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8月31日到9月5日,我们定了去查尔斯顿度假一周的计划。旅行总是让人欢呼雀跃,31日我在家打包一整天,鞋子一排、内衣泳衣一小包、零食水果一大包、太阳镜相机化妆包外加花衣裳一大摞。。。总把衣柜卧室客搞得乱七八糟的我竟能把旅行箱收拾地整整齐齐,一目了然。
收拾好行装之后Richard也下班回到家,我俩欢呼雀跃地把大箱小箱塞满后备箱,喝着可乐唱着歌出发了。
我俩像刚放暑假的小学生开心过了头,结果走错路了,本来5个小时的车程走成了7个小时,只好在路上找了间motel,休息一晚第二天再出发。即便如此,旅行的兴致还是高昂不减。
一波三折后终于到了目的地。这个城市美得像动画片里的城市,高高蓝蓝的天飘着白白的云,郁郁葱葱的树悠闲霸道地长在人行道上、宽阔地港口水面上优雅地立着长桥;一对对情侣在码头上迎着夕阳悠闲地吹着海风,有的朝气蓬勃、有的白发苍苍。不需要怎么说服我就爱上了这座海港小城市。
2.
在这样温暖闲适的小城镇里开车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因为到处都是一幅画,想成为画里的风景最好还是不要呆在车里。所以我们租了两辆自行车,希望可以飞扬在每个美丽的画面里。
早晨睡到自然醒,掀开窗帘的一条缝外面的世界总是阳光满满,胡乱洗把脸抓一件花衣裳换上就往外冲,不想错过这大好时光。每天早上去一家本地咖啡馆买一杯醒神咖啡,配两个蓝莓面包。咖啡馆很小,可是每天早上都满满的人流。喝完咖啡跨上自行车,没有地图没有方向,到处瞎溜达瞎晃,就算迷路了也是迷失在美丽的路上,我们不介意。
我俩都爱上了这座小城市,晚上躺在床上都在想希望可以搬来这里生活。
3.
9月1号一整天Richard 都在跟我说晚上要带我去一家很典雅的餐厅,还忍不住一直问我要穿哪件裙子,问我要不要化妆卷头发,我嘴上没说心里想着他是不是嫌弃我衣衫不整仪表不佳,埋怨着男人都是食色动物。
订好了7点钟的晚餐,三点钟还没到Richard就非得拎着我回酒店洗澡收拾化妆打扮,这个男人是有多么嫌弃我的外貌啊。悻悻地拖着双腿和自行车回到了酒店,心里嘟噜着干嘛非得化妆打扮,我才不信不化妆人家就不让我去吃饭了。
虽然不情愿但我还是拖拖沓沓地完成了所有步骤,收拾地像个人样了。转头发现Richard也在收拾打扮起来了,洗澡、刮胡子、摆弄头发,还穿上了他平时不怎么穿的白裤子,这个男人到底想干啥,不会是要去见总统吧,我心里嘲笑着他。
五点钟刚过我就被拖出了酒店,可是我却不能决定要穿哪双鞋子来配我的裙子,跟裙子比较配的那双走起路来脚痛,耐克跑鞋走起路来倒是舒服,可是和裙子实在太不搭。Richard说,哪双你比较喜欢,我果断回答耐克。“那就穿耐克,谁管他搭不搭呢,舒服最重要。”就这样穿着精致地裙子,搭配着跑鞋出门了。
夏天还没过去,傍晚五点钟天气还热。Richard不停地冒着汗,腋下已经汗湿了,为了风干腋下的“印记”他架起手臂一摇一摆地走着,像只中暑的鸭子,我也架起手臂学他走路,气得他对我吹胡子瞪眼。
4.
查尔斯顿是个海边城市,这家餐厅就建在海港上,听说露天的餐桌就临在海上,低头就能看见海浪缓缓地拍着。十五分钟就到了餐厅,才五点半,Richard提议我们去附近的码头吹海风看夕阳。
码头延伸到海里,码头上有相互依偎的情侣头靠着头等着看夕阳,有相互追打跑闹着的小朋友,还有拍照留念的旅客。我们走到码头的末端,Richard提议说我们在这里留张照片,我说好啊。附近有三位奶奶年纪的阿姨也在忙着合照留恋,似乎把儿童车上的小baby忘得一干二净了。
听说我想请她帮我们拍照,她欣然答应,并且和我攀谈起来,说他的儿媳妇带着儿子去墨西哥庆祝生日去了,所以她们姐三在照顾宝宝。
阿姨热心地说,你们去那个角落照照片吧,哪里的背景风景特别好。我拽着Richard往那边走去。
站好立定,阿姨问我你们要全身嘛?还没来得及回答,我看见Richard单膝下地,缓缓地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红盒子,除了惊喜还是惊喜,他缓缓地开口,Dani 嫁给我好吗?
我已经哭得稀里哗啦了,听到帮我们照照片的阿姨欢呼着说“yes yes say yes”我才意识到我要说些什么才对。
这里这么美,实在不适合说不!!!!!
哎,运动鞋啊运动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