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761-2018电动车新国标”推进力度简汇
2018年5月15日,国家开始全面启动“治理二轮电瓶车市场”的方案,主要使用的手段是行政干预,即颁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以此规范行业标准,降低安全事故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通俗点讲,国家要制定二轮车的行业规则,要在这个近3亿保有量的大市场中分一杯羹,同时,为民造福。既定下这个目标,无论前进途中阻力多大, 在人民和利益面前都不足挂齿。所以,这又是一次体现领导团队执行力的小事一件。
第1阶段:启动国标,国家坚定, 企业侥幸
政策法规: 颁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政策要点: 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生产、销售、买卖. 这也是所谓的“三禁”,其中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三个属性,分别是: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自重不高于110斤,速度不高于25km/h;另外还对电动自行车的功率,蓄电池的电压,以及充电保护进行了规范!
政策解析: 1. 界定了两轮电动车的子品类.一类是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即机动车,时速在25公里以上,重量在55公斤以上,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另一类是两轮的电动自行车,即非机动车,时速在25公里以下,重量在55公斤以下,有脚踏骑行能力的. 2. 三亿车机动车,由交警按机动车法规来管理。3. 产生三个非法. 即非法生产:没有生产许可证。非法销售:没有机动车经营范围。非法上路:没有机动车驾照。
市场反馈: 1.一线城市开始执行,从北京率先开始全面查处电瓶车门店及厂家.2,大型电动车企业处于观望状态.
第2阶段:启动3C认证,断掉源头的非法活水
政策法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18,以下简称“实施规则”),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政策解析: 1.所有生产电动车的企业取消生产许可证,统一由国家制定机构办理强制性的3C认证. 2.没有3C认证的电动车企业不可生产和销售电动车,有3C认证的电动车企业可以生产和销售电动车。
市场反馈: 1, 中小型两轮电车厂家大量关门或出售. 2, 新国标执行深入至县级城市. 3.企业买卖3C认证,1款车认证费生产方品牌方各5万,1款车的认证费是10万。4, 国内电动车企业积极的将自家的电动车3C认证化,在2018年底,全国有近400个通过3C认证的两轮电动车.例如某迪80款产品,共计花费800万人民币.
第3阶段:严厉打击厂家,颁布执行细节标准
政策法规: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强制实施。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产品》(CNCA-C16-16:2018)的有效实施,依据电动自行车标准起草工作组《关于对TC12技术专家组对GB 17761-2018提出问题的回复》(电标标管[2019]45号)的有关说明,国家认监委于2019年3月18日-19日召开TC12电动自行车专业组会议,经会议讨论和函审表决,形成如下技术决议: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鞍座等放篡改要求;电动车预留空间的要求。(详细http://www.qqddc.com/html/news/201903/news_51425.html)
政策解析: 1.认证的车和上市销售的车必须一模一样,若不同将不可销售,即被篡改了。2. 摩托车部件大,占据空间大,自行车简洁,占据空间小,所以政策对预留空间所做的要求,使得所有的摩托车减类型的两轮电动车,将无法或难以通过3C认证。3. 2019年3月18日前全国没有3C认证的车: 所有已经发放3C认证,所有做出来还没来及,等待检测的,全部重新认证。
市场反馈:1.全国近400个通过3C认证的两轮电动车中,不合格的达到390款左右。2. 大型两轮电动车企业,在基于80款车的开发需求下,以8000万模具费,初次强制性3C认证费,已生产等费用4-5亿将全部作废。3.厂家联合起诉电动自行车专业组会议,起诉无果。
第4阶段: 国家全面执行电动车新国标政策,不容挑战
政策法规: 国家在3月份相继颁布5个相关规定,4月12日定稿。最终给到电动两轮车企业3个月时间重新研发新国标车型并申请3C认证,即2019年7月15日全面深入再推进“电动车新国标政策”。
政策解析: 1,给两轮电动车企业时间反省及迎合新国标. 2,给两轮电动车门店时间处理与厂家关系. 3, 坚定不移的执行“电动车新国标政策”,宣布政府执行力不容挑战!
市场反馈: 1,开拓国外市场,缓解库存压力. 2, 响应新国标,研发新产品, 应对市场需求。3,门店大面积生意冷清,不同程度被工商局清理,谨慎因售卖超标车被消费者投诉而罚款.
第5阶段:4月15日,市场一片空空,做到“人无我有”才是真实力
4月15日现状:1,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颁布执行电动车新国标政策的红头文件。2,各地市县级工商局、交警、政府等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国家政策推进电动车新国标执行,在4月15日,全国仅有13个城市在获得政府批准后推后执行新国标。2,各地工商局、交警、政府等分别从门店、消费者、企业三方面着力以宣传、执行、责令企业召回超标车、处罚门店销售超标车等方式执行电动车新国标政策。3,各地市场无货可买(不敢卖货)。凡是生产,销售超标车的企业及门店负责人将判刑。路上骑行超标车不上牌的,行政拘留3天并罚款。至此电动车新国标政策的执行上升至刑事责任层面。
谁在这时,介入电动车两轮车市场,谁将先发制人,占领市场,借力政策和企业平台的力量,用自己的智慧,率先收割“电动车市场”的新红利。
接下来:共赢才是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