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有很多种,文学史显然没有政治经济史那样广受关注,它算是个比较小众的领域。不过,因为文学经久不衰的魅力,在如今这个讲求实用和效益的时代,我们依旧不断阅读着文学。
所以,了解历史上的经典作品和伟大作家以及文学的流派和发展,能让你对文学的来龙去脉有个概念,对我们自身所处的位置和自己的命运有一些洞察,这也是耶鲁大学聘请著名学者萨瑟兰开设这门课程的原因。这本书实在是很有意思的,它是给非文学类大学生的通识读本。
要说文学的价值,可能每个人的意见都不同。自古希腊先哲开始,就有一部分人认为文学是危险的,文学带来美丽的谎言,对青年人来说更是如此,柏拉图就是这一派的代表。
文学激发了人们内心的情绪,很多人会认为,在现代社会文化里,手捧小说泪眼婆娑的人,不是过于多愁善感,就是思想太简单了。
本书的作者,英国学者、媒体人萨瑟兰反对这样的观点。他认为,文学有时会提供重要的史料,有时又具有前瞻性;同时,文学是非常有趣的,它是人们愉悦的享受和情感的出口;最后,文学会提升我们的境界,通过阅读文学,我们能够逐步形成自己的观点和品味。
文学具有自己的历史价值,就像过去的几千年它一直存在、没有消亡一样,文学还将不断续写自己的历史。
这本书主要分成四个部分来梳理。第一部分,神话、史诗和英语文学的萌芽;第二部分,英语圣经、西方戏剧及英国文学;第三部分,现实主义、浪漫主义以及长篇小说的发展;最后一部分,现代主义作家和作品、荒诞文学,魔幻现实主义。
第一部分,文学的开端。
“神话”是文学的萌芽状态,它是文字出现以前、人们代代相传的“口头文学”。从历史的眼光看,文学的写作和出版是相对新近产生的,而神话一直在人类历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史诗是在神话之后产生的,有些史诗也是神话,它以英雄为主人公,描述他们的气魄及丰功伟绩,在这里,史诗需要具备四个因素。
第一,它的篇幅要足够长;第二,它是民族主义的作品,通常代表一个民族的精神,主人公或骁勇善战,或品德高尚,或两者兼而有之;第三,它侧重讲述他的英雄事迹,史诗中常见的主题就是,用英勇建造文明;最后,也是普通人比较难拿捏的,史诗并不一定是诗歌体裁的,但它是充满诗意的。
有趣的是,在史诗中并没有女英雄,而神明总是残暴而难以预测的,英勇的主人公们将人性中的野蛮教化成文明。美索不达米亚的《吉尔伽美什》、古希腊的《奥德赛》、印度的《摩柯婆罗多》等,都是著名的史诗。
史诗不是说写就写的,它是特殊历史的产物,总是诞生在时代更替的时候,并且,史诗是由胜利一方写成的,那些吞并其他国家的强国等到国力强盛的时候,就可以拿出之前的史诗作为“证据”了。英国学者萨瑟兰不忘揶揄说,美国是不存在史诗的,因为它的历史太短暂了,对美国人来说,《星球大战》系列电影就是他们的现代史诗代表作。
这当然是玩笑话。而史诗也像文学世界中的恐龙,曾经称霸世界,而今,我们只能借助各种二手“译本”感受它的魅力,就像在博物馆中研究化石一样。
虽然史诗的篇幅很长,但我们不知道它出自哪个作家,或者它根本就是很多匠人共同的智慧结晶。而英语文学中的第一个“作者”是乔叟,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在今天看来也不过时。这部作品的诞生也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
1066年,诺曼底国王威廉征服了不列颠群岛,它规定了官方语言,定都伦敦,乔叟和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就诞生在此时。
这个故事集以诗歌的方式讲述了29名朝圣者的旅程,他们相互为伴,计划花4天时间,骑行100余英里,前往位于坎特伯雷大教堂的殉道士墓地。在往返途中,大家必须不断讲故事,最后我们看到的29个故事涵盖了社会各阶层,从当时社会最底层的厨师、地产经纪人、磨坊主和水手,到最高阶层的骑士,都包括在内,虽然这是一千年以前的社会缩影,但即便是在现在看,也没有违和感,也只有经典才具备这样的特点。
《坎特伯雷故事集》在英语文学史中的意义又在哪里呢?答案是语言。
乔叟在这本书中使用了“中世纪英语”,“新英语”不同于“古英语”,它让英国文学有了属于自己的文学载体,为其后涌现的大量作品拉开了序幕。可以说,这部作品是英语文学的里程碑。
第二部分,圣经、戏剧和英国文学。
