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不想牵着你的手,心里想着她。
——《春娇与志明》
认识一个朋友,相貌平平,但为人热情开朗,每每相聚,她响亮而独特的笑声飘荡在整条马路上,惹得路人频频回头。我很喜欢她,因为她似乎从不曾失意,遇到旁人失恋,总是云淡风轻地吐出几句劝慰人的话,大多是世上的人千千万,还会有更好的在未来等你。
她言行之间,无不显露着洒脱自然。
我一直以为她没有男朋友的,因为她从来不介意自己的妆容,穿搭,大大咧咧而风风火火,喜欢她的基本都是女生,也乐意带她出去玩,因为她太会活跃气氛,并且令人不必担心被抢了风头。
直到有一日,我们去KTV唱歌,不知何时外面下了大雨,瓢泼似的,出来时马路的积水已经到了膝盖,打电话叫车,一听地点司机就连忙拒绝,说来不了。
一群人一筹莫展地躲在屋檐下避雨,时不时有人抱怨两句,为何玩到这样晚,还不如不来。
她穿得单薄,抱着手臂缩在人群后面。
两束刺眼的灯光从右后方打来,一辆车从十字路口转来,停在了KTV门口。几个女生推攘着让谁去搭讪,小声说着话,几个人都有些迟疑。
天色太暗,其中一个女生一直想辨认是什么牌子的车,她向前走了两步,被我朋友说了声“借过。”
然后在一群羡艳的目光中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她笑着与我们告别,除了我没有几人理会。
过了好久,身边一个女生咋呼道:“那是深蓝色的悍马!!!”
第二天就有人找借口将她约了出来。
有意无意地提到她男朋友时,她坦坦荡荡道:“是我倒追的他,追了六年。”
人人释怀,大概觉得自己要追一个人六年也能追到吧。
后来我和她独处谈起这件事,她哈哈大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我倒追了他六年没错,但那时我们才上初中,他是学霸,不肯答应我,我们是大一的时候在一起的,而且我可以肯定的说,我们能走一辈子,她们能确定和自己的男友一辈子在一起吗?”
“我从追他的那天起,就知道自己的目的不单单是追到而已。”
你愿意花六年时间打动一个人吗?还是你觉得一时打动不了,就一辈子也打动不了,不如转换目标呢?
两年后我在书店再见到她,果然,她与男友已经结婚,并且怀有身孕。
她丈夫静静地站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以防我们聊天尴尬。
身边的许多朋友男朋友换了几个,期待恒久的爱情,却又毫无耐心。
只有她,最早结婚,又嫁给了年少时期喜欢的人。
真正的从少年白衣到暮年古稀。
2
微博上有个大V,专门征集感情的事,我无聊时会看看,大多都是男友出轨,过女友总是与陌生男生聊天,闺蜜该不会喜欢我男友了吧……等等一些看起来匪夷所思的事情。
知乎上甚至有一个关于“朝三暮四正常吗”的问题。
很多人给出正常的答案,其中一个答主的回答看起来很有道理:年轻的时候,都曾朝三暮四,也曾走马观花,这可以说是本性,也可以说是幼稚,但是不曾爱过恨过受伤过,又怎会明白自己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大家都一样,总是要等到风景都看透,才会想着去欣赏细水长流。会有那么一天,会遇见那么一个人,心甘情愿为他收起心中剩余的所有的悸动。
朝三暮四在这里成了合理,年轻成为最基本的根据。
这让我想起下午时发生的一件事,男生用的理由也是太年轻。
下午写稿的时候,烦躁异常,对于要写什么毫无头绪。
正想着,一个朋友发消息给我,第一句话就是:“前任联系我了。”
我一愣,有病啊三个字不受控制地就发过去了。
她男友渣的可以,和她交往的时候偷偷和前女友保持联系,没过多久就坦白和她分手,说还是更喜欢前女友。
如今分开两年,再次上演老套的戏码,说当年太年轻,心有愧疚,问她过的好不好。
听她说完,我气不过,又发了“有病”两个字。
她说:“你别这么说他,毕竟是我喜欢过的人。”
我气结,一时又说不出其他的话来。
他们分手两年,她依旧单身。
一个喜欢的漫不经心,移情别恋移得轻而易举,一个爱得认了真,分手许久也尽力维护。
也许你是真的心有愧疚,你又何必将往事摊开,撕开别人的伤疤来换取你心理上的安慰。
让别人血淋淋地告诉你:没关系吗?
3
沈从文在情书里写: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中那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打动了多少人。
有句电影台词说的令人心动:不是因为我执着,而是因为你值得。
我不是说所有人都要像他们一样,一生只爱一个人,除此之外别无可能。
而是,我们是因为相爱而在一起,情到浓时也想过天荒地老,如果最后没有走到结局,分手也不必难堪,过去的情义不要成为彼此赶尽杀绝的利器。
好好分手,不忍伤害,也不枉相爱一场。
如果你喜欢我,只是一时兴起,就不要撩动我了。
因为我不喜欢朝三暮四,我希望你爱我比较恒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