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逃离一样,匆忙地整理,不顾及腹中空空,车马劳顿,微微喘息——暑假,我回来了。
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气息。凌乱的马路上到处是人,推着车,裤脚永远带着泥水的;劣质的喇叭里时断时续的嘶哑着,无非是一年到头的大促销;摊位到处是,炒货、修鞋、配钥匙、小吃、卖橡胶拖鞋、成套的雨衣的……
我沉默地走,虽然置身于喧杂沸腾中,内心却无比静谧、踏实,这儿有我真正的家。尽管从17岁外出上学,到后来在外工作、成家,只有暑假才有机会回来住上较长的一段时间,十多年里,离开、回来;回来、离开……就在这样的游离又靠近的过程中,我越发感受到心的根基就在这里——我一直是属于这里的。
是的。所以在这样烈日杲杲的日子里行走在小镇上,感觉是一种真实、安静地存在。
我只想随意地走走,也不知道哪儿才是最终的目的地。从东大街逛到西大街,走过东新桥,穿过广济桥,去了丁家巷,这里的每一座桥,每一条巷子都有一段上百年的历史,默默伫立,风雨自守。我熟悉它们,就像熟悉一起长大的朋友。脚下走过的每块石板轻轻发出“砰砰”的声响里似乎还飘荡出儿时我们留下的叫喊声。不到丁家巷的尽头,有一条小路分叉出去,沿小路往前走,右拐,再直走就是宋家巷了,我所有的童年、少年时光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走进宋家巷,路还是以前的路,十多年都没变,碎石砖和着碎瓦块铺成,只有中间双脚站立的地方是一排青石板。记得下雨的时候,那个打着伞,光脚穿凉鞋的我,会在下班步行匆忙的回家人脚步罅隙间,看准位置猛踩一下松动的石板,瞬时泥水溅了他们一裤脚,然后是咯咯的笑,可谁都不恼。他们都是爱我的,无限包容我童年恶作剧似的快乐。我记得“个子刚”,那个光头的高老头。每天中午吃过饭必到我家报到,他往藤椅上一躺,开始喊:“小鸽子,上次你又踩泥水溅到我身上了,叫你妈妈洗啊!还是你帮我洗啊!”我只回:“什么时候啊,我怎么不记得了!然后做个鬼脸溜出去玩了。”
“个子刚”后来死了,他是上吊的。我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我常常会想起他,以一个孩子的方式。后来我长大了,还是会常常想起他,我写下《七月伤逝》,“在那个寂静的清晨,巷子里响起奔走的脚步声,然后听到有人重重地敲门,我躺在床上,外婆还在为我摇着扇子。来的人告诉外公,‘个子刚’死了,凌晨吊死在自己的房间里。外婆一下子坐起来了,我也跟着坐起来。我分明听到的是‘个子刚’,听到他死了,好像巷子里已经飘荡起恸哭的声音。他怎么会死,他那么爱笑,那么喜欢我,不过他真的死了。我跟着外婆去看,看到他的房间,一张暗红的木床,八仙桌,加几把椅子。他们说,他先爬上椅子,然后用绳子吊在梁上的。”
此刻,我踩在青石板上,没有雨,溅不出泥水,可是我还是想到了他。当年他的离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带给我无尽的忧伤。如果追溯: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思考生死的?我想那个时候我就开始了——那年,我9岁。
沿着路往前走,路的尽头有个分叉口,立着一根高高粗粗的电线杆。我住的那个四合院就在电线杆的南侧,分叉口拐过去就是。我疾步向前走去,哦,它还在那儿,可是怎么感觉没那么高,没那么粗了,那时它是我们孩子躲猫猫、玩打仗游戏时最好的隐藏处,它还见证过我和童年玩伴小狮的分分合合。20岁,我读师范,叛逆而又茫然,独来独往很少合群,有段时间异常想念宋家巷,想念童年的小伙伴。多少个周日的清晨当我在操场跑完步后,独自一人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用笔倾诉对过去生活的眷恋时,泪水打湿了稿纸,当我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不知道在人群中的我该何去何从时,我唯有用笔写,让文字带着我找到心灵的归宿。《流逝的傻瓜年代》、《无处告别》、《根》、《童年,一双奇异的眼睛》……一批发表的文章就是在那时诞生的。