我们都知道,圣经对于文学的巨大影响力,由于圣经是由希伯来文、希腊文等写成的,而16世纪以前,欧洲人能够接触到的仅有拉丁文版圣经,所以,对于没有接受过专门训练的农夫和手工业者而言,圣经是不能自己阅读的。
16世纪欧洲出现了改革天主教的运动,于是,各种语言的圣经版本相继诞生。17世纪之初,出于政治上的考量,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下达指令翻译英文的《钦定版圣经》,最终,它在各方合作下产生,是50多名学者专业智慧的结晶。
《钦定版圣经》本身不能被称为文学,因为其作者为专门委员会,而非个人。现在,你可以在美国任何一家汽车旅馆的床头柜里找到《钦定版圣经》,也非常容易发现在语言上,这个版本的文学性高于其他英语版本,它对于英语文学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同一个时期,印刷术传到了欧洲,现代剧场也相继诞生。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书籍和舞台成为展现文学魅力的两个重要媒介。
首先我们来看戏剧,若没有足够数量、训练有素的观众,那么莎士比亚也未必能够拥有今天的地位。就像今天,很多的原著小说都是借助电影和电视作品扬名天下的。
在莎士比亚诞生之前中世纪的欧洲国家里,有一种名为“神秘剧”的小型表演不断在街边上演,它通常以圣经故事为蓝本,通过街头娱乐的方式传讲耶稣的故事,为人们提供消遣的同时担负起传道的职责。
与我们想象的不同,这些“神秘剧”并非诞生在城市化程度高的首都,它们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一直保留了发源地的特色,并以此为自豪,好像我们东北的“二人转”、河北的“梆子戏”、陕西的“秦腔”。
在这些因素准备就绪后,历史迎来了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我们一生很少有人能够读尽他的作品,有时读了也弄不懂他全部的内容,也许这就是“伟大”的作家才具备的特色。
莎士比亚不但是剧作家,也是演员和商人,与其他很多作家不同,莎士比亚同时是个具有政治眼光的“谋士”,这使他在生前就积攒了大量的财富和成就。
在莎士比亚刚进入戏剧创作职业生涯时期,伊丽莎白女王正日渐衰老。这位童贞女王无子无女,也没有法定继承人,谁将是伊丽莎白一世的后继者,是每个人都在询问的问题。而莎氏的戏剧多半探讨的是朝代更替的最佳方式是什么,他相继在《亨利六世》《查理三世》《尤里乌斯·凯撒》等多部戏剧中探讨了王位继承和政体更换的构想,他还大刀阔斧地改编了历史事件,将“历史服务戏剧”这一信条传扬开来。
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当时广受欢迎,这或多或少缓解了英格兰王国由内战带来的焦虑,而他自己的商业王国也因此建立。
不过,莎翁最为出名的四大悲剧《麦克白》《李尔王》《哈姆雷特》《奥赛罗》都带有浓浓的个人悲剧色彩,剧作中有很多黯然的内心独白,很多人猜测,这是他丧失了独生子哈姆奈特后的心情写照。这位伟大的、颠覆了人们对戏剧认识的作家,也是一位饱经沧桑的父亲。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文学既是对时代的书写,也是作家个人历史的艺术再现。
有的作家在创作之初就怀有强烈的使命感,比如莎士比亚之后的弥尔顿,他期望自己的作品能与《奥德赛》比肩,《失乐园》就是他的毕生之作。
我们前面讲过,《奥德赛》这样的史诗作品不是需要天时地利等各种因素。在伊丽莎白鼎盛时期过后,英格兰陷入了宗教斗争的漩涡,这是时代更替之时,也是史诗诞生之时。在《失乐园》里,弥尔顿创造了一种古英语,它跟拉丁文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就使这首长诗在形式上具有和谐、高雅的美感,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纵使晚了近千年,英语也可以锻造出伟大的史诗。
从《失乐园》开始,英国文学以独立的姿态正式登场,它是以英国土地上的事物做主题,用英语撰写出的美妙篇章,英国文学自此有了“传统”。
第三部分,现代小说的诞生和发展、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文学。
