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26岁,为什么一定要有统一的主题呢?没准儿他是那种天赋异禀、无须统一主题的人。他会自由选择问题,然后寻找答案,这没什么关系"。
——史蒂芬·列维特《魔鬼经济学》
我一直是个很怂的人。遇到生活中的一点儿烦心事,或者仅仅只是惯常生活过于无聊,就老想逃离原有的生活轨迹,换一个城市,换一个环境,换一个状态把自己暂时性地从寻常生活中抽离出来。
可别说,短暂的抽离,对缓解寻常生活中的烦躁焦虑无聊等等中性偏负面情绪,对我特别有效果。原因大概有这么两个:
其一,一座新的城市,新的环境,总归跟熟悉的生存环境有所差别。纵然都说着中国话,也带着各自的小方言。纵然支付宝和微信已经快要全世界通用,能买到的当地特色多多少少总会有差别。面对这样不同的环境,你在短暂的停留中大多数时候不会逼着要面对惯常生活中那些期待解决的问题。就好像一场旷日持久的竞赛里的中场休息,你坐在赛场旁的休息椅上,喝口水,喘口气,看看观众,听听呼声,放空一下神经。
其二,因为只是短暂的到来,你看不到眼下这座城市繁碌、无聊、乏味、让人厌倦的那一面。你的目光在好奇地打量它的街道,人群,楼房,植被和天色。在试探性地探索城市中值得一去的地方,试探性地和同地人浅显地交谈,试图在这样的尝试中,搜集足够多的信息,寻找合适的语言和感觉,来描绘这座城市在你心中的模样。所以,一座陌生的城市,就犹如你想要探索的一个新的人,他有帅气的侧脸,不由地让你猜测他是不是有个很好的脾性。
有时候,一个不那么让你喜欢的城市,可能在走马观花地看了几个小时之后就能让你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没有留下来的意愿。可是没关系呀,就好像对着一个清楚不会厮守一身的恋人,你就学会了逢场作戏,准时离席,同时自始至终保持礼节。
这些事情,我们的大脑其实都已经精打细算地为我们做出了决定,只是身陷在惯常繁复生活中的我们,想得太多,看得太乱,有时候没办法准确地读取到大脑精确计算之后的结论。还拿出喜怒哀乐来,自我说服一阵子,自我保护一阵子,自我催眠一阵子,得等到足够冷静的时机,才能在某一天突然听到大脑里那个弱小但却坚定的声音告诉你:想要……不想要……
所以我习惯了短暂性地逃离,因为原有生活轨迹中的许多事情摊在眼前的时候特别容易让人觉得无所适从。稍微离远一点儿,就能发现,都是些很简单的选择题而已。
看清楚这件事的困难之处仅仅在于,要学会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放一边。体验欢喜,也允许悲伤,然后把情绪当做辅助决策的部分信息,而不是直接将喜怒哀乐界定为决定的结果。
——一个人很难因为仅仅贪图一座城市的美丽外表而适应长久地在此生存。很多时候,驻居某地的决定,都是很多因素的综合权衡:工作、人际、家庭、环境、天气、经济政治文化、饮食习惯、民风民俗等等……
譬如,纵然我再喜欢北京的文化氛围和文青气息,也不能因此而愿意忍受雾霾和不太美丽的城市风景。所以,离开总归是有些难过,有些不舍,有些怀念的情愫在,但做出了决定,权衡了取舍,就不能再贪心。
大多数时候,阻挡我们平静地接受选择的,并不是无法理性测算,而是,不能心平气和地消除内心的执念——跟我们脑海中的那个对象,城市也好,人也好,工作也好,梦想也好,其实都没太大的关系。
01
因为参加朋友婚礼的原因,我现在身在长春。
大东北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早就已经势不可挡而又清楚万分地变成游戏里不足轻重地分战场。宽广的大马路,不那么拥挤的交通,成栋成栋无人居住的小区住宅,不那么密集的市中心建筑,不那么霸道的连锁餐饮集团,在建中的地铁,面容里没那么多疲倦焦躁的当地人……所有一切都显示出长春作为一个非一线城市的缓慢步调。
朋友的老公开车来接我,刚从美国回来的他坐在驾驶座上一直非常紧张:国内开车太虎了,好怕啊。
这是个学数学的东北男人,不过大概因为离家的时间过于久远,培养出很多儒雅的文化人的气息,有些带着燕园的气息,有些带着美国的腔调,但总归,都带着不从属于这座城市的态度。
我说想尝尝长春的地道菜,他于是开着车打算带我去找他以前常吃的那家餐厅。结果绕了半天路,好不容易找到地方,却发现曾经的餐厅早就已经不再,变成了烤鸭店,连着韩国烧烤。他笑着有些无奈,说,去年我回来的时候还来吃过,抱歉啊不知道他们已经关门了。
悄无声息地,我们这些大城市的新移民们,都已经变成了各自故乡的陌生人。儿时的记忆已远去,眼前的一切无关联,除去双亲,似乎与城市本身的牵挂总显得有些牵强而生硬。
无奈吗?
