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外借并不是小事

      一不小心,我们就把社保卡借出去了,比如说:好朋友没社保卡,去医院看病很贵;或者,家人社保卡找不着了,现在着急用;再或者,长辈出行不便,让你去买点降压药。

      其实,上述“原因”都不是原因,真正外借原因是我们以为这是小事。我不少客户都有“一不小心”社保卡外借史,并对他们造成了不小影响,因此希望通过此文能帮助大家做个简单了解。

      首先,社保卡外借是违法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和八十八条:
机构:退回骗取社保金,交骗取金额的2-5倍惩罚金。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个人:退回骗取社保金,交骗取金额的2-5倍惩罚金。

      虽然惩罚力度很低,国家执行力度也不高,但真正的违法成本是“你不诚信”的标签。因为社保本质上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游戏规则,社保卡外借意味着伤害了其他游戏玩家的利益。也许有一天,社保卡外借也会纳入征信系统。

      其次,社保卡外借会影响你商业保险的购买或理赔。

      大背景:1,社保卡就诊记录终身携带,就诊者的患病记录会直接记在你身上;2,永远不要低估保险公司的调查能力,调查个底朝天那是分分钟的事。

**投保客户:“我的医保卡借给我爸妈买过降压药,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愿意接受体检以证清白。”
**核保员 :“好好好,说得非常好,态度非常诚恳,但我拒保。”
**理赔客户:“虽然你发现了我五年前有“高血压”就诊记录,那是我爸妈拿我卡去看病的。不信你去查,我也可以配合体检。这次理赔一定要赔给我呀!”
**核保员 :“好好好,说得非常好,态度软中带硬,但我拒赔。”

      不让买不给赔,到底是为什么?诚信!

      鉴于医保卡的默认使用者是持卡人本人,即便记录中的使用者另有其人,还是有极大几率会因为“不诚信”这个原因被直接拒保。毕竟按照规定医保卡是不能够外借的,一旦外借便会涉及诸多利益以及道德问题。信用体系较为完善的香港对“外借医保卡”这一行为的可谓是零容忍,投保人会被打上不诚信、没有原则的标签,一律拒保,这也会是内地保险市场的发展方向。

      医保卡的被借用方式以及相应的后果。

      1,若你的医保卡被别人借去门诊/医院进行了高血压、高血糖等慢性病疾病的诊治,或是开了相关的药物,情况会变得非常复杂。高血压等疾病可以以吃药的方式被控制于正常指标,即便有合格的体检报告,保险公司也不会轻信你的一面之词。(翻盘概率:极低)

    2,部分疾病如乙肝,体检报告可以非常客观且真实地告诉保险公司你到底患没患过病,在这种情况下,借用你医保卡的乙肝患者对你造成的影响是有限的,这意味着你有机会在澄清后被正常承保,但保险公司仍能够以不诚信、你就是患过病等理由拒保。(翻盘概率:中低)

      3,如果社保卡外借只是看了小感冒,你就当这事没发生过,以后不外借就可以。在投保的时候,不要告知保险公司社保卡外借史,即可以顺利投保。

      4,如果社保卡外借只是去药店买药,没有在医院留下诊疗记录,一般问题不大。各省医保政策相差很大,而且保险公司现在只能看到药店名称和购买金额等信息。但以后发展能什么样,一切还是未知。

      5,医生不会出具类似“当年在我这儿看病的不是他,是其他人用了他的社保卡”的证明。借别人社保卡看病本来就是违法的,医生还是保住饭碗比较重要。

      至此,大家对社保卡外借影响应该有所了解了。我不禁又想起一个做家政中介的客户,到我这咨询大病保险的事。

**我:您社保卡有异常就诊记录吗?
**客户:我身体好着呢,就是经常借给公司阿姨们用,看个感冒发烧、高血糖高血压,痛风胃病什么的。阿姨们都感谢我,都说我人好哩!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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