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6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拓展,但是不可修改。
依赖倒转原则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依赖抽象。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里氏代换原则(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迪米特法则(LoD),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聚合表示一种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合成则是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部分和整体的部分,部分和整体的生命周期一样。
优先使用对象的合成/聚合将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类的继承层次会保持较小规模,并且不太可能增长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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