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母亲的角度看“辱母杀人案”

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讯: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内,于欢及其母亲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这则新闻让人感到除了震惊、愤怒,还是震惊、愤怒。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后,杜志浩脱下裤子,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这个时候,警察到场说了句“别打人就行”直接离场,这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母子俩,如何去依靠法律解决问题,而那些站在客观分析面的人难道不知道,言语和行为的侮辱也是可以杀死人的吗?

于欢的母亲在遭遇侵害时,她的内心应该是崩溃的,自已软弱无力,羞愧难当又无法去反博,不能保护自已,更无力保护儿子。而作为儿子于欢,看着母亲受辱,自已被暴徒欺凌,又无法逃脱,他想到的只是维护他们母子的尊严,让这一切困境、恶梦结束。他不可能想着去伤人,更无从谈故意二字,他是被逼到绝路后,忍无可忍的一种自我保护。为人子者,不能保护母亲,与禽兽草木何异!难道制定法律条文目的,不是维护正义保护大家的吗?难道当巨大的凌辱降临在自己或者亲人身上时,还要继续忍受而不能挺身抗暴吗?

在母亲和自己被侵害而产生强烈情绪的情况下,22岁血气方刚的男儿于欢,不能忍受众人当面凌辱其亲生母亲,愤而挥刀,刺伤多人,致一人死亡。当然这个最终的结果,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但是从于欢母子两人战战兢兢、瑟瑟发抖的被暴徒长时间辱凌来看,他们显得是如此的弱小,他们怎么会愿意去伤及别人的生命。可如今,于欢却要承担奋起反抗造成的后果,难道司法就不能听听大众的声音,再认定这一行为吗?我们以后受到欺凌的时候到底应该怎么做?

作为一个母亲,我为于欢的行为感到欣慰,因为儿子保护了母亲。更为于欢遭受此事感到心痛,这么美好的年龄却有了这样的一段经历。如果可以,让母亲们都强大些吧!不要让孩子的一生留下一些无法抹去的阴影。所以不管法律最终如何判决,希望于欢都能振作精神,关注你的母亲们都会为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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