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子之重

 娱乐明星最初就是倡优,是奴隶主贵族私养的娱乐奴仆。“倡优”这个词,原发明国现在早已不用,文化有点保守的日本现在还在用,不过语义大多用于特定动作的表演人群。倡优除身高模样特定造型外大多貌美声甜,令人赏心悦目。所以王族大夫可以相互欣赏使用甚至相送或买卖。到封建王朝,民间也开始出现戏班杂耍之类,那时没有电视电脑智能手机,戏班就承载了娱乐功能。封建时代礼法越来越严格,男女授受不亲,不过作为戏班人员,授亲之类练习表演还是要专业性进行的,那时民间就将这些演员称为“戏子”了,于是戏子表演的事不可当真一说,甚至皇家还特许演员“打骂皇帝”,只是规定戏子们就跟捕快警擦一样属于“隶”,地位低于自由民,是几辈不能参加比“高考”还牛的科举的。所以民间有一说:“好男不当兵,好女不唱戏”。

  到了现代,娱乐工业高度发达,娱乐的“寓教于乐”功能更加发达,人心中的美好形象被明星们通过工业化包装演绎,勾动了亿万青年的富有纯洁梦想,甚至让整个大众乐此不疲,以至于明星本人成了道德的化身。一旦冠希类照片视频出来,人们才发现,原来戏子这么不可信呀!后来明星导演吸毒、嫖娼、洗钱、潜规则和“做鸡”等各类新闻出来,舆论哗然。

 娱乐就是一种活动,明星也是一种职业,表演的美丽道德不代表演员自己。观众的心里投射,不能与演员划等号,“戏子”即使做着“寓教于乐”的工作,也不等于人家一定要做成高尚的偶像本身。

   戏子作为演员是一种工作,它不承担社会本身的道德文明建设,更不管什么信仰缺失、道德滑坡和贫富差距。作为社会洪流的一份子,它本身也泥沙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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