在讲小说之前,让我们先看看科学技术对文学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我们以往了解到的是,随着造纸术的发展,以及印刷术传入欧洲,普罗大众能够更方便地接触到各类作品。不过,你有没有想过,印刷技术在为整个图书行业带来突破的同时,也带来了作品“所有权”的问题。作者的作品由谁来印刷,“复制”的所得应该归谁,都亟待规范。
在17世纪,英国首次规定作者享有版权的《安妮法案》出台。它界定了“知识产权”这一概念,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它认定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被写出的作品就是“知识产权”。
不过,它又接着规定,作者不具有对作品的“永久所有权”,也就是说,作者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版权,过了这个年限后,它的版权将不再属于任何一个人,无论你是作品的作者,还是购买作品的出资人。这个作品将被所有人使用。
同时,它宣布著作权“不保护想法或理念”,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著作权和专利法案的区别了。打个比方吧,如果我写了一本爱情小说,最后一页时我让这家的女主人跟别人私奔了,而你的小说的结局恰巧跟我的一样,那么只要你不是照搬我的文字,就不算侵权。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文字表达,而不是文字背后的思想。
其实,我们所说的版权,也是与私有化紧密相连的。在这个时期,资本主义开始萌发。而文学史上真正意义的现代长篇小说,就是18世纪产生在伦敦的,资本主义萌芽也于此时诞生在这片土地。
经济学家称《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宾逊·克鲁索是第一个“经济人”,因为他在流放荒岛后,靠自己的努力积累了财富,这真是资本主义鼓励的精神。仔细阅读这本书,你会发现它像镜子一样反映了同时代伦敦金融界的图景,这是一个属于冒险商人、资本主义和创业精神的时代,中世纪时没有人会奢望变成骑士阶级,而在18世纪,连最低微的职员,也能梦想成为行业领袖。
现代小说的另一特点是充满个人主义,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以名字命名的小说的原因,比如《爱玛》《简·爱》《大卫·科波菲尔》《汤姆·索亚历险记》,你很少看到现代小说以颂赞为目的,可是你还记得《失乐园》吗?在开篇,它就表名了“歌颂”的意愿。
透过现代小说,我们初次与“现实主义”面对面,这是一种成熟的叙述方式,它并非描写真实事件,但却与之极其相似。比如《鲁滨逊漂流记》出版前4年有个流传甚广的故事,讲的就是一名水手流落荒岛的事,笛福巧妙地运用了它,将它重新讲述出来。虽然故事终究是故事,不能成真,但是读者却愿意沉浸其中,因为它是个“真实的谎言”。
在笛福之后,涌现出很多杰出的英语作家,比如“总在讨论女主角该嫁谁”的简·奥斯丁,风格迥异的勃朗特三姐妹、文学巨匠狄更斯和伟大的悲观主义者哈代等,他们都是时代造就的佼佼者。与后面一个世纪相比,当时的长篇小说是充满人性温度的,人们期待在小说中参与一席冒险、一次艳遇、一个侦探活动和一场奇幻旅行。可以说,在小说中,人们期盼着“别样的生活”。
现在,大家普遍认为压抑克制自己的情感是种义务,“内心的坚硬”成为现代人的通病,我们相信自己是由更坚韧材的料制成的,而19世纪的读者则与我们完全不同,他们没有我们这样成熟老练、饱经世事。
狄更斯就是那个世代杰出的作家,当时的伦敦物质生活突飞猛进,但是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他知道自己身处“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于是将小说的门槛降低,通过连载,“让读者欢笑,也让读者流泪,更让读者意犹未尽地等待”。他经常讨巧地以严酷环境中的儿童作为主人公,通过他们的视角来观看这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孩子,对孩子也更容易动情,萌生怜悯。“让人动容”使狄更斯在生前就格外畅销,而人们却也将“最伟大的英国小说家”的殊荣授予了他,这又是为什么呢?
