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
划分依据: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内容纳人员的数量和可燃物的数量、消防扑救能力和消防设施配置、人员疏散难易程度及建设投资等。
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性墙体。
厂房的防火分区:
甲类厂房除因生产工艺需要外,宜采用单层建筑。需要建设大面积厂房和布置连续生产线工艺时,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确有困难允许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分区面积应根据其生产的火灾危险类别、厂房的层数和厂房的耐火等级等因素确定。
*独立建造的甲乙类厂房可以有耐火等级三四级的,但是有面积要求。丙类没有四级。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其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倍。
*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额外的面积也需要有自动灭火系统)
仓库的防火分区:
仓库中可燃物较多且密集,发生火灾救援难度大。因此除了对仓库总占地面积有限制外,库房防火分区之间的水平分隔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
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且甲类仓库应为单层。
丙丁戊类仓库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分隔,开口部位宽度不大于6m,高度不大于4m。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仓库,火灾时室内气温高烟气浓度高,热分解产物成分复杂毒性大,因此,甲乙类仓库不应附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冻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倍。
物流建筑的防火设计:
当建筑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应按厂房规范确定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间仓库确定。
但建筑功能以储存为主或建筑难以区分主要功能时,应按仓库规定。
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候,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厂房和仓库确定,且当符合下列条件时:
1.储存除可燃液体、棉、麻、丝、毛及其他纺织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2.储存丁戊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3倍。
工业建筑最多允许层数汇总:
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面的1倍计算。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墙上开口部位采用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但、多层建筑的要求。(裙房的耐火等级按高层确定只有一二级,所以只有2500)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警报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许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符合:
设置在高层内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1500)
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10000㎡;(2500)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500)
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面积按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划分,并与其他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虚线是防火分区)。
*(大于20000㎡)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到、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连通。
下沉式广场:1.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敞开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室外敞开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部的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敞开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一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2.确需利用下沉式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敞开空间设计疏总净宽度(例如同一区域有两个门时)。3.确需设置防风雨棚时,防风雨棚不应安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防火隔间: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并符合建筑面积≥6㎡,连通两个防火分区的门为甲级防火门(只做通行用途),门之间间距应≥4m,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不燃性)
避难走道:1.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2.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一个出口。3.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距离应≤60m,净宽度不应小于任意防火分区通向该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4.入口处设置防烟前室,前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可能会有设备占用),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5.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
防烟楼梯间:进前室的门采用甲级防火门,有两道门,前室进楼梯间的门也用甲级防护门。
木质结构的防火分区(不用背,知道就好):
(民用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办公室建筑或丁戊类厂房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其他建筑的非承重外墙不得采用木骨架组合)。
规定: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墙间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
*当丁戊类地上厂房时,防火墙的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体育馆等高大空间建筑的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重点)敷设在木结构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发电机间、配电间、锅炉间等火灾危险较大的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分分隔;不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施,可开始单扇不直通卧室的乙级防火门;机动车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0㎡。
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
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
隧道内附设地下设备用房,占地面积大,人员较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