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 ‖ 山阳警方连夜在漫川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1人被拘留!

        春节将近,山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结合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安全隐患增多这一现象,紧盯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燃放安全管理环节,严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防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努力让全县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

      2018年1月17日晚21时,山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群众举报:漫川闫家店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要求查处。接到报警后,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迅速出警,在漫川关镇闫家店公路上当场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姚某某。经查:姚某某在漫川关镇闫家店经营有一家百货批发部,同时零售烟花爆竹。2018年1月17日下午,姚某某在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一烟花爆竹经营部批发674饼价值约3000余元的爆竹,在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非危运车辆面包车拉回漫川镇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连夜倒换车辆运往相邻的法官镇两岔河销售,在倒换车辆时被出警民警当场查获。经过连夜调查取证,山阳县公安局以“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对姚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姚某某已被送山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来源/山阳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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