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莫菲,我走了。
不要恨我。
我不是要把你丢下,我只是想出去看看,让自己多学习一些东西,进步更大一点。只有我足够优秀了,未来才能给你更好的生活。
给我一些时间,让我配得上这么好的你。
生日快乐,我的小朋友。”
冷战七天。她捧着那个他攒了两个月钱买给她的诺基亚,却没有等来他发的短信。争吵不休的日子里,每一次都能等到他的电话,或者是道歉的短信。而这次,他却那么沉默。
这天是周六,她没有课。在宿舍睡到十一点,终于爬起来洗漱。吃过午餐,她在宿舍楼下来来回回兜圈子,最后还是忍不住去找他了。
穿梭在林立的楼房中,她心里总会有一种很不甘心的感觉。她想,总有一天,他们也要在这里买一套房子,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和他一起站在落地窗前俯视着地面上川流不息的车河。她是如此坚信他们一定会在这个城市实现梦想。
他租的小屋在一条破旧的巷子深处,巷子的里的房子很拥挤,墙面斑驳发黑,墙角的石砖上总是生着一层绿油油的青苔。一个老人怀里窝着一只花猫,坐在巷子的拐角处,晒着午后的太阳,悠哉地哼着小调。
她上了楼,打开了那道凹凸不平的绿色防盗门,来到那扇木门前。门没锁,她敲了敲,没人应,于是推门进去。
他的房间很小,却被收拾的明亮整洁。床上是一床新被子,铺的很平整,生锈变红的铁质防盗窗上摆着一盆葱郁的茉莉,一盆水养的凤眼莲。
她坐下来,想等他回来。
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五个小时过去了。她低下头,犹豫不定,还是拿起了那张小木桌上的字条。
静静地看完,她放下了字条。沉默了几分钟,她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地踱步。最后颓然地蹲在了那个角落里。
他还是走了。
窝在余远曾经住过的那间出租屋的墙角里,她瑟瑟发抖,发丝被泪水黏在脸上,她却没有发出任何呜咽声。
这是2012年,3月20号。莫菲的生日,余远离开的第一天。
<二>
2013年。雨天。
莫菲撑着那把深紫色的雨伞出了宿舍大门。宿管阿姨磕着瓜子,缩着脖子,嘟囔着:“这么冷还出去,女娃子想啥嘞?”
图书馆。一本《厦门旧照片》静静地躺在枣红色的大木桌上,莫菲的脸上也是一片湖水般的宁静。她随意地翻着书页,偶尔露出浅浅的笑容。
下午两点半,莫菲走出图书馆,准备去最近的餐厅填饱肚子。一路上许多同撑一把伞的情侣匆忙走过,嬉戏声也和她擦肩而过,她的表情却愈发僵硬冷漠。直到路过一棵银杏树,她抬头的瞬间刚好看到那棵树上剩下的唯一一颗银杏果,心脏就好似突然遭受了猛烈的撞击,闷疼的感觉瞬间蔓延到全身上下。她拼了命地想要忍住眼泪,泪水却疯狂地在她的脸上肆虐。
无奈,她只能一路低着头,让整张脸埋到头发里。
也就在那一刻,已经在自己的世界里自我治愈了一年的她再次被打回了原形。她明白,她还是很想念那个叫余远的大男孩儿。不由自主地关注他的一切,甚至于用一切笨拙的方法打探着他的生活。
莫菲对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特殊的爱好。和余远在一起时,无论只是日常的逛街还是几个月一次的旅行,但凡是看到一株她感兴趣的花草或者是一颗她喜欢的树,她都会停下几分钟去研究一下,甚至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也要偷偷拍几张照片留念。
刚来到这座城市几个星期时,莫菲就被这里随处可遇的银杏树吸引了。余远牵着她逛街时抓着她的那只手往往一路都是用着力的,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又会忽然挣脱开他的手,跑到马路对面冲他喊:“大远,你快看!这就是银杏树,会结果子的哦!”
