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付费➕营销:这件马甲丑爆了!

知识付费似乎已经成了大趋势:得到,喜马拉雅,包括,都在尝试知识付费的前进之路。

目前火热的区块链中,就有非常多的项目,例如:币乎,iveryone,币问,Ulord,都是在尝试用token奖励制度来做内容分发。

互联网的免费模式必然会面临挑战,但是新的知识付费模式也并没有被大众广泛接受。

《得到》中卖得最好的薛兆丰老师的经济学课也只是销售了25万份。

我并不盲目的去否认这种付费的模式,相反,我是《得到》每天听书的订阅者。

但是当知识开始和经济挂钩之后,营销也就随之而来,为知识披上一层马甲,似乎让“质本高洁”的知识一下子变了味道。

如果你还记得3月19号的《新世相营销课》的刷屏事件,你肯定还记得下面的这张海报。

知识付费➕营销:这件马甲丑爆了!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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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下面的这张收益榜单。

知识付费➕营销:这件马甲丑爆了!_第2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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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相营销课在1.5小时内报名近9.5万,销售流水近400万,毛利约200万,又一次刷屏了朋友圈。

二级分销我们其实很熟悉。大多都是在朋友圈里卖面膜,卖口红,卖一些莫名其妙的无牌营养品的微商们常用的伎俩。

这种伎俩太常见,以至于人们见到之后就觉得烦不胜烦,反而忽略了它的另一大特征——病毒式的传播。这应该是目前为止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之一了。

但这一切嫁接在知识上,不知怎么就有一种违和感,似乎有种菜市场卖香奈儿的不适感。

有评论说,知识本身是过硬的——这点我承认——那么采用一些有效的营销方式让更多需要的人接触到它,有什么不好呢?毕竟营销只是手段而已,只要本质是好的,手段就像一个马甲,何必太纠结?难道披上马甲的知识就不是知识了吗?

然而,一件不太合适的马甲,却让原本的好知识变得一言难尽,再高贵的美女穿上地摊货也会掉价儿。

就像香奈儿不会去刷朋友圈,阿玛尼也不会上日用百货店一样。

营销的方式有很多种,不是每一种都能和知识配在一起。

逻辑思维的罗振宇说:“有些事情,我们永远不会做,就算知道会有很好的营销效果,我们也不会用!”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吧。

知识付费➕营销:这件马甲丑爆了!_第3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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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强营销的模式是打破防御,而知识需要绕过防御。

我们为什么这么讨厌微商呢?

因为这种分销的方式让人警惕,有一种“你快点把钱交给我”的急切感。

马化腾特别推荐的一本书叫做《don't make me think》,书里提到一个有趣的理论“不要让用户琢磨,不要让用户思考,因为思考和琢磨其实就是拒绝。”

360的创始人周鸿伟就说过,不要去碰用户,让产品自然生长。

微信自己就很少用这种分销的方式。它更喜欢用游戏,或者用产品本身去制造话题,让用户自发传播。

营销,实际上是打破人的防御,人对于打破自己防御的东西是会天然的感觉到不舒服的,所以知识服务类的产品,不应该是强行去打破别人的防御,而应该是默默的绕过用户的防御机制,潜意识里的就慢慢接受它。

而新世相的营销方式,更多是抓住客户想贪便宜或厌恶损失的心理,抓住用户的心理漏洞,一个小抓手,一个小痛点,然后拼命的去进攻,去打破客户的防御,让他们在不冷静的情况下付费和传播(其实已经类似传销了),但是这个行为发生完了之后,当用户冷静下来的时候,他是感觉到很不舒服的,他感觉到自己是被操控的,那么当他理解了这个套路,明白自己是如何被这个套路给套住的时候,他已经不会信任这个品牌了。

第三,知识传播有它本身的规律,营销模式必须与之配合。

这里说的是产品的特性不一样,所需要的营销方式也不一样。如果仅仅把营销当成是目的,是能卖出去多少钱,那么未免也把营销看得太低级了。

梁宁老师在《产品思维30讲》中提到一个观点:套路只能让你成为一个OK的中层,而不是一个产品大师。一个优秀的产品大师需要的是思维的高度和格局。

产品,内容,品牌,运营其实应该都看作是一个整体。知识服务跟卖面膜不一样。它需要提供一种价值观,一种信任感,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穿透感。

它应该像一位遗世而独立的佳人,等待着有心人的追逐,而不是像一个嫁不出去的剩女,整天到处发相亲广告。

知识本身的这种稀缺感和清高感,一旦被破坏,会很难恢复,就像一位美女的名声,决定她是高岭之花还是夜总会公主的就是大众对她的评价。

知识本身具有社交性和传播性,而这些特性的重点是来自于内容本身,也就是内容是否优质,是否能给人带来价值。

新世相的营销模式,忽略了内容本身,基本上就不是遵守知识传播的规律来进行的。

只要能推销出去就能拿钱—管它什么内容呢?这样的逻辑下,就算是千锤百炼打造出来的商品,也给人一种“廉价品”的即视感。

营销的模式很多种。而让人感觉不舒服的营销模式就算开始很成功,也会慢慢退出历史的舞台,例如电话营销。

知识付费之路还很漫长,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知识内容穿上营销马甲本质是为了知识营销更好的传播,毕竟传播是立足于优质的内容基础上的。营销马甲只是工具,知识传播才是内核,最牛逼的营销往往是从产品开始的。

如果仅仅关注营销本身,似乎有点儿避重就轻,真正能让知识传播的其实是知识本身。

如果内容足够有料,足够有趣,知识本身就具有非常强的生存和传播能力,并不需要经济激励下的二级分销。这反而削弱了知识本身的力量。

然而足够好又足够有趣的知识是稀缺的,这也是未来内容创作者需要努力的方向。

知名互联网评论人罗超表示:真正的知识经济,不应该以营销为目的,而要回归知识本身,出精品课程内容,找到真正需要它的用户,大家各取所需。平台只有尊重知识传播规律,才能做好知识这个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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