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论语品慧-2.24当做不当做?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鬼:这里鬼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来自《论语注疏》,讲人死后称神灵为鬼,第二种来自张居正的解释,泛指其一切祭祀的对象,比如天子祭祀的对象是天地,诸侯祭祀的对象是山川,大夫祭祀的对象是五祀(古代五祀的含义不尽相同,大义是五种神祗),百姓祭祀的对象是自己的祖先。天子不可能只祭天地不祭祖,所以张居正的解释也差强人意。

我认为,应该用数学上的一个概念“唯一确定”来解释:“其”未给定时,“鬼”是不确定的,是泛指一切可祭祀的对象;“其”一旦确定,那么“鬼”就是确定的,是特指与“其”相互的祭祀对象。

谄:谄媚,阿谀奉承。钱穆称之为“淫祀”。(淫是过度的意思)。

义:人应该有的行为,违反礼仪需要被人制止的行为。

本节的意思解释如下:

夫子曾经说过:“不当去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这就是谄媚。遇到应当去做的行为而不去做,这就是没有勇气。”

不当做而做,是谄媚;当作而不做,是无勇。这是孔子这篇的思想,但是何为当作,何为不当做,这又是一个问题。我认为,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个“礼”字。

祭祀有祭祀的礼仪,礼仪中规定了每个不同的级别,应该祭祀什么,怎么祭祀,祭祀时有什么要求。祭祀的人应该完全遵照执行,错误地执行礼仪制度就是谄媚,特别是“礼多人不怪”的做法,不符合孔子思想。

上面讲到义其实就是违反礼仪制度之后应该被人制止的行为。《正义》中讲到,田恒杀掉齐简公,孔子请求鲁哀公讨伐田恒,鲁哀公表示鲁国势力弱小,没敢答应。田氏弑君,是违背了礼仪制度,如果不制止,将来会有更多的人弑君造反。所以孔子认为这是鲁国该做的义事,而鲁哀公不敢做就是无勇。


上面分析了深层次的原因,我觉得还不能触及根源,把“礼仪”再往深层次挖掘,得到的根源是“利益”二字,而且礼仪制度总是会变得,而人们追求利益的意图永不过时。

不当做而做,其人不是没事儿找事儿,而是为了增加自己利益,谄媚的根源就是为了自己能多多获利,否则“见庙就拜佛”“有病乱投医”的人岂不是太傻了?说到底还是因为有利可图。

当作而不做,其人不是有事儿躲事儿,而是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见义不为的根源也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上面提到的鲁哀公不发义兵攻打齐国,还是为了鲁国的利益不受损失。

还有,我国提出的互不干涉内政,是“无勇”吗?不是,而是为了保证我国的利益不被被人分走;美国在世界各地指手画脚,是“勇为”吗?也不是,而是为了保证美国的利益最大化;小学生行为中的“见义勇为”撤销了,是不愿让孩子们“勇为”吗?不是,而是为了保证独生子女的父母不会因孩子勇为而损失利益,甚至丧生,《道德经》中有句话叫“勇于敢则杀”,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我只能感慨:每个时代都有当作或不当做的事情,把握自己的底线,设定自己的规矩,在不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基础上,坚持自我,这也许算是每个现代人的“勇而无谄”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连载】论语品慧-2.24当做不当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