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竞争中的操作手法

MySpace和Facebook,是目前全世界最厲害的兩個社群網站。前者擁有全球最多會員(即將破二億個帳號),後者的PV成長速度驚人且有了65家以上的廠商的加持、後勢看漲。用過這兩個社群網站的網友,大約會知道兩個網站的差別,MySpace注重「開放」,甚至不必經過email confirmation就可以開始玩(只是有些功能如留言等不能使用),加入MySpace帳號,我的email信箱每天固定會收到三、四封要求加入好友名單的信,煩都煩死了,住在小島上的已婚男生都這樣了,無法想像金髮碧眼的美國女生一天會收到幾百封!但Facebook卻呈現完全不同的設計,我很難看到其他人的profile,好不容易才加入一兩個群體(network);加入以後我從前的加拿大好友前來相認,連「他是我大學同學」這條關係都要經過我的confirm才能在Facebook上建立,不讓人亂認親戚。

但,很少人發現一件事:MySpace和Facebook兩者開站時間僅相差半年,兩者皆在奮鬥了兩~三年後一起達到巔峰,目前同為全美國最受囑目的兩個社群網站,卻,很少人將它們視為「雙雄」。總是要順便提到想到其他一堆新新舊舊的社群網站如Bebo、Xing、hi5、Orkut、Passado、Ecademy、ChampionsClub等等,直到最近部落客受不了MySpace,開始出來幹勦它,才直接拿它與Facebook作比較。事實上,網站的世界裡很少像這種「兩強」、「三強」持久的競爭,包括GAMY四強其實也都各玩各的,偶爾打在一起,這是網路世界的特色。

今天想討論的是,網路世界裡少了「競爭」,有何問題?若刻意去多了「競爭」,又有何機會?這感覺很像一隻滑溜溜的小蝌蚪,來無影去無蹤,我在這邊抓住它,把它包成一套「感性賽局」的超創新的創業策略,供給各位參考。

這期的《數位時代》將我原先寫的「比爾蓋茲與賈伯斯」的900字專欄,放大成跨頁的照片,雖然後來又要補寫一篇,不過看到自己文章有了配圖,看到比爾蓋茲和賈伯斯泛著淚光的微笑,還有它們屁股下面的兩個紅色的位子,襯托了文章裡我想表達的意境,真是讚透了。今天借用自己這篇文章開場,引出「感性賽局」:

這個月,美國科技界最大盛事應是微軟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和蘋果電腦的賈伯斯(Steve Jobs)接受華爾街日報記者現場採訪。兩人分別代表「微軟」與「蘋果」兩大陣營,形象反差極大,蓋茲是技客和暴發戶的代名詞,賈伯斯則呈現著時尚與「錢歹賺」的創新者的形象,當天兩人的穿著也反映這樣的落差,但雙方上台後,卻客氣得很,蓋茲讚揚賈伯斯勇於冒險創新,賈伯斯也宣告蓋茲是第一位真正壓寶於軟體的企業家。蓋茲認為賈伯斯總是用魔術般的不同解答來解題,賈伯斯則推崇蓋茲總是能和其他公司合作得很好。

兩大巨頭上次同台是在1983年,上次非直接對話則是在1999年,我想,任何一位年資十年以上的電腦人,看到賈伯斯以「披頭四」歌詞:「你和我之間的過去,比世界盡頭還要長久」介紹蓋茲,又看到他們倆在台上回顧,「我們今天對對方沒有任何抱怨了。大體上來說,我們這一路走來還蠻有趣的。」一定會彷彿看到了自己的過去,像當天全場觀眾一樣,眼泛淚光,站起來大力鼓掌。鼓掌兩人的成就,鼓掌電腦,鼓掌人類文明史的燦爛一頁。

掌聲歇止之後,我們也默默知道,為何兩大巨頭今天有機會同台。當年兩人還悶著頭競爭時,世界上還沒有Google,沒有GPS,沒有手機,也沒有Web 2.0。他們見面,代表的是整個個人電腦歷史的精彩回顧,當然,也代表整個個人電腦產業的「休止」。今天沒有人會控告微軟獨霸了,因為網路事業已經出現「GAMY」四強,微軟只分到四分之一的天下,本身也在企業應用與遊戲機市場呈現落後狀態;也再也沒有人再去感嘆蘋果的滄桑了,因為它的iPod已成史上最成功的電氣產品之一,也即將面臨和微軟無關的挑戰者。這個戰場已經延伸到更大的一塊,現在早已不是微軟和蘋果兩間公司的天下,所以他們今天可以同台、把酒言歡。

