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父亲节:缇萦上书救父,成为中国历史上孝道的典范

肉刑,是封建王朝一种原始的、野蛮的酷刑。主要是对人的肉体进行残酷的伤害,比如砍掉人的手足,割去鼻子,挖去生殖器,在脸上刺字涂墨等。这种刑罚始于夏商周,盛于秦汉,人若因罪遭此刑罚,往往痛不欲生,所以一直以来被人们切齿痛恨。

但在西汉文帝在位期间,这个令人发指的酷刑被废除。酷刑的废除,是一个15岁小女孩的功劳,她叫缇萦,读作tí yíng,15岁的小缇萦,在华夏漫长的法治进程中,也算是一位功臣。

缇萦的父亲叫淳于意,是西汉的一位医生。淳于意曾担任过齐地太仓令,是个清官。后来他辞官不做,靠着一手高明的医术,四处游历,给人治病。一次,一位权贵的夫人病重,请淳于意为其治疗,淳于意来时,权贵夫人已重病多时,吃了淳于意的药后不久去世。

淳于意于是被报了官,遭到诬陷。当时官吏判他有罪,按律要受肉刑。按当时的律例,淳于意当过官,应当被押送到长安受刑。临别时,淳于意望着妻子和五个哭成泪人的五个女儿,不禁悲从中来,仰天长叹道:“老天啊,可惜,我没有儿子,遇到这种紧急的事情,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听到父亲这句话话,五个女儿更是大哭不止。

这时候,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说:“父亲,我虽是女流之辈,为了父亲,我今天也要做出一点事情来,我要和您一起去长安,上书皇上,替父亲洗刷冤屈。”

淳于意根本没有想到最小的女儿如此勇敢,心中感到些许宽慰,但他坚决不同意,因为从齐地到长安,路途遥远,且有险峻山岭。但缇萦以死相求,淳于意拗不过,就让她一同去长安。

到了长安,缇萦遭受重重困难,请人代拟奏章,期间又遭到种种阻碍,但是这些困难没有吓倒缇萦,她大胆上书汉文帝,陈述父亲的冤情:“我父亲曾是齐地的一个小官,他为官清廉,体恤百姓,时常不计个人得失为百姓看病。现在不小心犯了罪,按律当受肉刑。我不仅为自己的父亲难过,也为全天下受肉刑的人难过。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了,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如果可以,我情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封上书辗转到了汉文帝手中,汉文帝看了之后觉得言辞哀婉,又听说是一个小女孩写的,便心生恻隐。当时,在官府中做奴婢的女子都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她们日夜劳作,跟囚徒没什么两样,生活相当凄惨。缇萦千里迢迢冒死上书,为父免遭酷刑的这种的胆识孝心,深深地感动了汉文帝。

同时,汉文帝也意识到,废除肉刑,不仅可以顺应民心,又可保全劳动力发展农业生产,更有利于王朝的统治。于是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修改刑律,废除了自夏朝开始至汉初一直保留的肉刑。即:黥(刺面塗墨)、劓(割鼻)、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

据《资治通鉴·汉纪》记载,是年,新刑律修成,并颁行天下。新刑律规定:黥刑,改为递去头发,以铁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打三百板子;斩左趾,改为打五百板子;对于那些犯斩右趾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一律弃市处死;而对于判处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则可相应递减刑罪,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汉文帝也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废除肉刑的皇帝。

缇萦上书救父,成为中国历史上孝道的典范,她对于推动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废除肉刑,作为中国刑罚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而引人注目,是刑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进步,也是法律从极端野蛮残酷走向相对人性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难怪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由衷地赞叹道:“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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