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见闻】离婚,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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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念念的实习生活开始了。

法院作为矛盾集合的场所,从进入安检大厅的一刻起,心中所有的矛盾又被不断的放大,急迫需要一个合理的出口需要释放,而对法官的陈述对当事人来说便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原告拿着起诉状,心中满是不满,民间借贷,居间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离婚等等,都被加上了纠纷两字,被告或知情或不知情,或配合或抗拒,心中满是冤枉。

然而事实不明确,只能靠着证据来判别。

对于离婚纠纷而言,涉及到双方当事人对于感情生活的经历,家庭矛盾的经过,此时法官需要通过对双方陈述的事实进行判断,但对于感情而言,更容易受到自我感情的制约,同时作为婚姻当事人,总是感觉到自己受到的感情创伤更大,自己更需要被宽容。

影视剧中双方协商和睦离婚的场景在法院的不常有的,要在法院才能解决的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更大,伴随着家庭暴力,伴随着对生活的无望,哭泣抱怨是常有的事,而判决离婚的标准又是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在法庭上乐观冷静陈述的当事人总是给人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而法庭上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当事人又总是恶语相向,急于指责对方如何是混蛋,自己苦苦忍受,恳请法院判如所请。

办公室并排放的两把椅子,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总是一个站着,一个坐着,都坐着的情况只能是法官把椅子分开放着,当然更不能是面对面的,当事人除了相互争吵是不愿意看着对方,在双方此刻看来丑恶的嘴脸,原本是不久前同床共枕面对面说着贴心的话语,互道晚安才能安心入眠的面容,也是初恋时越看越心生欢喜,一天不见就心生想念的模样,而此时双方满脸愁容,恨不得掐死对方才能解除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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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嬉笑,只有怒骂,吵着骂着,法官听着劝着。

判决不离婚,原告只能六个月后再起诉,而这六个月,或许双方冷静下来,相互宽容体谅,继续生活,或者矛盾加剧,必须要离,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双方又有选择离婚的权利,判断的权利都在法官,客观冷静的进入双方的感情生活,又要客观冷静的从双方的感情生活中出来,最后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

离,今天就让你们离,以后各生欢喜。

这是法官对于双方当事人所说的,几个小时的调解最终无果,只能以离婚作为对于双方而言最好的结果,原告随身带着结婚证,被告在车里放着结婚证,都是有证而来,势必今天非要把婚离。

在拿出结婚证递到法官手里的那一刻,双方似乎都舒了一口气,几年或者几十年的感情生活此刻终结,而在几年或者几十年之前结婚又是那么的迫切,当婚姻成为彼此最大的负担后,离婚又成了最大的需求,不可悲,也不可笑,只是选择错了,还是不合适?

财产分割双方倒不存在多大的矛盾,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债务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份负担,而离婚时对于要求离婚的一方而言,债务宁愿自己负担,但婚是必须要离的,此刻就不是负担了?

离婚对于双方来说是解脱,对于孩子而言却是噩梦,此后他们有了新的身份,离异子女,众所周知。不公平却无法也无法诉说,怪不得父母,怪不得自己,默默忍受。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以后谁过的幸福,谁过的幸福,都是各种的事情,法律不加干涉,此外道德上的义务又看各种的心情。

一切罢了,没有祝福,对孩子好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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