狄更斯大概是第一个相信小说可以改变世界的作家,他认为,小说启蒙人的思想,也揭露社会的弊病。他相信人性本善,即便在伦敦这样充满污秽的大都市里,仍旧存在善良的好人,而那些恶人也会有“良心翻转”的一刻。走到了今天,打动人心的还是那些我们被称为“美善”的事物,在这方面,文学有时候是我们前行的领路人。
狄更斯是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批判现实主义是在现实主义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下面我们来讲讲浪漫主义。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文学史也迎来了浪漫主义的开端,“浪漫主义”不是指跌宕起伏的叙事或激动人心的罗曼史,而是指从1789年开始到1832年结束的这段时间涌现出的文学作品和作家。
这一时期的作家,特别是诗人,更看重人性的自由与解放,而非政权更迭与国家荣誉。同样是伟大的诗作,浪漫主义作品与我们之前讲到的弥尔顿的《失乐园》就有着巨大的差异。人们从对政治、宗教的关心,转为对自身情感的关注,并且对人类整体的生存状态充满了关切。浪漫主义永久地改变了文学创作和阅读的方式。
这个时期,我们迎来了英语诗歌最耀眼辉煌的年代。济慈、拜伦、罗伯特·彭斯、沃尔特·司各特、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都是代表人物。如果再有人说浪漫主义代表“多愁善感”和“顾影自怜”,那你就知道,他多半是望文生义了,浪漫主义的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追求自由与探索自身内在生命上,而不是指情感上的状态。
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催生了现实主义作品,“浪漫主义是随着法国大革命爆发而出现的,长篇小说和诗歌这两种文学体裁至今仍活跃在文学舞台,小说更是占据着畅销书榜单前列,文学不断塑造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在开始第四部分之前,我们有必要梳理一下不同国家的英语文学。前面我们侧重讲的都是欧洲大陆——英国、爱尔兰——本土的文学,随着大英帝国不断扩张,殖民地主题文学也相继而生。同样的,“五月花”号驶向美洲大陆,清教徒们带去了更为先进的文化,美国文学也诞生在新大陆。
一般来说,伟大的国度才能诞生伟大的文学,文学中,关于探讨“帝国”的题材总是引人入胜。不过关于帝国征服其他国家是非功过的作品,经常引发复杂的争论,引起人们的强烈的情绪。
在对帝国的书写中,最重要的恐怕就是需要清楚地了解写作当时的历史情况以及作者是为谁而写作的。
波兰裔英国作家康拉德年轻时是个水手,加入了比利时的一家公司,它随公司进入刚果河流域,经历了所谓的现代第一宗种族灭绝事件。康拉德花了足足8年时间从这段恐怖的回忆中复原,开始文学创作时,他已经35岁了。
康拉德的代表作《黑暗的心》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马洛跟朋友们在游艇上享受生活,这艘船停靠在泰晤士河河口,俯瞰伦敦时,他想到罗马也曾入侵古英国,“这里也曾是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由此,他回忆起自己深入刚果腹地的旅程,在那里,他亲眼见证了库尔茨站长在掠夺象牙时一步步走向癫狂的过程。我们从他的叙述中可以得知,根本不存在善良的帝国和残忍的帝国,帝国本身就是贪婪而邪恶的。
我们讲过,写作者身处的历史背景是考量这种题材作品的重要因素,康拉德《黑暗的心》也是在大英帝国不断衰落的过程中写成的。文学是记录社会变革的机器,精密而灵敏,英国人历经了鼎盛帝国时代后,迅速转向后帝国时代,人们的心境非常复杂,由骄傲自豪变为尴尬羞耻、彷徨困惑,有时是几种情绪混杂,难以分辨。与此同时,在美国这片新大陆,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正在崛起。
美国文学圈外人总是嘲讽说美国文学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在美国写成的英国文学。这是一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偏见。其实,美国文学的硕果累累,想想那些著名的作家和作品就知道了,比如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沃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约翰·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等。
与英国文学不同,美国文学是建立在清教徒主义之上的,人们信奉的是:世界并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真正重要的是将来的世界。
美国文学的另一个特点是,更注重对国家身份的打造,“自由”是独立的美国一直以来不懈的追求。而这在19世纪末的“边疆主题”文学作品中最为突出,在众多作品描绘的文明西进的过程中,每一部牛仔小说和西部电影都在讲述这样的故事,同时,当文明遭遇蛮荒的故事,也是西部作品的重要主题。
