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于六经一过目,能纵横颠倒背诵。”利玛窦当时是如何记忆六经的呢?或许揭开《西国记法》便可探知一二。
外国人尚且能记六经,何况于本人乎?
《西国记法》简介:
这是一本介绍记忆方法的书。距今四百多年前,由著名传教士利玛窦(Mathew Ricci,1552—1610,意大利人,1583年来华)于1595年在江西南昌,用中文撰写的。
该书在他去世后由晋绛、朱鼎瀚参定,耶酥会士高一志、毕方济共同修订刊印,但书无刊印年月。
全书35张藏于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明刊本曾在上海徐汇书楼藏有全书印片。1965年在台湾载入《天主教东传文献》。现根据二修订者同在山西终州传教时间推定该刊本可能约在1624年或1628年至1640年间刊印。
全书共6章,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记忆原理(原本篇第一);
第二部分:记忆方法(明用篇第二、设位篇第三、立象篇第四、定识篇第五)和实践(广资篇第六)。
第二部分的记忆法,又可以分为两个方法:西方记忆的方法(明用篇和设位篇)和在中国的应用(立象篇和定识篇)
其中第三篇(设位篇)中写到了寻找地点法的13个原则:1、宜舒广;2、亦闲静;3、宜整饬;4、亦光明;5、宜贵美;6、宜洁垲;7、宜覆盖;8、宜平坦;9、宜定守;10、宜匀适;11、宜镇定;12、宜平稳;13、宜奇异相别。
第五篇(定识篇)中写到了想象联结的10大技巧:1、宜生动有致;2、宜好丑悬殊;3、 宜鲜明起观4、宜装束得体;5、宜奇偏可喜;6、宜怪异可骇。;7、宜态状可笑;8、器技宜肖;9、 象所宜称;10、 疑似宜分。
利玛窦利用西方记忆术(“地点法”)结合中国古代“六书”(象形、指示、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的识字特点介绍怎样识记中国文字的方法。
利玛窦在书中讲述了“地点记忆术”(他称之为“象记法”)的由来,最早创始于古希腊诗人西末尼德通过亲友们宴聚的坐次位置回忆出人名的故事,并介绍具体操作方法,结合中国古代“六书”的识字特点,以汉字的象形结构,汉字的偏旁、部首等各组成部分,意义联系,字声同音等方法形成表象及联想,这可说是最早认识汉字的教学心理学思想。
【全文如下】
记 法 序朱鼎澣
今天下无不知有西泰利先生矣,外父徐方枚有所藏先生墓中志云:“先生于六经一过目,能纵横颠倒背诵。”澣未尝不洒然异之。外父日:“夫有以授之也。其书久在则圣高先生筒中。然出利先生偶尔草创,未易了了,高先生再为删润之。”高先生则后利先生传其教于天下,外父所父事者。高先生尝教澣曰:“灵性有三司,匪直记含而记含,得称性灵之能,在能记有象,以及无象。如乙能记甲为兄,丙为弟,又记甲、丙总为同生,又能记同生之甲、丙总为人。兄、弟为专,同生为总,人为大总,由此申之,以至念兹在兹,不忘人之灵性以由生者。”此二先生不远九万里西来意也,不然,此书一村学究教人读书法矣,岂不有负先生?
东雍晚学朱鼎瀚书于景教堂
第一篇【原本篇】
人受造物主所赋之神魄,视万物最为灵悟,故遇万类悉能记识,而区别以藏之,若库藏之贮财货然。及欲用时,则万类各随机而出,条理井井,绝无混杂。
然人知能记忆,而不知所以藏贮,所以区别者从何而致,且翕受果在何处,其敷施之妙,卒莫能语诸人。此则造物主显露密秘,运斡精蕴,人乌得而测之乎?吾西士间尝论其概矣。兹再次第于左,以求同理。
记含有所,在脑囊,盖颅颐后,枕骨下,为记含之室。故人追忆所记之事,骤不可得,其手不觉搔脑后,若索物令之出者,虽儿童亦如是。或人脑后患,则多遗忘。试观人枕骨最坚强,最丰厚,似乎造物主置重石以护记含之室,令之严密,犹库藏之有扃鐍[ jiōng jué ],取封闭巩固之义也。
人之记含,有难,有易,有多,有寡,有久,有暂,何故?盖凡记识,必自目耳口鼻四体而入。当其入也,物必有物之象,事必有事之象,均似以印印脑。其脑刚柔得宜,丰润完足,则受印深而明,藏象多而久。其脑反是者,其记亦反是。
如幼稚,其脑大柔,譬若水,印之无迹,故难记。如成童,其脑稍刚,譬若泥,印之虽有迹,不能常存,故易记而亦易忘。
至壮年,其脑充实,不刚不柔,譬若褚帛,印之易,而迹完具,故易记而难忘。
