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2018年重大政策盘点,这些将影响2019年!

2018年

哪些政策对建筑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有哪些变化必须要特别关注?

2019年1月1日哪些重大政策开始实施?

过去的一年改变建筑业的政策汇总

小编又来敲黑板了!!!

—  重点一:2019年1月1月正式实施的政策  —

社保改由税务征收,建筑企业成本或加大

2018年7月20日,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与全民社保时代一并而来的,还有建筑工人实名制,5000万农民工也要交税交社保的问题。

2018年5月14日,住建部发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2018年10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并提出各地方平台录入数据,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现与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

同样在10月,人社部也公开《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等情况,将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

  • 办法还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社保“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实名制、全名社保已经从原先的一个概念变成了现在的具体操作落实的指导意见并且纳入了追责制。毋庸置疑,建筑工人实名制+社保,2019年建筑企业的成本将进一步加大。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住建部办公厅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

  • 自2019年1月1日起,住建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均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 企业仅须向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 (1)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企业出具的关于报送资质申报材料的公函;

  • (2)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这是住建部办公厅第四次发布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对比前三次的通知,本次通知有以下不同。

  • 将网上申报和审批改成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 覆盖事项全面。前三次通知均有部分事项暂不实行。(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资质和航天航空工程监理暂不实行;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业企业:涉及公路、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暂不实行。)

  • 进一步减少了纸质申报材料,由3项减为2项。只需提供公函和申请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及《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无须提供。

  • 敲黑板:业绩核查表取消不代表业绩核查取消,取消核查表后,对业绩的核查会主要以这两种方式,一是采用平台业绩,在申报前业绩录入阶段进行核查;二是加强事后监管,在审批后对相关业绩进行核查。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

2018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2018年第13号令,为规范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于2018年8月27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

《办法》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为关于监管分工,二为关于标准文本的使用,三为关于招标人设置不合理门槛,四为关于信用信息使用,五为关于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进行评价,六为关于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内容。

2019年底,农民工“月薪制”全覆盖

人社部2017年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用三年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工程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结算,2018年已经逐步在实施,到2019年底实现“月薪制”全覆盖。

—  敲黑板二:2018年建筑业重大政策汇总  —

2018年3月27日,住建部标准额定司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8年工作要点》(建市综函[2018]7号)(下文简称《201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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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要点》对资质管理、个人执业、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等多项内容进行了阐述:

1、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进度:国务院在2018年5月颁布试点的通知

此项工作重点,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化工程招标投标程序,降低工程交易成本。在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文件提出在16个省市地区进行试点改革,其中提出要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规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2、推行电子招投标和网上异地评标

进度:2018年顶层部门还未发布相关文件,部分省市已开始推行

实行电子招标,有助于解决招投标市场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如泄露招标信息,评标专家被“围猎”,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投标人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在2017年2月,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要求以后要实现电子招投标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虽然住建部、国务院等顶层部门,在今年还未公布具体推进文件,但是2018年,北京、福建、广州、浙江、贵州、湖北等多个省市都已经早早开始了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和网上异地评标工作。

3、推进工程总承包

进度:住建部正在推进

工程总承包,核心是为了提高效率,效率从哪里来?效率在于将设计与施工的外部合同关系整合为内外部管理东西。工程总承包在我国实际已经推行了三十多年了,但是离实现效率提高这个目标还是没有太明显的进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多种争议,如何进一步完善,是推进建筑业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7年12月28日,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主要方式、工程总承包单位条件、招标文件编制、项目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征求稿中的第二十一条,对工程总承包中争议最大的分包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4、民用建筑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进度:已在雄安新区等地区开启试点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的通行做法。在不少发达国家,建筑师不仅是设计师,还是工程师,建筑师的全程管理监督对工程质量和效果影响大。但在我国,建筑师基本只参与工程前期工作,如整体构思和设计图纸,政府则成为“技术把关人”。

“建筑师负责制”是一个政府做减法市场做加法的过程,简政放权,即政府把建筑工程的技术审查工作逐步交给专业人士,不再为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背书。建筑师的专业特长则得到了发挥,不但负责设计,还负责建造管理。

5、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

进度:河南、四川等部分省份开启试点

针对建筑工人存在的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2017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文件明确提出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等多项要点。

6、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地区壁垒问题进行督查,严厉查处设置歧视性限制条件或隐性障碍等行为

进度:住建部已于2018年3月下发通知

2018年3月20日,为打破垄断,防止市场垄断,严肃查处限制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重点检查,各地是否:

  • 1)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

  • 2)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等;

  • 3)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 4)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

  • 5)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 6)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