美国土地广袤,移民众多,它的文学作品中,区域文学和特征鲜明的城市文学独具一格,博览它们就仿佛驾车穿越这个国家。你可以读到像索尔·贝娄这样的犹太学者的作品,也会遇到雷蒙德·钱德勒写就的城市侦探小说。美国作家更偏爱宏大的题材,简·奥斯汀的“家常话”就特别不“美国式”,从《汤姆·索亚历险记》《麦田里的守望者》可以看出,美国作品还具备一种“腔调”,它是别国作家很难把握的。
所以,虽然都是用英语写作,说着英文,不过就如同剧作家萧伯纳所说,“英国和美国是被同一种语言分隔开的两个国家”。在文学世界里,这个说法是成立的。
第四部分,现代主义文学及各种流派。
前面我们讲过,大众习惯将“令人感动”作为优秀文学作品的标准。而随着两次世界大战的打响,文学的聚光灯开始由舞台中心转向角落。如果说狄更斯的世界是充满人性温度的,那么卡夫卡、乔伊斯、伍尔芙描述的场景则是冰冷的、疏离的,人物是普通的,情节是平淡的。
若是说世界大战给文学带来什么影响,那么它不仅仅体现在影响范围广,杀伤性武器威力大,还因为它的冲突不仅在国家之间打响,也是国家内部矛盾的体现。战争双方的士兵都不断追问:“敌人究竟在我们的面前,还是身后?”文学不再单单靠“讲故事”打动人,它最终以思考的深度触动我们的心灵。
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1922年,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问世,它是文学史上经常被提及的作品,但只有极少的人读过并读完了它,连很多学者都承认,阅读它的乐趣并不能支撑自己投入的精力、脑力和情感。不过它在英语文学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这本一开始在爱尔兰本土的禁书,辗转于欧洲大陆,最后在法国出版,而它不仅仅是“国际化”的,可以说,“现代主义”文学没有国别的概念,它既不是英国的,也不是美国的,它是超越国家和民族的,是对人性更深的探索。
弗吉尼亚·伍尔芙的《达洛维夫人》与《尤利西斯》一样也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作,在这类小说中,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发生,而发生什么事也并非作者关注的焦点,它们以人物的意识活动为中心,转换叙事的内容,《达洛维夫人》在一天时间内可以通过回忆、畅想完成对主人公一生的讲述。传统小说是以时间顺序或事件的发展为结构的,而意识流小说则完全打破了这样的叙事传统。
文学似乎拥有上帝一般的能力——完全凭想象力去创造整个世界。政治的变革、经济的重整和科技的发展促使人们思考,我们是否真的走向美好的世界?或者原来的世界是否比现在更加完善?在对人类未来何去何从的思考上有一类“反乌托邦”小说,它是怀疑、批判假想的理想世界的作品,比如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乔治·奥威尔的《1984》和阿特伍德的《使女的故事》。
《使女的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末一场核战争之后,男性与女性的生育力下降,女性再次归于从属的地位,少数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成为“使女”,任凭男性支配,成为了可生育的财产。
阿特伍德的这场文学冒险备受争议,这部兼具女性主义和未来主义特色的作品诞生于1984年,无论是在当年,还是现在,书中描绘的冷酷现实和社会问题都直指人心,文学通过想象力展现出了深刻的思想,不过,现代主义文学并不以成为社会担当为自己的重任。现代主义的作家不是要通过文学革新社会,而是要对文学的本身负责。“对文学的本身负责”是什么意思呢?
就拿卡夫卡这位影响作家的作家来说吧,他忠于自己的表达,而非想要改变世界,于是创作出像《变形记》这样的作品,这篇小说的开头是这么写的,“当主人公格力高·萨姆莎从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昆虫。”这不是单纯视角的转换,而是整个世界的转换。对卡夫卡来说,我们的处境远非悲痛和沮丧可以形容,全人类都陷入了荒谬的境地,一切都毫无意义。
卡夫卡去世多年后,他的影响力依旧不减,英国剧作家贝克特的《等待戈多》于1955年上演,标志着荒诞文学进入了英语国家世界。《等待戈多》讲述了两个流浪汉在路边等待这位神秘人士戈多的到来,整部剧中,他们不停地唠唠叨叨,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事情发生,在戏剧结尾处,有个小孩儿跑上舞台,告诉他们戈多今天不会来了,两个人相约离开,而戏剧的结局却告诉观众,他们并没有离开。
现代主义的另一特点之一就是,拥有小众读者和观众的作品被杂志和剧场推荐给大众,传统意义上非主流的文学素材也被囊括进经典文学的大家庭。
在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时期我们看到了大量“现实主义”的作品,那么“魔幻现实主义”又是什么呢?一部作品怎么能既是从未发生过的虚构的故事,又是“现实的”呢?
