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简单单爱,别把我淘汰

前几日,在一个公众号上看到了陈奕迅(Eason)和周杰伦(Jay)同台飙歌的视频,Eason选的是《淘汰》,Jay选的是《简单爱》。然后,脑洞大开的我,就想起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

《简爱》讲了一个很简单的爱情故事,就像它的名字一样。

文字版和电影版我都看过,可能是电影里的演员和我自己脑补的相差太多,所以我个人会更喜欢文字版的多一点。

说起这部小说,最为人所熟知的,莫过于女主角简说过的这句话:

If God had gifted me with some beauty and

much wealth,I should have made it as hard for you to leave me, as it is now for

me to leave you.I am not talking to you now through the medium of

custom,convenionalties, nor even of mortal flesh: it is my spirit that

addresses your spirit; just as if both had passed through the gave, and we

stood at God's feet,equal-as we are!

嗯,译成中文的大意就是: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上帝没有这么做,而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这大概有些类似于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只是简还没有仙度瑞拉的美貌。但是仍不妨碍作为颜控的我喜欢她。

原因很简单,一个不作践自己的人,坚强乐观,心怀善意,而且还敢于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似乎除了美貌和钱财这些外在的东西之外,简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女孩子。所以她值得被爱。

至于故事里的男主角,罗切斯特,拥有财富和强健的体魄,年轻时他过着放浪形骸的日子,后来决心认真生活,然后喜欢上了简,并向她求婚。期间还因为简的离开而失魂落魄,又由于第一任妻子的疯狂放火而失去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

但结局是美好的。罗切斯特和简还是结婚了。虽然现在再看这样的结局,仍会觉得太完满,以至于不真实。后来转念一想,倒也释然。简仍是没有美貌的简,罗切斯特,却不再富有,也不再英俊,可是简仍是爱他,这就更加凸显了这份爱的纯粹和珍贵。

我爱你,从来都与你的身份、地位和容貌无关,只因为你是你,这就够了。

我喜欢这部小说呈现出来的婚姻观和爱情观。

我很穷,你很富有,可是我并不认为你就是尊贵的,而我就该是卑贱的。因为我确信,我们的灵魂,在上帝面前,是一样纯洁平等的。

这传达出来的理念,就是,我喜欢你,但是,我仍保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我希望成为与你并肩而立的大树,而不是依附于你的菟丝花。我想和你一起经历风雨,而绝不是你一个人在为我遮风挡雨。

可能看过太多快餐式的爱情,我现在不信任童话。而且从来都不认为女人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捆绑在一个男人的皮带上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毕竟新鲜感,实在是难以捉摸,又飘忽不定。这也意味着,选夫君是一场豪赌,而在感情的世界里,很少有人输得起,所以,需要小心谨慎。

我喜欢简,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她足够理智。我很爱你,但是同时我也懂得要爱自己。我清楚地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我不会迷失自我。甚至,我可以克制自己,不去告白,只是偷偷地喜欢你。在我的暗恋里,住着整个世界的山高水长。不让你知道而已。

男人和女人都是人,都会累,都会有各种脾气和压力,而在长年累月的相处中,摩擦矛盾是在所难免的。

因此在婚姻生活中,如果一方完全依附于另外一方的话,那么这段感情是注定不能长久的。婚姻是一种契约,是因为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我们都能变得更好,所以我才想和你一生一世;而绝非是一种枷锁,让“我对你好”这件事情成为我无偿的义务。并且你觉得理所当然。

最后用马克·吐温的话结束吧:

永远要像你不需要金钱那样地工作,

永远要像你不曾被伤害过那样地爱,

永远要像没有人在注视你那样地跳舞,

永远要像在天堂那样地生活。

嗯,愿你我都能简简单单爱,不被喜欢的那个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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