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行CPR抢救醉酒女子:是英雄救美还是闹剧一出?

2015年2月24日,在北京朝阳区发生一起消防队员出警归途中抢救路边一醉酒女子的事件,该事件被众多媒体作为“正能量”新闻报道,却在医务人员中引发了一片吐槽。

事件回放

今年2月27日,《北京青年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报道:

2月24日0时30分,朝阳消防某中队官兵在出警返回途中,发现路边绿化带中好像躺着一位女子,立即停车查看。近距离观察发现,该女子大约三十多岁,已处于昏迷状态,周围还有浓烈的酒精气味。

见状,驾驶员蒋某某立即对女子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脉搏和呼吸都极其微弱,需要急救,蒋某某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CPR)。

经过3分钟的紧急救援,女子慢慢有了知觉,说自己口袋里有药,蒋某某在其口袋中找到了速效救心丸让该女子服用。由于救护车尚未到达,为节省时间,消防官兵便用高喷车将该女子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没想到该医院未设急救部,无法进行后续治疗,只好等待民警和急救人员到场。

在等待过程中,女子的身体慢慢恢复,称自己家就在附近,可以自行回家,蒋某某和战友为女子拦了出租车,并掏出300元钱将其送上了车。

据了解,蒋某某持有红十字会急救证已经五六年了,虽然每年都要进行心肺复苏的培训和考核,但是并没有真正实际运用过,这次偶遇路人昏迷竟用上了。"没想到头一次实践就救活了一个人,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这篇描述"英雄救美"成功的报道,对平常人看来充满了正能量,但是被誉为"非正常人类研究者"的医务人员们看到这篇报道后,大家的职业病又来了,看看大家如何吐槽吧。

@FTD月(江苏省某医院心内科医生):这里还用不到CPR吧?只是个酒醉的,这真是有证的人做的事?

@孤月(广东省某医院急诊科医生):对体格检查表示怀疑,人家本就没事,喝醉了睡着了而已,还给压醒了。不过是应该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睡觉。

@Du心(湖南某三甲医院普外科医生):这也能考过?还连续几年参加了培训?这培训咋培的?

@雪天使(辽宁省某医院急诊医生):这认证真的有含金量?医界承认吗?

@至尊情人(内蒙古某医院急诊医生):扰人清梦啊……这复苏时机掌控得说不过去……这急救证书……难得一见啊 !

@临床小龙(江西省某医院住院医生):消防队员勇气可嘉,但判断能力仍需加强。

笔者作为曾经的业内人也"斗胆"吐槽一下。

槽点一:无意识=昏迷?

首先消防队员说周围有浓烈的酒精味,拍打喊叫醉酒女子都没反应,就说患者没意识,处于昏迷。其实在醉酒状态下,临床分期可分为兴奋期、共济失调期和昏睡期。所谓昏睡,指意识清晰度水平较意识模糊更低,环境意识及自我意识均丧失,患者处于熟睡状态,不易唤醒,强刺激可被唤醒,醒后答非所问,停止刺激后即进入熟睡状态,但是昏睡不等于昏迷。消防队员一上来评估意识并没错,但在拍打喊叫时,有没有观察患者的肢体活动?如果有肢体活动说明患者是昏睡的,反之则为昏迷。通常意识障碍的醉酒者大多有肢体活动,但不一定有意识。

槽点二:脉搏呼吸微弱就要CPR?

据消防队员回忆,他给醉酒女子把脉,觉得脉搏微弱,基本没有脉搏,呼吸微弱,有生命危险,然后就CPR了。消防队员评估醉酒女子的生命体征也没什么问题,问题就是是否有必要动用CPR?这是最大的槽点,我们复习一下CPR的指征:室颤、无脉性室速、无脉性电活动和心搏停止,以上四者的共性就是没有脉搏呼吸。醉酒者通常脉搏细速,消防队员摸到了,但觉得没有脉搏,请问这到底是有还是木有啊?脉搏呼吸微弱你就觉得要做CPR,请问消防员蜀黍你怎么拿的证?

槽点三:速效救心丸说明有心脏问题?

患者醒了,说口袋有药,然后消防队员找到了"速效救心丸",给她服了2颗。似乎给人以这位女子本来就有心脏问题的感觉,但其实这是错觉!如果真是心脏问题导致无脉性心律失常就算是速效救心丸也没用。那出现速效救心丸的原因是什么?笔者以前在某部队医院急诊室当免费劳动力时遇到过一个女患者,说自己心悸、胸闷、呼吸急促,以前用过速效救心丸好一点,我们给她查了心电图,结果除了窦性心动过速什么也没有,查了其他项目,怎么也查不到异常,最后让心理科搞定了。焦虑症,一种女性发病率高于男性的神经症,会引起植物神经症状,如心悸、头晕、胸闷、呼吸急促、口干、震颤等等,若急性发作症状更加明显。由于这样会让许多人误服速效救心丸,笔者认为,所谓的"效果",不过是服药后心情放松而已,类似安慰剂效应。

那么如果遇上这类醉酒者躺马路了怎么办?如果生命体征没问题的话只要侧躺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因呕吐而引起的误吸,注意保暖,呼叫救援就可以了。

后面救护车未到达就走人和医院没急诊部这些就不吐槽了。

槽点四:不经过医疗处理就让她回家了?

后来女子慢慢恢复,说自己能回家,消防队员们又自掏腰包拦下出租车让其回家。这又是个让许多医生无语的槽点,如果该女子真是消防队员认为的心源性猝死,我相信哪个医院的医生都不敢轻易放她回家,心源性猝死的病因如果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复发率极高,到时她还能成为那"幸运的1%(猝死抢救成功率)"吗?况且就算现在女子有了意识,但还是在醉酒状态,根据出租车的行规,醉酒者乘坐应当有一人陪同,万一出了什么事,这位消防员蜀黍,你会后怕吗?恐怕这时,出租车司机已经胆战心惊了吧,如果还知道这女子是被那位消防员蜀黍"摁回来"的,他还会接吗?

现在红十字会不断提出院外急救的重要性,普及CPR,让百姓们知道如何做CPR,但是通过这件事我们知道这培训结果是啥样的了。知道如何做还不够,更要知道为什么做,做好评估很重要。我知道CPR培训会讲到这个,但究竟有多少人听得进?消防队员最后说,头一次实践就成功了,很有成就感。这到底是成就感还是自我陶醉?这让很多医务人员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想对这位消防员蜀黍说,勇气虽可嘉,但救人不是救火,建议回炉返工!另外对报道及转发的媒体同仁们问一句:你们真的在传播真实可信的消息吗?

恕笔者最后再毒舌一句,这不是一则传递正能量的新闻,而是一出让医务人员哭笑不得、粗制滥造的闹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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