及衰老,其脑干硬大刚,譬若金石,印之难入,入亦不深,故难记,即强记亦易忘。或少壮难于记忆者,若镌金石,入虽难而久不灭,故记之难,忘之亦不易。衰老易忘,犹图画在壁,其色久而暗脱,不能完固。且人赋质不齐,故记识亦有难易。大都两间气,锺[zhōng]聚流行,处处不同,有清、有浊、有轻、有重。
赋其清而轻者,其人多聪明睿哲,故善记。赋其浊而重者,其人多昏蒙卤钝,故善忘。赋其清而重者,其人多敏达,而端严凝固,亦善记。
赋其浊而轻者,其人多谲[jué]诈,而浮躁薄劣,亦善记。此又气之所然。人能审其所赋之偏,加修摄涵养,则可造于中正,而不为方隅所拘,竟累吾心之灵明也。学者勉旃[zhān]。
凡人晨旦记识最易者,其脑清也。若应接烦扰,或心神劳瘁,皆能致脑干。或邪寒酷炎,冷热过宜,或醉饱过度,又食物中有坚韧油腻难消者,或果食未熟,蔬菜、腌肉及诸乳、诸豆,豆腐,核桃,河池鱼,凡浮胀之物,俱能混浊调脑之气,滞塞通脑之脉,故难记易忘。观此坏脑之故,则所以调摄之法,不可不得其宜矣。
昔人善记者,有若古昔般多国王,所属之国,二十有二。其诸国语音文字各殊,国王悉能通达,不用翻译。
有若巴辣西国王,将兵数十万,皆一 一记其姓名。有若利未亚一国王,遣使至罗马,舍定,罗马诸臣千余人造馆劳问,翌旦使者入朝,见诸臣,即一一详其姓名答谢之。
厄斯其诺生平多识广记,不胜其烦,偶闻西莫尼德斯创记法,乃云:“何庸若所为哉?第以善忘法教我,则惠我多矣。”呜呼!若厄斯其诺者,果得为能论欤[yú]?世不能尽如其善记,则记法亦不得不尚焉尔。
曩[nǎng]有博学强记之士,人以石击破其头,伤脑,后遂尽忘其所学,一字不复能记。又人有坠楼者,遂忘其亲知,不复能识。又人因病,遂忘一切世故,虽己名亦不能记忆之矣。
养记忆之法,大略时习而日用之,庶免生疏。但须先其难者,后其易者。盖先之以难,遇易者则愈易尔。譬如健步,初握两铁锤而行,及徒手而趋,不觉其为劳矣。养记之法甚多,书不悉载,亦有用药物者,医家知而能之。今惟有象记法,颇简易便捷,而其用亦可谓广大矣。
第二篇【明用篇】
凡学记法,须以本物之象及本事之象,次第安顿于各处所,故谓之象记法也。
假如记“武”、“要”、“利”、“好”四字,乃默置一室,室有四隅[yú],为安顿之所。却以东南之隅为第一所,东北隅为第二所,西北隅为第三所,西南隅为第四所。
即以“武”字,取勇士戎服,执戈欲斗,而一人扼腕以止之之象,合为“武”字,安顿于东南隅。
以“要”字,取西夏回回女子之象,合为“要”字,安顿于东北隅。
以“利”字,取一农夫执镰刀,向田间割禾之象,合为“利”字,安顿西北隅。
以“好”字,取一丫髻女子 ,抱一婴儿戏耍之象,合为“好”字,安顿西南隅。
四字既安顿四所,后欲记忆,则默其室,及各隅而寻之,自得其象,因象而忆其字矣。
此盖心记法之大都也。古西诗伯西末泥德尝与亲友聚饮一室,宾主甚众,忽出户外,其堂随为迅风摧崩,饮众悉压而死,其尸齑粉,家人莫能辨识。西末泥德因忆亲友坐次行列,乃一一记而别之,因悟记法,遂创此遗世焉。
凡人亦有未经习法,自然能记者。如学者尝忆念读过经书,其某卷某张某行款,恍如在目。又如人遗物,追思其所经历之处,细细研审,或勃然而记,探即得之矣。又如与人谈论,已而忘失,乃默思其所谈之人之处,因而忆其事其言矣。观此则于象记法,思过半矣。
象记者,其象含意浩博,不止一端。其处错综联络,纲举条贯。初则似苦于繁难,不知安顿得法,井井不混,且取象既真,则记含益坚,布景既熟,则寻索亦易辊以初记似难,而追忆则易。何者?譬负重物,用力必艰,若载物于车,引之而行,不因车之益繁而加重,只觉力省而运捷,盖有所赖也。
凡记法既熟,任其顺逆探取,皆能熟诵。然后,精练敏易,久存不忘。但此法非矜奇炫异,藉以骇人用者,默藏不露可也。
凡日用寻常学问,不可概用此法,恐所设之处,轻易用尽,遇急用者,卒无可用矣。况设处广多,心()劳伤,其聪明失所依赖,如饮食过度,其胃脏必致损伤耳。惟切要事宜,初无意义可据者,如姓名,爵里之类,或暂记以便笔注,或强记以备应对,乃用此法,庶为便当。
第三篇【设位法】
凡记法,须预定处所,以安顿所记之象。处所分三等,有大、有中、有小。
其大,则广宇大第,若公府,若黉[hóng]宫,若寺观,若邸居,若舍馆,自数区至数十百区,多多益善。
中则一堂、一轩、一斋、一室。小则室之一隅,或一神龛,或仓柜座榻。斯其处所之大概也。其处所,又有实、有虚,有半实半虚,亦分三等。
实则身目所亲习,虚则心念所假设,亦自数区至数十百区。着意想象,俾其规模境界,罗列目前,而留识胸中。