  • 7)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

  • 8)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

  • 9)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住建部还要求,各地要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由流动,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7、简化施工许可管理,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

进度:住建部已于10月发布相关决定

在国务院总理2018年5月2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确定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2018年5月18日,国办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明确要求:将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

2018年10月10日,住建部连发三份文件: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三份决定文件中,明确了将进一步简化了施工许可管理,减少了施工许可相应的证明事项、前置条件等事项,同时也提出将压缩审批时限,将施工许可审批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报审涉及数十个部门、几十个环节,全部流程下来少则需要几十天,多则几个月甚至十几个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对建筑企业来说,意味着项目进度提升,效率提升,无疑是一波改革红利。

8、探索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提供履约担保基础上的最低价中标

9、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为重点,推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进度:2018年7月,住建部已发布征求意见稿

今年4月国家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其中提到了“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中推广使用银行保函。” 

2018年7月,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都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应当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制度。

其次,还明确规范发包方、承包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行为。对于大家关注的最低价中标,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及到期未退还保证金等情况也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可以说大大保障了施工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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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进度:2018年,住建部发布多份意见征求稿

除了上文提到人社部公开的《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等情况,将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

2018年10月,住建部也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拟将企业的101种行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建筑业的信用中国时代或将来临!

11、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进度:2018年,住建部持续进行中

2018年堪称是史上资质时候监管最严的一年。资质动态核查比往年的频率更高,同时受到处罚的企业也越多。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步入行业常态化,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受到核查,动态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会责令整改或撤销企业资质,并且整改期内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则会被直接清出建筑市场,不得参加当地的任何招投标工程。

12、完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进度:2018年住建部已发布相关意见征求稿

在2017年10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最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中,就提出加快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健全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签章制度,强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责任落实,推动建立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意味着在施工企业资质之后,监理资质也将不再与注册人员相挂钩。

2018年3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征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函》,新的资质标准取消了丙级监理资质与甲级监理资质国监配备人数。

2018年10月,住建部司函关于升级改造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明确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18年10月15日启用。

2017年7月住建部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建办市函[2017]512号文,成为了执业人员和建设行业各大论坛的热议话题,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此次意见稿相对于原先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很大变动。

  • 管理规定中提到建造师继续教育变化、初始注册具备的条件、主管部门审批时间要求、证书变更、注销手续、证书有效期改为5年,建造师年龄最大改为65岁均可使用,注册需提交社保证明原件,注册建造师即将推行电子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重要的对建造师涉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将有新制裁。

一级建造师全部由住建部进行审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提出初审意见。新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望在2019年出台!

13、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推进企业资质审批承诺制试点

进度:多省市开始试点企业资质审批承诺制、资质证书电子化

所谓“告知承诺制”,指的是建筑资质申报时,相关部门将所有条件一次性告知企业,企业做出满足条件的承诺。之后主管部门自行比对信息,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事实审批”变成了“形式审批”,无论流程还是门槛,难度都大大降低。2018年住建部也发表多个批次,通过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申报资质得到核准的企业名单。

目前,告知承诺制也是”遍地开花”,继北京、上海、浙江之后,江西、河南、四川、陕西七省市相继投入试点。湖南地区也跃跃欲试,已经陆续有13个省市加入。看起来,告知承诺制势头大好,不久之后就能推及全国了。

14、继续简化资质,减少专业类别

进度:针对资质改革,2018年住建部已发布多份文件

近年来,资质简化改革的进程明显加快,不仅特级资质标准有了新的变化,园林绿化资质、环评资质、工程咨询资质、地质勘察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招标代理资质等多项建筑业资质被取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多项专业承包资质也被合并。

2018年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资质提交的申报材料又迎来了“瘦身”,资质申报不再提供人员社保、注册证书,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查比对。

2018年11月,住建部发布了《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的通知》11月5日起,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2018年12月,住建部又发布了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资质申报标准迎来了再次修订,以后申报告别纸质文件,仅提供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可以看出,在2018年的建筑业工作要点中,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工作的占比很大。“淡化、简化企业资质”也是大家关注的热点。

但是,资质,作为建筑业企业的“金字招牌”,资质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影响到大部分企业的生存状况,各项关于资质改革的政策的出台必须综合各方意见。

如果直接取消,同时又没有一个过渡的替代监管体系,那么整个建筑市场恐怕会乱象丛生,更得不偿失。在新的以“信用”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成型之前,资质改革恐怕还是逐渐推进的,“一刀切”全面取消的可能性非常低。

15、“八大员”证书全面停发

在2018年12月,建筑业还迎来了一个重大变革,住建部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也就是常说的“八大员”,本通知的下发预示着“八大员”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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