兩人這番歷史性的對話,已經為PC時代畫下了句點,也為另一個大時代鳴槍起跑。在這個大時代中,不再由「摩爾定律」主宰,而是強調續航力、散熱、尺寸的手持式裝置的另一種定律來決定;個人運算系統抽離了書房與辦公室,散布到口袋的那個小機子裡,還有客廳的那套視聽系統,以及車上的那台會說話的小小螢幕中。而時代的洪流變得愈來愈急促,曾經我們以為微軟的那90%市佔率是多麼堅不可破,蘋果的5%市佔率的翻盤希望又如此渺茫,誰能想到今天的戰場被擴大這麼多倍?我們相信,當比爾蓋茲和賈伯斯雙雙站起來,那兩個座位總有一天會空下,但,也肯定很快會有另外兩個年輕人補上。

Bill Gates和Steve Jobs,是電腦人心中的競爭者,奇怪的是,若仔細看看其間發生的事情,比爾也曾和Oracle的Larry Ellison打得你死我活,比爾在個人財產贏了人家,但在企業軟體與資料庫這塊可是灰頭土臉。賈伯斯當年根本中間有很大一段已經被自己一手起創的蘋果電腦董事會幹掉,流落在外,自己從西灣跑到東彎去開動畫製作公司Pixar,後來才回到戰局。但,不知道為什麼,「比爾蓋茲與賈伯斯」無論彼此都在幹多麼不同事情,或彼此已經相差非常懸殊了,但在形象上面,他們仍然一直是所有電腦人心中,「最大的死對頭」。這篇900字文章以煽情的語調來寫出這兩者的競爭,而煽情,正是大家在埋頭競爭中,常常忽略的一塊。

一般人把「競爭」當作下雨一樣,是為了享受後來的晴天一定要先發生的痛苦事情。但競爭有時也會為競爭者本身帶來好處。半個世紀前,數學家已提出「賽局理論」(game theory),研究在兩者競爭下會有什麼樣的事情,兩個報酬與懲罰不同時會產生怎樣的結果,如何在對方也做最棒的決定時幫自己找出最棒的決定,也如何設計出共同報酬率最高的競爭系統。但,「賽局理論」是建立在硬邦邦的數學之上,當兩人競爭,兩家公司競爭、兩個網站競爭、兩個使用者競爭、兩個留言者PK、部落客與觀眾對幹,這種理性的賽局理論太可惜。我一直覺得,「感性賽局」,才是創業家可以好好研究的一個大機會!

人性,就是一定有競爭,兩個寶寶會去搶同一個玩具,搶不到就哭鬧,幫他再買一個新的,寶寶就不想玩了。因為競爭,所以有了敵人,也有了朋友。許多企業常以「競爭」為一鼓勵手段,有時是強調「強者出頭,敗者淘汰」的實際得不得了的策略,但其實「競爭」本身是有感情的。競爭就是情感的攪和器,它就像廚房裡的一把雄雄烈火,加上油,可以將好幾樣平時不怎麼可口的香料配物,瞬間炒出一盤香噴噴的好菜。同樣的配料可以炒好多次,在它們競爭的過程中,隨著有人領先,有人落後,味道皆不同;最後結果揭曉,味道到了頂點,無論有無結果,若兩方從敵人變成合作,再去打其它人,更有一種很特殊的甜美。我們看到從台灣的三百集連續劇,到日本的七龍珠卡通,再到美國的那些「誰是接班人」的reality show,全部都是在炒作這些關於競爭的情感,先競爭,再合作,可以炒好幾波。

有趣的是,就如開頭以MySpace與Facebook為例提到的,這世上幾乎所有的產業,都有一場又一場的「競爭」。除了互聯網以外!

