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总被无情恼

问大家一个问题:

若有个人贪酒如命,疾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视死如归。

你是否愿意交他这个朋友?

我想你们的答案是愿意的,只因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李寻欢。

提到李寻欢就不得不提到古龙先生。他这一生中创作了很多鲜为人知的作品,塑造出的男主角也数不胜数。比如说如仙如侠的盗帅楚留香,儒雅温润的陆小凤,英俊正义的沈浪,又或者是带着一丝天真的阿飞......他们都活跃在自己的那个江湖年代,为了爱人或者是国家,亦或是为自己而拼尽自身的力量。他们有的人名扬天下,恣意逍遥。有的人武功无人可敌,纵横江湖。有的则是与朋友一同去海上,寻找仙人之道。

我是初四那年看的这部多情剑客无情剑。犹记得当时捧着手机,躲在被子中体会着江湖上的快意恩仇,当真是给我黑暗的初四生活带来耀眼的光亮。只可惜那个时候看小说,只想着早点看到结局,便囫囵吞枣,忽略了很多情节。

如今的我已经看了这部小说四遍,情节我都已经熟记于心,台词我也大概可以背诵下来,当然是比较经典的那种。而对于里面的男主角李寻欢,我更是无以复加的喜爱。再看古龙其他的作品时,我总会想到李寻欢。

这就如同是你爱上一个人,这世间的人便都像了他。

第一次看小说时,我曾怨过李寻欢:青梅竹马的爱人都比不得与他认的兄弟来的重要。但也只是一个念头而已。而后出现的孙晓红,我又怨了他一遍:为何会与这个女孩相守一生呢?他应该勇敢一点,去追寻林诗音才对啊。

现在想了想,真的是笑那时自己的天真。

在青梅竹马与兄弟之间选择,本就是一个错误的命题。李寻欢只能这样做,或者说他必须这样做。

今天看小说时,看到十七章节的时候,看到一个有趣的书评。且给大家看一看。

“这难道是所谓的侠义,我认为这简直是个讽刺,既然两人相恋,那就该坚贞不渝,不离不弃不是吗?小李探花如此做是将友情看得太重还是将女人看得太轻?还是将自己的情感看得太轻?自古江湖中篆刻的各类人物都是薄情寡义者居多,多情忠义者少。这一段将小李探花塑造得卑鄙无耻至极,而我也看不出小李的侠骨柔情,如果救命之恩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偿还,我想这样的人的性命也会轻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难道武侠的世界里就是轻女人,重忠义?难道我们女人能被当成一种东西,可以被互相交换?在我再次看这本小说之前我一定要去网上把这件事情给弄明白,我会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小李探花接下来所作的一切!!!”

看过我笑了笑,又是一个痴于情的女子。我给她回了一个,内容如下:

“你不能把你的观念强加在那个时代江湖的儿女身上。是现代的观念把你的思维禁锢住,如果你是这样想的,你又为何不去想想林诗音她也本可以不去选李寻欢,不去管龙啸云,一走了之岂不是成全了自己?为何她要忍气吞声的选择了不爱之人龙啸云?因为她的思维也被那个时代禁锢。而你,亦如此。看待江湖,不需要有色眼镜,那本就是多余的,因为江湖永远只是为江湖儿女准备的,而不是你这清道夫的人。”

说实话,第一次在网络上对一个没有见过面的女人说这样的话。而我却觉得说的还是有些轻,毕竟她说了李寻欢是卑鄙之徒。

若是李寻欢是卑鄙之人,那我这种人岂是连卑鄙都算不上了。你也可以说我护短,没办法,我就这样。

对于李寻欢的外貌,古龙先生没有做太多的介绍,他只是说了李寻欢的个子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眼角虽布上了皱纹,但那双眼睛却奇异的仿佛是带着碧绿色,好像是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这也就是证明了那句:眼睛是心灵的窗口。

古龙先生对他的描写虽然少,但从故事中别的女人对他的态度上瞧,便可以感受到李寻欢的模样。

蔷薇夫人看到李寻欢,笑眯了眼睛。她望着李寻欢笑道:

