使用过的长距坠落绞刑法。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由于有部分法务大臣以宗教信仰为理由,在任内拒绝签署死刑执行令。死刑通常在非周休二日及国定假日在看守所执行,刑场会有一个祭台,依死刑犯的宗教信仰不同而设置。

行刑时,会先依受刑人的身高不同而决定绞绳的长度,然后由三名刽子手各自按下三个按钮,但只有其中一个会产生作用。当按钮按下时,地上的活门便会开启,死刑犯便会瞬间从高处坠落,系在死刑犯颈部的绞绳会瞬间将头部向后拉,以致颈椎折断造成严重骨折,中断大脑对其他器官的指令,使死刑犯失去知觉,然后心脏停止跳动,造成死亡。

由于大部分法务大臣在任内拒绝签署死刑执行令,这样长年累月下来就会存下来大批未决的死囚犯人,目前日本在押死囚犯人有一百多号人,其中最关押时间最长的是1967因为在福冈市发生的抢劫防火杀人案而被捕的犯人,现年已经七十岁,已经关押了五十年。判处了死刑之后这么长时间不执行,用税金养着他,还得加强看守以免逃脱,是不是有点浪费税金的嫌疑呢?也不能完全那么说,除了上面说的有些法务大臣因为个人原因不愿意杀人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理由使得死刑不能执行。据说历代法务大臣上任时都会拿到一张名单,上面列了绝对不能杀的死囚名字,意思是这些人虽然被判了死刑,但检察方知道这个案子做的有点不太硬气,有可能是冤假错案,所以胡乱杀不得,留等着以后看是不是有可能纠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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