半实半虚,则如比居相隔,须虚辟门径,以通往来;如楼屋背越,可虚置阶梯,以便登陟[zhì];如堂轩宽敞,必虚安龛[kān]柜座榻,以妙分区障蔽。
是比居楼屋堂轩皆实,而辟门、置梯、安龛[kān]等项,皆心念中所虚设也。
大都实有易,而虚设难。虚设非功夫熟练,不无差失,但其妙必虚设,始能快心适意,而半实半虚尤妙之妙耳。若以虚设为难,可随意图画,玩索印心,与实有者可无殊焉。
处所既定,爰自入门为始,循右而行,如临书然,通前达后,鱼贯鳞次,罗列胸中,以待记顿诸象也。用多则广宇千百间,少则一室可分方隅。要在临时斟酌,不可拘执一辙。
又不论虚实,序成行列,编成字号。如每至十所立一号,记一十字,总记几十几号,以便查考,以便联络应用,庶免紊乱。夫安象于处所,犹书字于漆板。其字有时洗去,而漆板用之无穷。
故处所非象可比,最宜坚固稳妥。然后,利终身之用。至小处所,有相宜及当忌者十三款,备揭于后,其大者、中者,则可触类,不必复举。
一、宜舒广。盖便于安置大象也。若狭隘窘促,象大者不能容矣。但不宜太广,太广则象走易逸。假如安顿一人于处所,高则修长竦立,阔则伸臂横冲,必取其盈满而无余隙。
二、宜闲静。盖会集喧嚣,记象易杂。故若官衙厅事,若堙阓[ yīn huì ],若市衢[qú],若学堂,凡众聚广会之所,系多人来往者,概不可用。然亦须习睹常履,时时存想,庶其处、其象,隐跃目前,无所遗漏。
三、宜整饬[chì]。若墙垣[yuán]颓圯[yí] ,器物狼籍,则人起厌心,象亦随散。务以开朗心胸,使易记存。
四、宜光明。盖幽隐暗昧之所,临用索象,多迷失不获。但太明,恐象又随光而散,亦不可得。会须明而不露,密而不昏,在加意斟酌以定之。
五、宜贵美。凡人珍重宝异者,心目恒自注存。故处所若华屋,若精舍,器物若金、若玉、若玻璃,若水晶,若文石、采木、斑竹、佳瓷,若锦绣、段帛、西绒、火布,颜色鲜奇,金采灿灼[zhuó]者,用之为妙。
六、宜洁垲。凡污秽混浊、湫湿畜水者,皆不用。恐心不容受,而象被污浥损坏故也。
七、宜覆盖。若敞露无蔽,恐为雨露浸损其象。
八、宜平坦。凡身所易到之处,象亦易取。若栋间梁上,岑[cén]楼危阁,取用大难,心亦不能超达,故易忘失。
九、宜定守。凡各处所,要安一物象,永远守定,不更移易,用此作号,庶[shù]免淆乱。假如一处定马,二处定牛,三处定羊,四处定鹤,五处定孔雀,其余类推。但不用此,亦可。
十、宜匀适。凡布置处所,不宜太远,太远则断绝不继,不宜太近,太近则混乱难分。远而五六尺之内,近而三四尺之外。亦不宜忽低忽高,忽平忽深,致意想难于周运。惟联络贯串,如编贝然。
十一、宜镇定。上守定,以物守处所也。此则以物之自为处所者言矣。若桌椅之类,皆易移动者,恐至彼不见其物,即忘其象。故安置既定,再不可迁徙别处。
十二、宜平稳。上镇定,以物之处言也。此则就物之体言矣。凡定处置器,皆要方棱平底,取其稳定,以便置象。若形圆活转,则并象滚失矣,故如辘轳[lù lú]、转轮、浑仪、圆球。皆不用也。
十三、宜奇异相别。凡处所相同,则易混,必虚加藻绘,分采异饰,或定置器物以别之。其器物,大则龛[kān]榻仓柜,中则瓮[wèng]灶,小则鼎盎[àng]。若堂轩斋室之中,布置器物,先定行次,其一金,其一银,其一玉,又如水晶、玻璃、文石、采木,以至铜、铁、磁、瓦等质,种种各别,毋得相同。假如一区之中,定置诸器,首龛,次瓮,又次鼎。其龛,一金饰,二银饰,三文石,四斑竹,五紫檀,六乌木,七朱漆,八金漆,九黑漆,十粉油。其瓮及鼎,一金,二银,三玉,四水晶,五玻璃,六文石,七铜,八铁,九花磁,十白磁器。余皆类此。
第四篇【立象法】
盖闻中国文字,祖于六书。古之六书,以象形为首,其次指事,次会意,次谐声,次假借,终以转注,皆以补象形之不足,然后,事物之理备焉。
但今文字,由大篆而小篆,小篆而隶,隶而楷,且杂以俗书,去古愈远,原形递变,视昔日自然之文,反以为怪。
而时俗所尚,在古所谓谬讹[é]无取者,咸安用无疑。故兹法取象,一以时尚习见之字为本,特略及古书耳。
凡字实有其形者,则象以实有之物。但字之实有其物者甚少,无实物者,可借象,可作象,亦以虚象记实字,盖用象用助记,使易而不忘。
然正象与借象、作象,在我活法以通之,如日、月、星斗、山川、岗阜、花果、草木、禽兽、昆虫、宫室、器用、衣服、饮食等字,均系实有形体之物,即其物之象而记之,是系本象,犹所谓象形者也。
如“本”、“末”二字,皆以大木一枝直立,有一人缘其根而座,则为“本”之象,缘其颠而居,则为“末”之象,是系作象,犹所谓指事者也。
