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抄袭,谢绝原著粉--“恶棍天使”观后

和女儿一起看的,女儿全程爆笑,声震影厅!我估计从此之后邓超、孙俪两口子在我女儿心里就成了喜剧天才的代名词了---好纠结啊,我要不要告诉她,其实这就一篇抄袭文章,原著是一个叫“周星驰”的真正的喜剧天才写的。

   这片子里的几乎所有梗都是抄袭而来,认真梳理的话,以周星驰为主,赵本山为辅,憨豆先生打酱油。这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作文写得不好,老师对我说“你多看看别人怎么写的啊”。于是我就看啊看,看啊看,一时冲动抄一篇,抄一篇啊老师赞,老师赞啊班上念,班上念啊同学举报...从此痛改前非,继续写自己磕磕碰碰的烂文字。

   抄袭不是罪!在这个没羞没臊的年代,赚不到钱才是罪!然而如果尚有一丝羞耻之心,至少在抄袭之中加一点自己的想法吧?于是邓超先生加了个独创的梗(原谅我喜剧看得少,真没看出来这个梗有什么出处):孙俪喜欢走直线,于是邓超说:看看这条路,直线吧?你走走试一下?孙俪就走,走两步就“梆”撞了头。---就这么个梗,看的时候我也笑了,笑了笑又想哭:这算什么烂梗?这跟我小时候写的“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不是一个套路吗?才华啊!没才华你拍什么喜剧?你还是回去拍你的青春片或者英雄片不好?

   抄袭不是罪,周星驰还抄金凯瑞呢,可人家抄得风生水起,自成一格,在万千同样的抄袭者之中走出自己的路。邓先生,您的路与风格在哪儿呢?是不是在喜剧中加一碗馊了的鸡汤?“笑中带泪”是相当高等级层次的追求,可是并不是说只要加进去鸡汤就可以了。要讲究原料、火候、佐料,甚至还有天时地利,搞不好就是“笑也不是哭也不是”了--孙同学,可惜了你的演技,怪不得你说“再给一次选择的话,绝不会接这部戏”。

   抄袭不是罪--三遍了,我这是在为谁开脱?--看到女儿笑得花枝乱颤的,这真不是罪!这也让我释然,管他抄不抄呢?就当这是后来人做的“精彩片段集锦”,如同NBA的年度十佳球,又或者是那个特别善于模仿球员的模仿帝的作品集。让自己乐一乐,那还不是简单到爆的事情?虽然,心里,有点,那个,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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