因為,網路用低成本就可以做很多事情,運算工具強大可以做出很多不同的東西,介面繁多可以讓兩個網站長得完全不一樣,而且通路通暢讓競爭對手完全不必打在一起。所以我們看網站看了這麼久,就算有幾個網站很相似,但它們可能只兩把劍匡啷交手個幾次,就又分開來各玩各的。我們把它叫做「找到自己的niche」,當然niche很重要,但我們忽略了一點就是,少了「感性賽局」,就少了一些瘋狂的支持者,也少了一些值得一再回味的故事。

那,假如我們可以在互聯網內,刻意製造出「感性賽局」呢?

我們來學學其他產業,其他產業礙於資源有限,狹路易相撞,幾家廠商「打在一起」一纏鬥就纏得很久。拿台灣的台積電和聯電兩大晶圓廠巨頭來說,台積電重制度,聯電重揮灑;台積電以專業賺錢,聯電以創意賺錢;台積電本業不斷進步成長,聯電是周邊投資不斷獲利。這兩家公司其實在國內外還有其他競爭者,本身的晶圓種類也有一定比例的不同,但因為兩家有歷史,有兩大巨頭永遠無法解的矛盾(明明是曹興誠先提晶圓代工,張忠謀卻享有所有半導體之父的稱號),所以,永遠是各大媒體永遠的寵兒,無論這市場有哪些新秀經理人竄起,無論其他公司已經比台積電與聯電還賺錢還成功,張忠謀和曹興誠永遠都是媒體最愛獨家採訪的對象,也因為這樣,兩大晶圓廠在社會上的地位至今屹立不搖,繼續享有所有人才及社會影響力。等到這競爭力真的快沒了,再來安排一個「晶圓兩巨頭一笑抿千仇」的大聚會,又會將人氣炒到最頂點!

還有「超級星光大道」,我們看到製作單位很巧妙的「設計」了這一場「比賽」,中間還有外卡來「踢館」。假如這不是一場比賽,而是單純讓這些年輕唱將輪流上台演唱,接受台下評審的毒舌,看頭一定差了些。我們看到這群「星光幫」現在各處去開演唱會,明明是同一個group的人,楊宗緯、林宥嘉、劉明峰、周定緯還有蕭敬騰,卻已經各有各的粉絲,粉絲還會為了自己的偶像和其他人吵架、打架,也愈吵愈對自己的偶像忠誠度更高,最後這一群粉絲團的規模愈來愈大、愈來愈大,但再怎麼吵,也吵不出詹仁雄的如來佛手掌心,通通都成為「超級星光大道」的粉絲,通通都會買未來的「超級星光合輯」的CD。這場「感性賽局」真的設計得非常完美。

現在,重要的是,我認為創業家可以考慮把這個「感性賽局」的特色,融入到網站創業策略之中,看看能不能大幅提升市佔率。「感性賽局」有分兩種,一種是內部競爭,就像超級星光大道一樣,在自己站內產生一些「感性賽局」的元素。這方面可以想的創意很多,比如,站主可以刻意讓兩、三個使用者之間的對立容易被突顯出來,在首頁,與其刊出「最近的留言」,不如來刊登「最近正在辯論中的留言」,讓大家在旁邊看兩個不認識的網友拚死的肉搏。這兩個網友的留言歷史也特別被突顯出來,讓它們的「故事」可以拉長一點。說不定他們有一天合作去對抗另一個網友的留言,會是很美妙的「吸眾機」。

另外是外部競爭,就和兩大晶圓廠、Bill Gates和Steve Jobs一樣,造成惺惺相惜的英雄情,讓兩個網站的粉絲可以愈炒愈大,最後說不定合併起來成為一個超級大網站。比如,作美食的部落格可以自己辦一個旅行團,艾瑪、迴紋針、AMYKAKU、Lemonade、Yilan一起到東歐玩個七天,幾個人天天都吃同一家餐館的東西,也寫同一家餐館的東西、照同一家餐館的東西,這種有點好玩又有點競爭的串連作品,肯定會造成網路上一陣瘋狂,讓其他從沒固定觀賞美食部落格的網友也聞風而來,或許能讓各大部落客的流量再漲一倍、二倍、三倍。

通常人們遇到競爭,總是滿腦子想打敗對方,但網路產業之大,如此無垠無涯,「競爭」這檔事本身反而可以加入我們的競爭策略。若創業家能刻意營造的「感性賽局」,有機會將這場「比賽」的「總獎金」,提高到無法想像的境界。

你可能感兴趣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