如“明”字,以日月并曜;如“众”字,以三人同居;如“闻”字,以大耳正悬门中;如“见”字,以双目竖生额上,炯彪四望;如“拜”字,两手齐下着地,恭敬作礼,亦系作象,犹所谓会意者也。
如“苟”字以狗,“描”字以猫,“晏”字以鷃[yàn],“醇”字以鹑,取其同音,以记实象,是系借象,犹所谓假借、谐声之义也。如“吏”字,以一巾衫人怀挟文卷;如“兵”字,以一甲胄人起舞军械;斯盖用事而会意,因意而成字,犹六书之所谓转注尔已。
又如“焉”字,“犹”字,皆鸟兽之名,今人多不识其形状。若记“焉”,以一马正面向外而立;记“犹”,以虏酋牵犬,其余形体之物未曾见者,诸如是推之。
夫文字浩繁,动以万计,既难悉陈,又不可无述,()乃略具假如,少达其义。如两物俱有,则象以实()或有事无物,则因实记虚;或体用相因,或源流相求,或假人而为用,或取错综而起义,或取譬况以成奇,大都活象为妙,故用人居多。
如记圭[guī]璧冕旒[liú] 以王侯,记高车仪从以卿相,记金鼓旗帜以将帅,记峨冠绣服以仕宦,记巾履青衿以生儒,记甲胄、干戈、弓矢、白刃以士卒,以珠冠、金凤、翠钿、霞帔[pèi]以命妇,记谷以仓,记酒以樽[zūn],记金以囊,记钱以扑满,记衣服以箱篚[fěi],记羞馔[zhuàn]以俎[zǔ] 豆,是皆实之实者也。
记农以耜[sì]、以耒[lěi],记渔以竿、以纶[ lún ],记匠以斧、以锯,记陶以范、以模,记书生以笔墨,记佣工以畚锸[běn chā],记疱[pào]丁以刀案,记机杼[zhù]、剪尺、缄[jiān]线以妇人,此以艺业与其器具互相成实者也。
记德则以有德之人,记富则以聚财之人,记天文则以精习玄象之人,记善则以乐善好施之人,记醉则以耽酒之人,记走则以徒步之人,此借人之实而记事之虚也。
记视以目,记听以耳,记嗅以鼻,记啖[dàn]以口,记言语以舌,记喜怒以颜,记燃以炬,记焚以薪,记登陟以阶梯,记游泳以舟楫,记驰骋以骐骥,记盘[huán]以林壑,记燕乐以壶觞、箫鼓,记威武以棨戟[qǐ jǐ]、营垒,记舂[chōng]以臼[jiù],记捣以砧[zhēn],记吹以笙篁[huáng],记弹以琴阮[ruǎn],记汲[jí]以瓶索,记转以辘轳,记采以筐籯[yíng],记烹以釜锜[qí],记击以缶[fǒu]筑,以拍以串板,记治以君,记化以民,记忠以臣,记孝以子,记敬以弟,记信以友,记别以夫妇,记贞烈以妇女,此因体而识用者也。
记目以采色,记耳以管弦,记鼻以珍香,记口以甘脆,记手以扇,记足以舄[xì],记灯烛以光明,记几席以凭座,记君以临轩宣政,记臣以朝谒[yè]奏对,记父以立庭训子,记子以恭愉侍养,记夫以其妻举案而敬事,记妻以其夫亲迎而至门,记兄弟以其友爱怡怡,承欢堂上,记朋友以图书笔砚[yàn]相与讨论,记儿童以橎鼗[fǎn táo]竹马,记仆婢以井灶箒箕[zhǒu jī],此因用而识体者也。
记雪雨以云,记江湖河泽以泉,云泉其源也。记动以风,风其本也。记果核笋干以茂林修竹,记谷种以嘉禾,林竹、嘉禾者也。
记官名,如尚书、侍郎、都御史、都督、布政司、按察使、留守、都指挥,则以所知某人曾登是职;
记地名,如府、州、县、驿,则以所知某人,曾任知府、知州、知县、驿丞;
记姓氏,则以习知之人,而人之姓名字号,皆可取其一字或二字,记之为象,此而借用者也。
记父以子,记子以父,记伯叔以从子,记从子以伯叔,记祖以孙,记孙以祖,记兄以弟,记弟以兄,记夫以妇,记妇以夫,记师长以弟子,记弟子 以师长,记主人以仆隶,记仆隶以主人,记男子以女人,记女人以男子。
如求其异,则记长以短,记大以小,记纤以巨,记寡以多,记妍以媸[chī],记恶以善,记素以采,记文以朴,此取错综对待以用之也。
记圣人以麟凤,记君以龙,记宰相以鼎鼐[nài],记执法以鹰,记卿寺以棘,记将士以虎豹熊罴[pí],记士大夫以鵷[yuān]鹭,记父以椿[chūn],记母以萱,记父子以鹤、以乔梓[zǐ],记兄弟以鸿雁、以棠棣[ dì ] ,记夫妇以鸳鸯、以连理枝,记朋友以黄鸟,记贤人君子以美玉,以兰蕙、菡萏[dàn],记进士以杏林,记举人以丹桂,记隐逸以鹿、以菊,记医以橘井、以杏林,记武夫以雉[zhì],记山野之人以小草,记妇女以奇葩艳卉[huì],此则取世之譬况而用之者也。
至若因实具之物兼形质以成象,或迭本象以成象,或合数象以成象,或参象意而成象,复有难于作象,乃因有形之物,稍损益之以成其象,则知天下无不可象之之字,亦在乎善权巧变也与!
