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之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的关系

我国长期把城镇污水处理率作为是行业监管的一个重要指标,对快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计结果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以每年不低于的规模快速增长,尤其是2001年—2009年污水处理率的年增长幅度均超过5个百分点;到2018年,75%以上的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0%,40%以上超过95%,部分城镇的污水处理量甚至远远超过供水量,表明我国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在浙江,大部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都处于满负荷状态,甚至超过运行负荷。如何处理和说清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效率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我们当前零直排工作前面的问题之一。

污水处理率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与城镇生产生活排放污水量的比值,但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水中掺混了地表水、地下水、雨水等,该比值已经难以满足行业质量管控和效能评价的需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是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的污染物总量与居民生活排放的污染物总量的比值,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能更好地反映了城镇污水的收集普及水平和管网的转输能力。当前,虽然很多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处于较高水平,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多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也就是说污水处理厂虽然处理了很多“污水”,但“污染物”的处理水平并不高,“污染物”外排环境水体的问题仍普遍存在,盲目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和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并不一定能化解我国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需要由“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效益提升”转变,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城镇污水管网的运行性能是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核心和关键。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测算公式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污染物总量,主要是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与污染物平均浓度计算的。虽然从公式的表达形式看,污水处理量越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就会越高,但这并不代表可以通过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多处理污水来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的提升,因此,需要对污染处理厂的进水浓度提出要求,目前建设部门明确将进水BOD5<100 mg/L作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的核心,也是零直排建设成效的衡量指标和未来值得关注的重点。

盲目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来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必将引发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的问题,并非明智之举。只有通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后才能真正说明污水收集效率和处理能力的关系,决定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是否匹配和解决问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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