她的家乡在温暖的南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这种一到深秋就一树金黄的落叶乔木。莫菲很喜欢银杏树,余远知道。他想,如果哪天送给这个傻姑娘一颗银杏果,她应该会很开心吧。那时候,银杏树还是一树的脆绿。
也就是那天,余远送她回宿舍,在银杏树下忽然停下,温柔地搂住了她的腰。她的鼻尖几乎贴在了他的下巴上。他开口:“等银杏树的果子成熟时,我会爬到树上亲手为你摘一颗。”空气里满满的凉意,他散发出的气息吹到她的脸颊上,也许是太温暖了,她的眼角都湿润了。虽然当时的他甚至没有多余的钱给她买一杯热奶茶,她却觉得自己已经遇到了这个最合适的人,已经拥有了最好的爱情。
<三>
莫菲终于开始主动和室友说话聊天了,这几个女孩子发现这个从大学开学一个多学期就突然不说话的女孩子仿佛回到了大学刚开始的那会儿。她们不知道她究竟经历了什么,会忽然变成那样,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上课,上完课就回宿舍,每天早早地睡,早早地起,不是看书就是写东西,和她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宿舍的公共问题……好在往后的日子总算恢复正常了。大家邀请她一起去逛街,吃饭,在宿舍通宵看电影,她们甚至一起加入了学校的乐队。
乐队的第一次常规训练。一大早上室友们就叽叽呱呱地在各自的床上讨论着乐队队长彭一锐。莫菲听说过他,很有才华的一个男生。
早上出门前打开衣柜挑选要穿的衣服,她突然就犯了愁,想要稍微体面点出现在一群新朋友面前,试了一件又一件,却无奈地发现她现有的衣服穿在身上似乎都大出一圈了,穿在身上前后灌风。
一年前,她和余远正在热恋。身高163的她,体重125斤,身上肉肉的,是他嘴里的小胖妞。而这一新学年的体检表上,她的体重是八十九。
室友乔玉玉看到这儿,拎起自己的一条连衣裙扔给莫菲,一脸戏虐:“你是要去相亲吗?哈哈哈。挑不好就穿我这件吧。”莫菲心中一暖,咬了咬嘴唇,偷偷地笑着。
v领的设计刚好露出她那嫩白的颈项,顺滑长直的黑发如瀑布一般披在肩上,墨绿色的长裙穿在她那瘦削的身上散发着如同森林的气息,吸引着人靠近。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彭一锐会在看到莫菲的第一眼就被她吸引住了。
第一次常规训练结束时,彭一锐喊住和室友一起要离开的莫菲,他说她的吉他音不准,想帮她调一下。莫菲笑着跟他道谢,正准备把吉他从肩上取下来,他却抢先一步来帮她取了。莫菲忽然就愣住了,他默默地拿走吉他开始调音,她却瞪大了眼睛望着他的脸。白皙有光泽,却没有那种熟悉的感觉。她回过神,低下了头。
彭一锐隔三差五地往莫菲的寝室送零食,约她们一个寝室一起聚餐,后来开始直接约莫菲和他一起排练。对于这些,大家心知肚明,而莫菲只是不冷不淡,却也并不拒绝。室友们一边抱怨莫菲重色轻友,一边屁颠屁颠地分着彭一锐带来的零食。而莫菲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和彭一锐待在一起。那段时间,她的生活开始变得很有规律。吃饭,逛街,看书,健身,练吉他。除此之外,她的衣柜被强制性地塞满了他买的衣服,她的饭卡里多出了她一年都吃不完的饭钱。她要还他,他说他要和她一起吃饭的,不能还。
圣诞节前一天,莫菲盘腿坐在阳台上弹着吉他,彭一锐打来了电话,约莫菲第二天一起去游乐场。她在电话里笑着答应了。挂了电话,她爬起来,眼泪却流出了眼眶。直到室友都出去了,她才哭出声音。
那个时候,他承诺过很多次,发了工资就带她去游乐场。可是,他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带她去过。一张游乐场的门票是一百五,他并没有那么多闲钱。那时候,日子很艰难,她曾经无数次从学校餐厅买了馒头,去他的出租屋和他一起就着泡面吃,吃完饭,他带她步行一个多小时去游乐场,然而只是站在外面远远地看着正在旋转的摩天轮。