有如毛衣为表,皮箕[jī]为簸[bò],木臼为桕[jiù],木禽为檎[qín],王册为珊,玉豕[shǐ] 为琢,石鬼为塊[kuài](块),犬骨为猾[huá]。衣、箕、臼、禽、册、豕、鬼、犬,形也;毛、皮、木、石、玉、骨,质也。
又老女为姥,少女为妙,金童为钟,长弓为张,巨矢[shǐ] 为矩,斗米为料,色丝为绝,舟方为舫[fǎng],文木为枚,大目为具,扁人为偏,七刀为切,九首为馗[kuí]。老、少、金、长、巨、斗、色、方、文、大、扁、七、九,形也;女、童、弓、矢、米、丝、舟、木、目、人、刀、首,质也。是皆以一物兼形质而成象者也。
有如两木为林,重山为出,并月为朋,叠火为炎,三心为惢[ ruǐ ],三木为森,三口为品,三耳为聶[niè],三日为晶,三贝为赑[bì],三牛为奔【犇(bēn)】,三羊为羴(shān),三犬为猋[biāo],三女为奸,斯则以重叠本象而成象者也。
有如人犬为伏,人牛为件,鱼羊为鲜,鱼禾为稣,金帛为锦,木帛为棉,刀圭[guī]为刲[kuī],刀贝为则,耳舌为聒,矢豆为短,瓜角为觚[gū],犬马为驮[tuó],口耳丝为缉,竹门日为简,斯则合数象而成一象者也。
及记休以人倚木立,记楙[mào]以矛竖林中,记辇以二夫挽车,记憃[chōng]杵[chǔ] 臼舂[chōng]心,记褭[niǎo] 以骏马披衣,记輠[guǒ]以露车载果,记垄以龙蟠土阜,记翔以羊生羽翼,记枭[xiāo]以鸟栖古木,记蛊以虫承巨皿,记雷以方田受雨,记器以犬张四口,记妒以女当户旁,记窜以鼠窥垣[yuán]穴,记麄[cū](粗)以鹿分两段,记(以羔炙于鬲[lì],记渥以屋临水(,记鸂[xī]以鸟饮溪边,记鸣以鸟舒其喙[huì],记告以牛哆[duō]其口,记解以牛角挂刀,记闯以马立门中,记矮以女戴禾而执矢,记萌以日月蓡[shēn]草而同光,斯又参象以意而成象者也。
所谓难作象者,
如记“每”字则母头戴帽,
“灾”字则以火上张盖,
“午”字牛断其头,
“干 ”字羊截其角,
“龜”[guī]字龜(龟)缩其首,
“方”字房撤其户,
“什”字老人手携藜[lí]杖,
“亚”字恶人割去其心,
斯又以形与意损益本体而成象者也。
更有一法,乃以两象合为一体,取其前半为音,后半为韵,以翻切字法,区而识之。
如人首兽身,或虫首禽身,或人与禽兽昆虫,凡一切动植有形物类,交互其体,而各半之。前段之象出切,后段之象行韵。依法翻切成字,记其象则忆其切,忆其切则忆其字矣。其记愈为简便,其理愈为精妙。
是以人首羊身,取人羊切攘;
铁钉钉鸡,取钉鸡切低;
狗身马头,取马狗切亩,
鱼首人身,取鱼人切訚;
鹅头龟体,取鹅龟切巍;
人额上猴,取额猴切沤;
饰锦于笔,取笔锦切禀[bǐng];
貂后狐前,取貂[diāo]狐切殽[ yáo ];
玉质斧形,取玉斧切禹;
蒲中居鳌[áo],取蒲鳌切炮;
猪困于筌[quán],取猪筌切旃[zhān];
狮而象牙,取狮牙切撒;
烹羔于鼎,取羔鼎切影;
野人杀麝[shè],杀麝切实;
豹张两翼,豹翼切必;
獐[zhāng]生长尾,
则獐尾切旨。
其妙难以形容,此则取两象之音韵合为一字之翻切,其法固不可胜用,第音韵多同,虽切得其声,未审其字,则于上下文义融会贯通以求之,庶无差讹[é]之患。
又有不可不知者,凡预料诸象,概以人之活象为上,其余物之死象为次,故字字必求死活二象,咸备目中,以应其用。
如记裘[qiú],先以所知姓裘之人为活,继以毛裘为死;
记算,先以所知善算历法之人为活;继以算盘为死;
记凤,先以所知之人名凤者为活;继以丹凤独立为死;
记剑,先以所知之人好舞剑者为活,继以宝剑出匣[xiá]为死。
如记数目,则以先知行一之人,行二以至行九行十者当之,又以某百户为百,某千户为千,某万户为万。万户即今指挥,或以所知姓万之人,皆活象之例也。
记一以横栓、签担、铁棍、长戈。记二以挠钩、钢叉、象牙、牛角、兔耳;
记三以三眼神枪、鼎足、心星。记四以农家四股穫[huò]叉,或棋枰四角方棱。
记五以掌开五指,或五峰笔架。
记六以棱觚[gū]六角,或六合圆帽。
记七以瑶琴七弦。
记八以鹿角八叉。
记九以斑箫九节,筝鸣九弦。
记十以十字木架,或两掌并张。
此为死记之例也。惟数字连记者最为要法,又另详后篇。
第五篇【定识篇】
凡记识,或逐字逐句,或融会意旨,皆因其难易多寡,量力用之。
如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则以俊秀学童立观书册为“学”字,
以武士倒提镋爬象“而“字,
以日照寺前,一人望之,象“时”字,或以姓“时”字、名“时”之人。
以日生两翼,一人骇观,象“習(习)”字,或以姓“习”、名“习”之人。
以一人持尺许之木,削断其头,象“不”字。
以一人肩横一戈,腰悬两锤,象“()”字,“()”,篆文,即“亦”字也。
以傅说筑岩,取“说”字,或以一人拍手仰面而笑,亦象“说”字。
以一胡人胡服而居,假借“乎”字。