在其中一篇文章中写到,“我带着电筒出门了,痴痴地在昏暗的电线杆下等着,痴痴地盼着小狮他们能在灯光下出现。可心中热涌的希望渐渐地被夜晚的寒气给吞噬了。12点的弄堂除了昏黄的灯光,黝黑的围墙,再别无其他。人们都睡了,我就像是被遗弃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人。
我站在灯下等了许久,小狮他们一个人都没有出现。我无望地抬头看着天。月慢慢隐去,一道白幕显现在眼前,我突然吓得不知所措,伴着无声的泪水猛然狂奔起来。气喘吁吁的我站在家门口,回望巷子,我知道了,我必须是孤独的。
在那以后,我又坐在正屋的门槛上,眯着眼睛看天上的太阳。外婆又开始说,这孩子真乖了。我知道,他们是永远也不知道那晚的事的。”一根电线杆承载了那么多说不完的故事。
再后来,我迷上了余华,尤其喜欢他童年经历对日后成长的阐述,我觉得在他的作品里完全找到了知音。他以文学的方式回答了我很多困惑,他说,“成长的过程有时候也是遗忘的过程,我在后来的生活中完全忘记了这个童年经历,在夏天炎热的中午,躺在太平间象征着死亡的水泥床上,感受着活生生的凉爽。直到有一天我偶尔读到了海涅的诗句,他说:‘死亡是凉爽的夜晚。’然后这个早已消失的童年记忆,瞬间回来了,我明白了:这就是文学。”
这就是文学!多么令人激动的词眼,当他带着我回到童年,我是那么兴奋地用“文学似的小镇回忆”治愈了长大后的我所有的坏毛病。
电线杆依然挨着斑驳青灰的高墙,狗尾巴草在每年的夏天都是疯长。昔日的朋友都不在。是夏天午后的缘故吧,巷子里太安静,静得寂寥。四合院已经老了,自从外公去世后,就再没人住过。每次回来,我都会来看看。从以前呼朋唤伴一起来,到渐渐地更喜欢一个人走进它,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成熟的体现。有一年的寒假,冬天,谁被我带来这里。的确是有一个人,他执意跟着我走,他说要去看看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我们俩坐在正堂屋高高的门槛上说话。
“你是在这里长大的?”
“嗯,有很多很多的回忆……”
“我好像也能看到、听到,一切都在。”记得当我听到这句话时,我笃定他是懂我的。只是当年我们太过青涩,以为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只要懂就好,其实远远不是这样。
我回来了。像当年一样坐在门槛上,院子里的水杉树是碧绿色的,墙角铺着厚厚的青苔,矮厨房的门边上那口大水缸因为连续几天下雨的缘故,溢满了水,有小飞虫在上面安家了,小时候用来冰镇西瓜的水井还在,脚下的蚂蚁依然忙忙碌碌,排着队在木门槛缝隙里进进出出。这么多年,每次回来,坐一阵子,看一阵子,数一阵子,什么都在,心就安了。它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就像存在着一种神秘的力量。那就是:当我捧起书阅读时,经常会有某一个段落、某一个意象、某一个比喻和某一段对话等,激活我被记忆封锁的某一段往事,然后我将它永久保存到记忆的“文档”和“图片”里,它们的印记不断叠加,引领着我感悟文学更感悟生活。余华说: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我想说,在小镇上的行走、回忆不仅获得了全新的过去,它还牵引着我走向更好的未来。
每年暑假我都会回来,回来的多数时间就这样在小镇里到处走走、看看、想想,再写点什么。如果试图为自己的创作寻找文学源头,我想有一处一定是属于它的——我的石港镇,我的宋家巷。它就是这样观照着我成长,唤醒我过去生活以及阅读行走世界里所有相似的感受,然后尽力在回想中修改着当下的“人生图像”,最终让我变得日益丰满起来。
我离不开它,不管我走多远——我还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