魔幻现实主义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是它的发源地。它的特点是,可以用平常的处境和日常的角色,点燃读者内心深处超自然的想象。举个例子吧,在文学大师博尔赫斯的一部作品中,主人公因为从马背上跌落,突然就拥有了超自然的记忆力,可以记住曾经和现在发生的所有事情,而且无论如何也无法遗忘。
这个故事基于一个幻想,可是它也是真实的,世界上确实有“超级记忆”存在。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在书中,马尔克斯虚构了一座城市马孔多和一个家族,记录了这个家族七代人的兴衰,他把家族的历史融入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和宗教典故,它把看似不能融合的元素,全部结合在一起,貌似自相矛盾,实际却相得益彰。这部非传统叙事的小说,以一种流畅却令人困惑的模式,不断在各个时空中转换,像万花筒一样放映出马尔克斯祖国哥伦比亚历史上的关键时刻,比如内战、政治争端、工业化进程和与美国之间的紧张关系。现在,你大概了解“魔幻现实主义”的特点了吧?
我们前面讲到的作家,几乎都是文学奖的获得者,那么就让我们来看一下文学奖项,它们是如何评选,或者说制造出来的。
系统规划的文学奖是20世纪才出现的现象,虽然诺贝尔文学奖的出现要更早,但第一个系统化的文学奖是1903年法国颁发的龚古尔奖。所谓的系统化奖项,是由某个专门委员会评选的最佳小说、最佳诗集、戏剧或终身文学成就奖。而诺贝尔文学奖显然就不属于系统化的奖项了。
现在的文学奖太多了,有些奖项让人很困惑,比如“年度最佳第二本小说奖”“最差性描写奖”等,不过它们的出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也是促使大家更加关注文学的一种手段。
人们热衷于各种奖项,这其中的原因,大概跟赌马没有太大的区别,书商们设置赔率,看看谁会得英国的“布克奖”或者美国的“普利策奖”,出版了该作品的人或机构,就有可能大赚一笔。颁奖礼也是一大盛事,就像奥斯卡奖的红毯一样,是吸引注意力的经济行为。奖项是具有“指示”作用的,读者很难从浩如烟海的小说中选一本来看,这时专家遴选的得奖作品就是明智的选择了。
为什么有人诟病诺贝尔文学奖不够“纯粹”呢?就像前面讲到的,首先它不是系统化的文学奖项,文学奖只是诺贝尔奖的一个部分。其次,诺贝尔评审委员会始终认为自己在国际政治中扮演具有影响力的角色,这就给它戴上了一副滤镜,政治的因素总是在它的考量范围内。
最后,我们来看看畅销书和畅销书榜。畅销书是属于大众的,比如《五十度灰》就是一部澳大利亚网上的“同人小说”,后来改编成了同名电影。畅销书似乎与纯文学分属不同的领地,互不侵犯,说起来仿佛一个是下里巴人,一个是阳春白雪。不过,下里巴人也有自己的经典,谁敢说狄更斯这样的畅销书作家不伟大呢?
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畅销书也可以是制造的。出版社一般有三种策略,分别是“划分类别”“设立特许经营”和效仿制造。
划分类别就是将同一类别的书归至一起,在读者检索时可以同时搜出相关的作品,比如“侦探类”“玄幻类”等,我们在网站上浏览文学作品时,大数据就会算出我们的偏好,给我们推荐相关的作品;设立特许经营则相当于零售商所说的“品牌忠诚度”,比如《肖申克的救赎》的原著作者斯蒂芬·金的名字甚至比他的作品还要吸引人,突出他的名字在销量上会更有效果,金庸作品、莫言作品也是我们熟悉的“品牌”;效仿制造指一本畅销书出现后,其他作品跟风出版,在题材、书名或设计上仿照畅销书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中外图书市场上都特别多。虽说流行文学通常都是“时令书籍”,不过仔细观察,你也会在泥沙中找到珍珠。比如,美国小说《飘》就雄踞畅销书榜首两年之久,同时它也是获得普利策奖的经典文学作品。
穷尽一生,我们也不可能阅读完文学的经典,而阅读的意义也不仅在于知识的积累和个人的享受与感动,它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我们对自身的探索、对身份的渴求,对命运的思考。每个人的阅读,都将是一部私人历史,最后,去阅读、享受真正的文学作品吧,毕竟,人生贵在开心,否则为什么要读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