以上九字,逐字立象,循其次第,置之九处,此盖一字寄一处之例也。若欲总记数字于一处,则字象及意象,融化为一,务成自然。
如记“尊德性”三字,先定第二字为活象,
以有德或名德之人居中,
左手举一酒尊,
右手举带血生心,
合成尊德性三字。
若置四字、五字,就以一童立其前,
如置六字、七字,就以二童立其前,皆举执实物以象。
如五字,即“尊德性”下,续“乐道”二字,就于前象之前增一道服童子,左手擎龙头鹤身之象,切“乐”字,通成“尊德性乐道”五象,记之一处。
如七字,即“尊德性乐道”下,再续“极安”二字,就于前有德人之前,道童之右,增一女子戴大斗笠为“字”字,左手擎太极图,取“极”字,总成“尊德性乐道极安”七象,记之一处。若数目重叠,更宜熟习此法。
如记十一,则以一人行十者,右手执长戈以象之。
如记二十,则以一人行十者,左手执铙钩以象之。
如记三十四,则以一人行十者,左手持三眼神鎗,右手持农家四股获叉以象之。
如记五百,则以一百户,左手持五峰笔阁以象之。
如记六千七百,则以一千户,左手举琴,右手擎六合帽以象之。
如记八千九十,则以一千户,左手持八叉鹿角,其侧一人行十者,左手握九节斑箫,合而象之。
如记九千一十一,则以一千户,左手举筝,其侧一人行十者,右手持签担,合而象之,因千十之间空百,故以二人判之。
如记万,则以万户为活象,而执死象以成其数焉。此盖一句数字共记例也。
逮欲融会数句之意,则以一象或二象,可该一句二句,以至一事大旨,然必亲切自然,庶经久不忘 。
如以一人圣容儒服,持白璧一方,纳向金藤笥中,旁立胡贾,捧白金十定,仰嘻求售,是象乃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价而沽诸”三句。
如以一室罗列金玉锦绣服玩器具,中有一人温恭凝居,其窗壁间十目十手,俨如指视,是象乃记“十止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宽体胖”六句。
如以二人衫巾相向,各执一簪而比同之,是象乃记“朋盍簪”一句。
如以一人运动浑仪,其日月五星晶光杂焕,是象乃记“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二句。
如以一人射猎,逐二狼,一前蹶自蹈其悬胡,一后蹶自蹈其尾,是象乃记“狼跋其胡,载疐其尾”二句。
此则取象以记章句之例也。凡记诗文书劄,一如是例,或一二句,或三四句作象次第安置,其处甚少,其记甚多,虽连篇累牍,殊易排布,兼易识存,即偶忘一二字,其大意尚在,而辞可渐索,较之字字记顿者,抑又简捷矣。
又如一方伯,戎衣跃马,执旄秉钺,有两野老,控其马衔,哀容仰视,是象乃记夷齐叩马而谏也。
如一人箕踞睥睨,一人携杖而至以击之,是象孔子责原壤而叩其胫也。凡记典故、记事实,一如是例。更或华卉图书,或良工冶范、镌刻,或优俳搬演,或傀儡当场,乃有俊伟悦观其间,或以学士先生讲论台端,弟子拱听函丈,可以表而识之。
第初学记法,须逐字句定象,不得躐等,遽尔牵联凑合,俟其习练既久,象所既熟,然后任意取用,不复拘泥。其象论多端,善学者更宜明达,附揭十款左右。
一、 宜生动有致。
盖兀坐、蟠居、稳眠、林立,其象既死,易致遗忘。但象有定,必不能自动者,亦以人事用之,因而活之。
故象人也,或笑、或歌、或号、或泣,或手舞足蹈,或首掉手摇,或舒体徘徊,或抚膺瞻顾,或春容而长啸,或肮脏以雄谈,或撑耳沉吟,或搔首踟蹰,或张眉瞪目、怒发冲冠,或扼腕竦容、愁容下带,或捧心而凝盼,或蹙额以长嗟,或屈指如有所筹,或鼓颐如有所啖,或矜持褒拜,或跳跃狂呼,或祝祈于庙貌巍灵,或侍听于庭仪典训,或玄览六合,或妙观两仪,或枕肱而延瞩浮云,或抱膝而停思玄理,或展经朗诵,或搦管微吟,或引扇开襟,或加簪举袂,或敛容敬肃,或散发逍遥,或揽监擒班,怃然太息,或执巾拭涕,喟尔长吁,或促视图画,闪灼鼻间银镜,或坐调琴瑟,泠朗指下心音,或钟磬戛鸣,或笙箫鼓吹,或筛金击柝,或携杖搴裳,或和味鼎中,或割鲜几上,或旋烹而啜茗,或当食而尝羹、,或提莒抱罂,或操刀荷篑,或挟持两石,或负戴千钧,或睥睨弯弓、直呼中的,或桀骜试剑、仰绝垂缨,或蹴鞠投壶,或弄丸投石,或拱珍而矜夸珠璧,或采芳而把玩芝兰,或种植阶除,或耕耘畎亩,或酩酊而潦倒,或鞅掌而憩休,或称比干戈、耀武扬威,或抹施粉黛、委婉娇羞,或官吏坐趋,或主宾揖让,或倚木而欣颜击节、客共嘉言,或临风而把臂衔环、朋同雅叙,或徒手扑搏,逞技于间场,或执版辨争、健讼于公府,或饰涂鬼面、辗转揶揄,或俯据狮音、张惶咆吼,或籧篨悼惜,或憔悴伤悲,或优游乎泉石缔盟,或欷歔乎河梁送别。以上诸貌,未尽形容,随人点缀,倘非损改常规,力标新姿,则象必雷同,难于料理矣。其余一切植蠢,咸云死象,又非与人可同日语者。然亦须概用人象活转其机,或游观指顾,或导引招摇,或豢养滋培,或操持振作,一主于感动之而已。至若木石、宇垣、器皿、杂具、诚死物也,亦以人象临事展用,箸力运移。
夫惟蠢然介然者,皆得随意斡旋,悉中矩度,孰谓死象而无活法以活之乎哉?
