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企业工人控诉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矿务局领导你们好:一,我们是双鸭山市集体改制职工,国家经济补偿金规定标准为每人每年1050元,例如:伊春、七台河、鸡西都是按国家标准早已发放完毕,为什么我们双鸭山市迟到年底,才要发放,三次签合同都是1050元,等到发放时给我们525元每人每年,还让我们签发一份债务和解协议书,自愿放弃企业拖欠的其它债务。

这个协议是霸王条款,不签不发卡,一分没有,还有2012年前退休的为什么没有改制钱?请领导给我们合理的解释;二,关于独生子女费退休职工国家计生委给予我们的三千元,至今没给到个人手里;三,为什么交养老保险的现在交一万七千元,我们先交的比他们多一倍,我们都是总公司集体职工交钱,为什么不一视同仁,替企业垫付的养老保险金什么时候返还给我们,我们工作单位解体了,又把我们推向社保局,把我们的工作性质都改了,退休证改成了个体;四,取暖费都登记了,为什么又不给啦?我们地处东北高寒地带,我们集体职工为什么享受不到取暖的待遇?我们全体矿务局职工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和政府给予我们这些曾经为国家政府做过贡献的弱势群体做主,给我们满意的答复!我们会维权到底,进京上访。我们双鸭山市不按政策执行的事太多了,双鸭山市是个黑暗的角落,也是有权人敛财的好地方!是老百姓有理没处说的地方!是不被关注的地方!钱都去哪里啦?[流泪][流泪][流泪](不要点赞,一定要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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