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是要说出来

读《白夜行》时,看到白穗喜欢读《飘》,喜欢斯佳丽,于是也想去读《飘》,想了解斯佳丽。

开学的第二天下午,可巧,去学校图书馆,在书架上正好看到了《飘》,共两本,上下册。欣喜之余,就拿了过来,放下所有的事情,迫不及待的阅读,开始还没感觉,读着读着,就渐入佳境。

读完上半部时,心里是极喜欢斯佳丽的。可是阅读到下半部的时候,瑞特.巴特勒已深入我的骨髓,侵占了我的全身心。

就在昨天下午,我的泪水一直往外涌,尤其读到斯佳丽从楼梯上摔下来,流产了的那段情节,我的心被揪紧了,我完全变身成了斯佳丽,她的情绪,她的痛苦,置换到了我的身上,啊!还有瑞特,那个傻瓜。

除了往下读,我什么也没做,吃晚饭,去厕所,只是应景,天天坚持的运动也中断了,幸好没晚自习,在办公室读到晚自习放学,回到家,没洗漱,急忙坐被窝里读,接近十二点时,终于我读完了全书。眼睛早已是模糊不清了,大脑也是混沌一片……

我心里满满的,堵,一直堵。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能力是写不出什么有见地的书评来的,我决定在我写这本书的观感之前,不去看任何人对《飘》的评论,我只写我读这本书的经过和感触。

我觉得最惊心动魄的一个情节是:美蓝骑马跳栏摔死及瑞特抱着美蓝的尸体躲在卧室里的那段描写。那该是怎样的痛苦啊!也许这还不是最痛的表现。

令人痛彻心扉的还有玫兰妮去世后,斯丽佳对她心中的爱幡然醒悟,赶回家向瑞特表达那段情节,对瑞特的描写。

“那双愣愣地瞧着她的黑眼睛露出精疲力竭的神情,光辉从里面消失了。他没有诧异的神色,没有询问她,也不咧着嘴讥讽于她,……他瘫软地靠着,已经越来越笨重的腰身塞满了那件满是褶子的衣服,那健壮的身躯已为肥肉所代替,他那轮廓鲜明的脸粗糙极了,他身上的每一分每一寸都在如此告诉斯佳丽,他光洁优雅的外表被狂喝滥饮给糟蹋了……

在瑞特身上,他的爱已磨损殆尽。他在向斯佳丽说明他对她的爱已经落幕!

多么悲怆啊!

什么是爱?爱她,就尽可能的给她所有,让她快乐,让她自在;爱她,就想拥有的不仅是对方的身体,还有灵魂。瑞特就是如此爱着斯佳丽的。

但结尾为什么要这么惨烈呢!在读者看来应该是多么般配多么幸福的一对儿啊!为什么竟有如此悲苦的结局?用今天人们的话来说,是不是不作就不会死,美蓝的死,瑞特和斯佳丽的爱情悲剧收场。

自尊,极度的自尊!都是那该死的自尊?本来已经拥有对方的身体了,怎么还感知不到对方的灵魂?是斯佳丽的无知迟钝,还是瑞特的极度自尊。

爱情为什么那么复杂呢?直接了当的说出来,不就行了吗?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迂回曲折,遮遮掩掩?呵呵,这就是文学作品吧!其实现实中相爱的人真的有在进行着互相伤害的吧。是爱情复杂,还是人心复杂?

简单些,平淡些,就避免了太多的痛苦和伤害。性格决定命运。玫兰妮就是性情平静温和的人,所以大家都愿意靠近她。她的内心也少了情感上大的波澜。

但我还是喜欢斯佳丽。如果玫兰妮是水,淡泊宁静;斯佳丽就是火,滚烫灼热,激情四射。

瑞特和阿希礼相比,我更喜欢瑞特的生动多变。瑞特是多姿多彩的,为了爱,他不断的改变着自己。会混世,有眼光,有钱,对爱执着,懂得保护自己,保护爱着的人。总之他比阿希礼丰富的多,精彩的多。阿希礼充其量也也只是斯佳丽生活中的一个陪衬而已。如果他们真的结合了,也不会有好结局的。用斯佳丽父亲的话来说:同类的人在一起才幸福啊!

《飘》这个题目的大概意思应该是说斯佳丽的心飘忽不定吧!在她心里,她一直认为她始终爱的是阿希礼,最后才发现她爱的人是瑞特。《飘》是对爱情的飘忽不定,是人们命运的飘忽不定,也是时代的烙印。我才粗略的阅读了一遍。对这部世界名著我眼前只能理解到此了。

我最后想说的是,既然选择了对方作为伴侣,既然心里爱着对方,就一定要明确的说出来,说出来“我爱你”,没有什么可难的,不要因为那无用的自尊而错过了幸福,不要因为那过分的含蓄,而浪费了幸福!


ps:2017年开始以来,粗略地读完了两部作品《白夜行》和《飘》。今年计划读五十本书呢,我这阅读速度也可以和蜗牛有一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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