莫菲想,她遇到了一个可以真正带她走进游乐场的人了。然而,这一刻,又是她三年里最绝望的时刻。
她清楚,余远永远不会祝福自己。他要她等他,可是她就要失约了。
这是2014年的冬天,余远离开了两年之久。
<四>
毫不意外地,彭一锐在游乐场里跟莫菲表白了。
“可不可以为了我忘掉他?”他一脸笑意,眼神里却是真诚。 莫菲表情平淡,目光中却又尽是痛苦。她将头转向一边,没有回答他。
“很早之前,你弹吉他时望着银杏树发呆时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了。”彭一锐望着莫菲,继续说下去。
听到这话,莫菲笑了一下。她对余远的感情连一个陌生人都可以看到,可他本人却似乎永远感受不到了。
“认识他时我还是个高中生。他那时18岁,因为替同学打抱不平被开除了,在一家西餐店做服务生。他是个很努力的男孩子,对工作很用心。在他即将升为经理时,我也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为了我,他辞掉了工作,来到了这儿,打算陪我读完大学。最初,我们甜甜蜜蜜,物质生活虽然匮乏,但他还是会坚持省钱,偶尔带我去旅行。然而,现实始终是强者。生活压力大了,距离更靠近,我们的矛盾越来越多,争吵不休。后来,有一次我冲他发脾气,喊了一句‘你什么都没有,拿什么给我未来?!’……”莫菲低下了头,墨黑色的长发垂了下来,她并不想彭一锐看到她泪流满面的样子。
“他走了。走之前,留了一床被子给我。”之所以要补充这句话,是因为她想起,以前她总是跟余远抱怨这里的冬天太冷了。他走时,应该是用了身上所有的钱给她买了那床法兰绒亲肤蚕丝被吧。她又想起,进入那间房时,除了床上的被子,窗台上的花,整个房间都是空荡荡的,她手足无措,只能装作他只是暂时出去而马上就要回来的样子,坐在床边等他。直到她不得不拿起那张字条,看到他的正式告别。
从此,那个人,就走出了她的生活。
两年来,她从来不敢相信他真的离开了。
第一次乐队活动,彭一锐靠近她,帮她调音,她嗅到了他身上的气息,和他是那么相似。她明明知道他不是余远,却又不由自主地靠近他,把他当成她的大远。
回学校的路上,下起了大雪,彭一锐把外套脱下来,盖着莫菲的头,她笑意浓浓,融化了他的心。他很想抱抱她,却极力忍住了。两人一路无语。
又是一年,四年大学生活结束了。
莫菲和彭一锐都选择了考研,只是并不是同一所学校。
<五>
一六年,春节。
七大姑八大姨坐在一起吃年夜饭,问起莫菲的感情问题,莫菲笑着说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再等等就带他回来。
等大家都离开,她帮妈妈收拾完厨房,回到自己房间里,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热闹的烟火。拿起手机,拨出了那个归属地为厦门的号码。
电话通了,却没有人接。她犹豫了一下,最终挂掉了。
等待了很久,她的手机并没有响。
她想,也许余远已经有了妻女,有了家。
泪水,不由地滑落,咸咸的味道。
凌晨两点半,手机屏幕亮了。“菲菲,我希望你过的幸福。”来自厦门的信息。
手机屏的亮光照着睡梦中莫菲的侧脸,她的睫毛那么美,只是已经不再属于谁。
彼时,余远坐在家里的书桌前,面前的烟灰缸堆了一小堆烟蒂,旁边是一堆没做完的账表。
一个女人忽然推门而入,嚷嚷着:“快点弄,明天还得进货!”随后消失在门外。
他不爱这个女人,他也不爱她的钱。他只是需要生存。毕竟曾经是她花了钱救了他的命。
他为她打工,娶了她,唯独不爱她。
捏断手指间最后的那只烟,他用力地吸了一口气,拿起笔,埋头记账。
从此,爱人即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