可是又觉得,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坐在另一家餐馆里,我们聊了一会儿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无人车还有医疗健康,总归都是些跟眼下这座城市关系没有那么大的事情——
生活塑造了我们,城市塑造了我们,际遇塑造了我们,选择塑造了我们,而陈旧的历史,老去的过去,出发的地点,可能已经随着我们的离场而渐渐丧失了它的引力。
我觉得这样很好,这样地话,不管过去曾经里有多少的牵扯,我们说不定真的可以不断努力变成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02
在来长春的飞机上,读史蒂芬·列维特的《魔鬼经济学》。看到书的最后几章讲到史蒂芬的一些生活片段,讲他如何做着看似不正经、无主题的研究,慢慢被人们接受和认可,甚至被追捧。它在里面记录了这样一个片段:
他接受了研究院学会的面试。这所久负盛名的哈佛大学知识分子俱乐部旨在自主青年学者完成自己的研究,资助期为三年,不负担任何义务。……他口若悬河,无论谈起什么话题,他都能凑巧想起自己读过的某些精辟观点。……
最后,其中一人令人不安地说:"我看不出你的研究有什么统一主题,你能解释一下吗?"
列维特懵了。他不知道自己的统一主题是什么,甚至连自己有没有都不知道。
后来荣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打了个圆场,巧妙地总结了他对列维特研究主题的看法。
没错,列维特忙不迭地说,这就是我的主题。
另一个人又提出了另一个主题。
你说得对,列维特说,这也是我的主题。
于是他们就像群狗争骨一般你一言我一语,直到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打断了他们。如果说有哪位知识分子能被列维特奉为英雄,那他一定是诺齐克。
"史蒂芬,你多大了?"他问道。
"26岁。"
诺齐克对其它同僚说,"他才26岁。为什么一定要有统一的主题呢?没准儿他是那种天赋异禀、无须统一主题的人。他会自由选择问题,然后寻找答案,这没什么关系。"
我觉得这段记录,棒极了。
列维特并不能清楚地道出自己的研究主题,因为他纯粹在做自己喜欢的研究。就好像一个上考场的学生,没背考题,不用套路,有啥写啥。而诺齐克呢,就好像那种看起来最『不负责任』的老师,他撕掉了考试评分的标准答案,大笔一挥告诉你:你怎么答都是对的,重要的是,你要给出你的选择和论证。
如果有必要,我们甚至可以为你再多开一个主题。哪怕它无法被笼统地划归,干脆就直接给它命名为『无主题』的主题——只要你能够说服我认可,它足够有内容。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们总以为是世俗逻辑定义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轨迹和选择,我们只能被动接受;可事实上不是这样,现有的世俗逻辑,也是由前人制定的,而置身其中的你,完全有选择是否服从,以及,服从多少程度于世俗逻辑之中的,余地。
很多种选择的权利,不是没有给到我们,而常常,是我们主动或不知不觉中,自己放弃掉的。
放弃掉,也就算了,还要转过头来埋怨社会与世俗的不公,就多少显得有些,孩子气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