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研究(二)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之诉的相关问题

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时,按照目前法院受理诉讼的要求,诉状上应当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但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纠纷中,公司为达到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目的,提起返还证照之诉时,公司没有印章,诉状上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这种情况下怎么在法院立案,有赖于法院系统内部案件受理规则的变通。

原告诉状上由谁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是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还是股东会决议新选出的主体?目前,不少法院认可由新推选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起诉状。立案时,除提供诉状外,还要提供推选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诉讼过程中的其他问题,相对来说就很好解决。比如:证照印章能否保全;将公司印章、证照理解为公司财产,适用一般财产返还规则,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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