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又出大消息,房事会受影响吗

就在昨天,楼市又传来大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是继广州的租购同权之后又一楼市重磅消息,接下来笔者将对该消息内容进行逐一解读,下文中括号内文字为解读内容。

  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路人有话说:这12个城市,全部都是房价上涨迅速,同时外来人口众多的城市,其中广东省就占了4个,占了三分之一,可见广东向来是改革开放的先锋)

据报道,《通知》指出,当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与此同时,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路人有话说:中央确实意识到了房价上涨过快带来的赶人效应问题,这妨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想从房屋租赁市场的角度尝试进行解决)

此次《通知》明确要求,

第一:国企主导。

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路人有话说:以往租赁市场的主力是个人,在目前的状态下都是按照市场自由竞争的原则定价,国家队的加入,会很大程度的改变房屋租赁市场。国家队的加入,个人预计会起到战略平价粮油在粮食市场中的作用,保证市场中最广大最基础的需求被满足,而个人租赁则慢慢走向个性化高端化市场)

第二:明确各地要搭建政府的住房租赁交易平台。

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让群众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交易租赁和产权管理处处长沈悦表示,搭建这个平台,最主要的目的是解决租赁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假房源的问题,同时希望借助这个平台,能够进一步加强对于租赁市场的监管。(路人有话说:有一些观点认为这条是对中介行业的利空,我不这样认为,该规定对一些习惯以不规范操作营利的中介当然是利空,但是透明化规范化租赁市场对消费者和中介双方在长期来看都是利好,也有利于租赁市场的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多举措增加租房供应。

    土地政策方面,《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路人有话说:增加供给是解决住房难问题的根本办法)

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租赁企业回款慢等特点,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等。(路人有话说:国家提供金融政策方面的支持)

运营政策方面,针对住房租赁企业长期以来经营当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知》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工商登记、租住人员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求各地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公安部门要比照酒店业管理方式,将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户籍租住人员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路人有话说:以前住房租赁都以个人为主,一方面缺乏管理,导致许多安全隐患,二很难监控,损失了许多税源。以后配套管理措施要规范化,前期可以从快从简)

第四:保障租户的基本公共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地将全面落实这一要求。(路人有话说:这点昨天的文章有分析,教育医疗服务租赁市场用户应该都会有,不过都是基本款,想要达到和有房者同权,基本上很难)

第五:税收减免

    由于房屋租赁回报率偏低,大城市往往只有房价的2%左右,所以社会资金积极性不高,国家统一要求: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路人有话说:前面已经说过了,个人出租以往缴税不多,以后估计跑不掉,国家也知道相对房价,租金其实非常微不足道,可以理解为是为大型租赁企业缴税做的准备吧,这条很有意思,耐人寻味,大家用心体会,租赁市场的营改增和供给侧改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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