二、 宜好丑悬殊。
好则美丽精洁,不则粗恶丑陋,切忌瑕瑜之不掩,亦恶非刺之莫加。假如衣服,若精丽则采绮华章,珠宝缘饰,紫貂狐白,锁袱鹅容,若丑恶则败絮敝麻,褴褛鹑结,穿膝露肘,掩以蒲毡。其余物用,以是推之。
三、 宜鲜明起观。
盖五采炫耀,夺目映心,易记易索。
四、 宜装束得体。
凡人品流不同,服饰亦异,装扮相称,记认方明。如王者则冕衮弁服,公侯则簪缨蟒玉,文臣则梁冠朝服、幞头大衫,武臣则甲胄锦袍、佩刀弓矢,或皆以峨冠博带,锦绣品章,其余生儒、吏胥、军民、优隶,各照本等服色,易于分别,庶免混淆。
五、 宜奇偏可喜。
凡身材之肥瘠短长,面色之黑白,须发之多寡,及伤残有疣赘诸类,必各极一偏之致,反觉趣味可挹。若只寻常面孔,何由映射瞳眸?
六、 宜怪异可骇。
如人有三头六臂,竖目两角,喷火赤睛,哆口属耳,獠牙毛面,虬鬣虾须,龙有九尾,兽有两翼,蛇有四足,鱼有双头,豕彘柔毛,牛羊刚鬣,禽生四掌六羽,马生瑞角鳞文,诸如此类,引而伸之,不可胜数。
七、 宜态状可笑。
盖象貌端严,见者情沮兴索,惟态度之忽可解颐,遂光景之时欲耀目。如醉客脱帽张衿,行步踉跄,吐呕狼籍。又如狂人蓬头垢面,跣足裸体,披衣踣作,颠狂行止进退。此则可笑可谑,百丑其状,惟欲态度迥异,以便忆耳。
八、 器技宜肖。凡人肄业,必执其器。盖以分别四民,因其技艺而识之。如象士子,则展卷寻行,骚人墨客,则吮毫洒翰;丹青则绘染图画,吏书则抱捧文卷,兵则戎服挎刀,农则执耒扶犁,佣则荷插担畚,匠则操磨斧凿,陶冶则修治模范,渔樵则把竿执柯,商贾则盘算帐目,仆隶则绰杖擎盖,其余技艺皆可类推。
九、 象所宜称。
如天地日月,山阜树林,以至宫殿、屋宇、兕象牛驼,其形巨大,置之室隅,有不能容,擎之掌上,有不能举,乃因其所而细小之,使之容焉,举焉,而不知其为巨物也。有如棘刺针芒,蚁蝇蚊蚋,至微小也,置之于器,有不能察,握之于手,有不能睹,乃因其用而广大之,使之如杵如禽,易见易索,而不知其为细物也。
十、 疑似宜分。
如记日不可似月,记阜不可似山,记椿不可似槐,记殿不可似屋,记几不可似案,记榻不可似床,记骡不可似犬,记狐不可似狢,记鳖不可似龟,记鹤不可似鸬鹚,记雉不可似孔雀,记锦不可似绣,记珠不可似玑,记管不可似箫,记笺不可似楮。凡物有相类者,皆宜忌避,不可误犯,以致紊乱失真。否则,用而索之,必将混杂难辨,可不慎欤!
第六篇【广资篇】
夫中国文字,奚啻[chì]万计!人之知识学问,有博寡浅深之不均,设若字字作象,不惟连篇累牍[dú],不能悉类。抑且意见未必尽合,音义未必融通,记诵繁艰,拘方执一,俾[bǐ]握枢转丸之妙,翻为死法矣。其作象也,以人为活为体,以物为死为用,业已发明为前篇。然其用事用意,则有活而实,死而实,虚而活,实而死,又有半活半死,半实半虚,文殊理别,难以雷同。兹以盖世所恒用,如天文、地理、时令、干支、人事、器物等类,标列百数十字,以为程序。其用事用意,虚实死活,因可概见,学者取而推广焉,或可为心机之一助。
天:一人以管仰窥浑仪,而璇玑运转不息;
雨:一鱼立于鼠背,取鱼鼠切雨;
露:一客行程,倾雨满道;
霜:一朝服宰相,张盖立甘霖中;
雪:一贾重裘大帽,遍体六出白花,一农蓑笠执杖,傍立欣然;
星:三台六符,灿耀在天,一丈夫昂首指颐,若有所讯结;
潢:一人黄其姓者,立大川之皋;
烟:苍青紫气郁郁葱葱,而山水之间,车马舟楫缥渺而来。
地:置一地球于架,一人区别山川土地,以图画之。
岳:一人丘姓者,登陟最高之山,或于独山之上立一坟丘。
山:一人登山远眺,或案置一大笔阁。
川:一人临瞰三支大水,不见发原归止之处。
野:一山僻老人,草服村貌,两手捧芹一束,将有所献。
陂:一人抱大皮一张,息于土阜之侧。
渠:水中浮一巨木,一人 以力挽取之。
坪:积土乱堆,一人执橛,一人执机, 共平治之。
塘:一人唐姓者,掘土欲成一塘。
湫:一人刈禾,左有川泽,右有燔[fán]炬。
田:方畲[shē]一区,四面高口,其中纵横皆起一口,交如十字。
区:一人持刀为一人髡须,取髡[kūn]须切区;或一人挽车而行,取空车切区。
段:金彩段一疋; 或借“断”,一人以刀断机。
顷:一人插匕于首之颠。
畝[mǔ](今亩):中立十字架,架之左右有田一区,禾实稢稢[yù],右立一人以观之。
