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商教育势在必行

“校园贷”这个名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早在4月20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栏目就“校园贷黑幕”问题进行了深度报道。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进行校园贷风险防范和综合整治,建立党委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控体系,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还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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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栏目

是不是看着听着很有力度!

然并卵,近日,又有武汉大学生张成(化名)贷款几千元买手机,一年多时间里滚成50余万元巨债;小伙朱毓迪先后在10多个校园贷平台贷款,数额达到了20多万元,最后就用小刀自残。而就在8月中间,广西柳州大学生小韦被“校园贷”缠身 1000元“滚”成19万!

且不论三部委最终采取了什么样的具体措施,实际效果如何,单从其通知要求上,也不过是在“建立制度”、“加强监管”、“关停整治”等外部因素上下功夫。广大媒体也是一致的声音,对“校园贷”义愤填膺,一方面呼唤政府部门监管,一方面从“隐私泄漏”、“危及个人征信”等方面给年青人出谋划策,防范“校园贷”恶果。

然而,其实“校园贷”也是一种贷款形式。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贷款形式都一直存在着,且不管它是什么形式,最终体现的都是利率上的差别。对它的监管,从本质和手段上,和社会上其他的贷款没什么特殊的,也不会有什么特殊。想借贷的人,会考虑自己的需求,结合自己的处境,作出一定的选择,利率的或高或低,都是基于自己财务知识的多少、财物能力上的考量。至于最终能不能还得起,影响的还只是个体,或默认损失,或自认倒霉。而如今,借贷人成了校园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于是就发生了特殊的“校园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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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校园贷”与社会上其他的贷款没有什么区别。那区别在哪儿呢?在于脑袋。

是的,在于脑袋。

自上学以来,中国的孩子们都享受着理所当然的资助,中、小学,有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不用交学费。学费之外的一切开销,家长们给的理直气壮!上了大学,长大成人的青年们不再满足于家长和教育的约束,思想上的独立,必须带来经济上的独立。然而,他们却没有“经济独立”的意识,更没有管理金钱的能力。因为,在长大成人的任何一个阶段,他们都没有相应的“财商教育”。

在当代中国,存在三种金钱观念:

一种是“金钱如粪土”,不屑于谈钱

这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是封建时期的产物,但这种观念在一个人成长的一定阶段内还比较盛行。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作为家长的大人们常说:学你的习去,金钱不是万能的,也不是你考虑的事。其结果就是,在子女应该形成金钱观的时期,他(她)没有一个形成金钱观的环境。

第二种观念是“省钱是硬道理”

拥有这种思想的人,生活一切从简,够用就行,怎么省怎么来,对怎么能够赚钱没有概念,更别说“利率、复利”等概念,对贷款利息、高利贷等更是不甚了了。

第三种观念是“金钱至上”。

这类人,对金钱有强烈的占有欲,想尽办法钱来得越快越好,甚至不惜铤而走险。

这三种观念下成长的人,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财富积累的方式没有真正了解,消费观念也容易走向畸形,也就是说“财商”不足。一般的理财产品利率在4-5%左右,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般在6%左右。当某贷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即24%左右。而部分进行校园贷的年青人们,由于生长的环境、经历中对理财、消费、贷款等没有清晰的概念,被自由消费的满足感一时迷惑,常常选择性地忘记或忽视贷款逾期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拆东墙补西墙,最终走向悲剧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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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笔者认为,我们的政府、社会除了采取“建立制度”、“加强监管”等外部措施外,还要对即将走向社会的年青人进行金钱、财富与消费观念的引导与教育,加强“财商教育”,让他们拥有正确的金钱观念与知识,明辩是非。如此一来,那些打着“帮助年青人实现梦想”的“校园高利贷”们,就会无处遁形而无生存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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