“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好久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

大欢喜菩萨的女弟子见到李寻欢,便想着与这个俊朗男子一夜风流缠绵。

由此可见李寻欢的外貌虽不及潘安宋玉,却也是人中佼者,俊朗不凡。

对于他的性格,我真拿不出谁来与之比较。但我并不是说李寻欢已经完美,他仍是有缺点的。他的缺点便是心软,对龙啸云心软,对龙小云心软,对阿飞心软,对林仙儿心软。凡是他看重的,就算那人做出了什么伤害他的事,他都不会计较,微微一笑算是回应。

所以龙啸云抓住他这个缺点,以梅花盗之名与一群自称君子的人,一齐把这个兄弟送进了少林寺审判。若不是路上李寻欢小心谨慎,说不准他早已死在了五毒之中。

龙啸云囚禁他,不给他水不给他饭,看着他一步步走进自己的圈套。尽管如此,他还是笑吟吟的叫龙啸云一声:

“大哥......”

但你能说他这是傻,这是呆吗?相反他什么都明白,什么都明澈,什么都坦荡。但就越是这样,有的人越是看不得他好。

李寻欢纵然武功纵横,没有敌手。但对于人性,他实在是无可奈何。虽如此,但李寻欢他总是喜欢与那些自称君子的人斗斗嘴。最妙的一处,我觉得是他从关外归来与赵正义的见面。

李寻欢道:

“我也很想留下他的活口,只可惜我手里这柄刀一发出去,对方是活是死,就连我自己也无法控制了。”

赵正义跺了跺脚,道:

“你既已出关,为何偏偏还要回来?” 李寻欢微笑道:

“只因我对赵大爷想念得很,忍不住想回来瞧瞧。”

真是个妙人!

李寻欢以酒交友,以酒为友。他第一次与阿飞见面便要请他喝酒。他中了花蜂郎君的毒命不久矣,他也想着喝酒。我想他是喝不了茶的,在他心里,一壶上好的龙井也比不得一坛廉价的竹叶青。

这也是我喜欢喝酒的原因。我并不是说上了酒桌便要酒喝,而是要分与谁喝?喝的什么酒?那时我的心情如何?才能下结论我能喝多少酒。与同事喝酒算是应酬,喝不了多少,顶多走个过场。与领导喝酒,我尽量推脱。不然被领导盯上,这次不让你喝醉是不罢休的。还是得和知心朋友喝酒,喝多少我都乐意。最好赶上我心情不好,那样我可以喝的很多。但却是最容易醉的,毕竟借酒消愁愁更愁。

突然想起普希金说过的一句话:

何为友谊?是酒后轻狂的烈焰,说人坏话的自由会谈,懒散和虚荣心的交换,或者是遮羞的情面。

可见,友谊是离不开酒的。

我在想,若是我生在古代江湖,身为男儿。我要穿一身胜雪白衣,长发高绾,留下耳边两缕鬓发。腰间佩着一把宝剑,还要带着好看的剑穗。有着千杯不醉的本事,以酒交友。有着很高强的武功,最好会轻功点穴。但我却不参与江湖纷争,对于江湖,我只望于他们是个传说,可望而不可即。

我没看过焦恩俊版的李寻欢,只因实在不喜欢焦恩俊的头发。我看小说也从不看电视剧,我怕电视剧里的人物摧毁他在我心中的形象。

李寻欢这个名字乍一看很俗气,但仔细一品味,加之李寻欢的性格。这个名字便很妙了。

有时候我都感叹我这个人对喜爱的偏执,见不得我喜欢的人或是事物被人谩骂评判。这个时候我总想上去与他们理论一番。他们若是不服就一直说到他服了为止。我心知这样不太好,所以我尽量控制。

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情到浓时方转淡,你不能说你是多情的人,你也不能说你是无情的人。只不过是随了心去做一些你认为欢喜的事情。

好了,来个总结收官。

我希望在一个我不曾涉足的时空里,会有人比我勇敢,比我强大,比我幸运,如同李寻欢一样,除恶扬善,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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