春:三人同玩一太阳。
夏:伏羲氏牛首人身,戢木叶为衣,手擎八卦图,取羲卦切夏。
穐[qiū](秋) :田禾丰茂,中突出径尺元龟,一人往捕之。
冬:堂上红炉,宾主狐裘貂帽对坐就烘,阶前残雪冰凌,乔木枯立。
昼:太阳停午照耀八荒。
夜:秉烛中堂,灿灯书室。
旦:旭日东升,曦晖和煦。
暮:斜日西倾,霞光佳气。
朔:日月合度,日光月隐。
晦:四垂溟溟,余光映人。
弦:月体如弓,上右下左。
望:日东月西,浮沉升降。
立春:土牛迎气,纳样于朝。
惊蛰:雷鸣冰泮,百虫鼓舞。
谷雨:莳苗方长,甘泽滂沱。芒种:农夫执芸播种,瘁躬汗背。大暑小暑:借鼠为暑,大则尺,小则径尺。白露:江天明净,岸木含珠,其白如银,其质如饴。
霜降:屋宇白银,寒潭澄净,草木零落,月度孤鸿。大雪小雪:八紈一白,檐筋冰棱,大则如掌,小则如毛。
甲:大将金甲,灿日争光。
乙:燕鸟双飞,呢喃举尾。
丙:借饼为丙,一人逊啖[dàn]。丁:借钉为丁,一人持一大钉。
戊:一人持文布出售,文布切戊。
己:借麂[jǐ]为己,一人剥麂之皮。庚:借常为庚,烹常于鼎,一人举匕尝之。
辛:萧籁熏椒,积辛满室。
壬:妇人妊子,满怀高突。
癸:借鬼为癸,天神劈鬼。子:一婴儿嬉戏,或以一鼠首戴日晷[guǐ]。丑:借醜[chǒu]为丑,东施效颦[pín],人共嗤之,或以牛角间日晷[guǐ]。
寅[yín]:借银为寅,元宝一[dìng],或以虎项悬日晷[guǐ]。
卯:官吏升堂,执笔画卯,或以一兔背立日晷。
辰:一龙角端日晷。
巳:巨蛇盘旋日晷。
午:马首昂竖日晷。
未:羊角斜挂日晷。申:猢狲效人提看日晷。
酉:雄鸡鸣向日晷以啄点。戌:日晷在亭,一犬守于其下。
亥:豚鬣[liè]刚撑,载缚[fù]日晷。经:六经集于其间,士子披颂不辍[chuò]。
史:一朝士弹冠簪[zān]笔,竦[sǒng]立于庭。
翰:学士染墨,午鸡翘立。
犊:竹简韦编,累累满车。
耕:农夫执策,驱牛而耕。
凿:大匠执斤,丁丁凿木。
陶:甓[pì]器盈野,工运于窑。
畋:皮衣挺戈,逐兽走旷。
欢:宾主满堂,交觥[gōng]酬酢[ zuò ]。忧:尺苗萎黄,两农相向蹙[cù]頦[ kē ],指仰烈日。
哀:绾[wǎn]经扶杖,戚容垂泣。乐:嘉禾双颖,两农相向鼓掌大笑。
动:旌旃[ jīng zhān ]当风。
静:泰山杰立。止:河中砥柱,屹然不动。
流:长江巨舶,扬风顺潮。
傲:借炙饼之鏊[ào]。
惰:借舵。怠:借官之束带。
忽:借斛[hú]。清:靛[diàn]青水一瓮。宁:心盛于皿,覆以华盖。爽:一丈夫挺立中庭,四人分衣于肩腋之下。
曜[yào]:一翟[ dí ]迎日而鸣。
端:一王者端拱中立。
庄:一壮士头带茅蓬。
驯:一厮饮马于川。雅:一人用象牙刻成一隹[ zhuī ],毛羽备具。
勤:堇土一堆,一人用力以平治之。
慎:借珍为真,一人擎大红珍宝一块,其形如心。
廉:借镰为廉,一人把镰而视,或置廉石于所。
节:一人秉[bǐng]节。铉:鼎耳也,瓦石鼎鼐[nài],金玉其铉[xuàn],取其贵者记之。柱:王爵质朴,两柱玲珑盘螭[chī ],纹缕如发,取其精者记之。
纽:印方三寸,台纽盈尺,取其大者记之。梁:木桶盈尺,两耳有孔,贯以八尺之梁,取其长者记之。
纳:一人挥口,其口忽脱,独握其柄。
管:一人临口口口,口坠于几,把管而视。
锋:一人执剑,一人引发吹向其刃以试。
钝:一人举刀蒙锈,磨锡于砺。
萼:秀英飘零,惟存其茑。蒂:一人摘瓠[hù],先尝其蒂,以别甘苦。
冲:人立水中。
和:一人哆口,把禾一束;
毨[xiǎn]:巨兽毛皆振落,其身将赤;
氄[rǒng]:禽雏细毛初生,稀疏柔细。
牝:一马在槽,驹食其乳;
牡:一鹿双角八叉;
雌:一草雉栖于山梁;
雄:一雉锦身翘尾,游于冈阜[gāng fù]。
跳:雀跳而前;
跃:鱼跃波间;
墦[fán]:螭虬[chī qiú] 蟠居;
纡[yū]:蛇引而行。
遵教规,凡译经典诸书,必三次看详,方允付梓。
兹并镌订阅姓氏于后:
耶稣会中同学高一志、毕方济共订
值会阳马诺准
注:文中()空括号为至今不能识别的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