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李雪莲值得么?/我不是潘金莲

冯导改编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演员阵容强大,讲述了一个村妇李雪莲与丈夫秦玉河因假离婚为生二胎,得到单位福利分房而弄假成真,李雪莲后来到处一级级往上告状的事情。告了十多年,从最初告丈夫假离婚到后来告丈夫说她是潘金莲再到后来告法官,法院院长,告县长,市长,告倒了一系列官员,最后因为前夫秦玉河的死而结束了告状。

片中用新型的拍摄手法圆形呈现和方形呈现以及少部分的满屏暗示了现实状况,以及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引意,讽刺了各级官员当官不为民做主,想方设法保乌纱帽的官场现形。

李雪莲听到秦玉河意外去世的时候,坐倒在地,嚎啕大哭,因为她内心的精神支柱倒塌了,告了十几年依然没有结果,她想着如果就这样告下去,说不定有天就有结果了。现在主人公死了,她这事哪有人说得清楚呢?

不能告状的她想到了死,连死都没地方死,被果园老农拦住,那一刻,她感受到冬日暖阳照射在脸上,很温暖,很舒适,她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看到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决心。

最后,导演说,身边人把她的事当成笑话讲,习惯后,她也当成了笑话,听完了就笑笑。

如果换个角度想想,何尝不是一个大大的笑话呢?就像市长说得,这件事本来她并不占理。

证明是不是假离婚这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只有她们夫妻俩知道,外人又如何证明得了呢?如果没有录音或者白纸黑字的协议,谁又能说得明白呢?在限购令出来后,多少夫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明明知道是假离婚又能不给办理么?什么证据?什么是事实呢?

李雪莲告了这么多年,又告出什么结果了呢?告到了北京,见到了人大代表,官员撤了职,但是她想要证明的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证明得了,因为最初的基本前提就是有问题的,她们是不是假离婚这件事,没有别人说得清楚,基于这个问题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把自己大美的青春年华浪费在告状上,在拦住了人大代表的车以后,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为什么不及时止损,就这样执着地告了多年。说得好听点是执着,说得难听点就是死心眼。很多时候,执着是一个好的品质,但是某些时候,也会成为毁了自己一生的致命的缺点。

就像最后在北京的小饭馆里,雪莲和原史县长多年后见面,俩人心平气和地谈论往事,雪莲觉得因为自己让他丢了官,还有点不好意思,不过看她的状态,完全是一副重新开始的良好开端。

雪莲如果知道最后是这样一个结局,没有人能够证明她想得到的结果,跟表弟在北京的小饭馆里打工,当初会一直这样告下去么?

我想,她会的。有时候,钻进一个牛角尖里,一转身,就是大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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