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50+,死磕300D*] 025科斯定律

Ronald Coase是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家,他在经济学中创立了“科斯定律”。他的主张主要的原则是:社会资源是有限的,看似相互伤害的事件其实是互相争夺资源的行为。在处理这些冲突的过程中,需要秉持将消耗社会资源最小的那种方案。

举一个例子,在1914年发生了这样一起案子:一列烧煤的火车在经过一片农耕区时,火车头锅炉蹦出的火星点燃了铁轨旁边堆放的700吨亚麻。农夫把铁路公司告上了法庭,而法官也宣布农夫胜诉。这本来是看起来天经地义的一桩判罚,那为什么会引起科斯的关注?因为科斯认为社会财富应该被高效的利用。

以当时的工艺水平,想要避免火车在烧煤过程中不蹦出火星,是基本不能实现的,那为了防止火车蹦出的火星烧到旁边的堆放好的农作物,有两个方法,一是把铁轨两侧都加装上防护栏,但这样的工程量是巨大的,无异于再修一条铁路;第二是把铁路两侧各10米的路都征收,对于这个方案,征地费也是天价的,有可能会拖垮铁路公司。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农夫们把收割的农产品堆到里铁轨10米开外的地方,这样做基本不会产生多余的成本,所以,最后法院还提出了一条规定,农夫们还要尽可能离铁轨远的堆放自己的农产品。

这样的判罚也许在我们民众看来是不太合理,凭什么农夫这么做,农田是他的,他愿意堆哪里就堆那里,但是如果我们按照芝加哥大学的法律经济学者Richard Epstein的12归纳法来看就简单多了,假如你一个人拥有了铁路公司和农场,那你会怎样做?你肯定会选择把农作物稍微堆远一点,而去给铁路运输提供便利!!

这其实也就是成本的概念,成本就是放弃了的最大价值。

所以现在中国有一条法律,火车撞死人是可以不用负责的。因为火车如果要避免撞人,那它就会在车上安装很多传感器,来感知前方的人,而且如果一个人突然出现那火车急刹车对于全车人来说也是非常不安全的,而且火车被逼停后肯定会影响后续火车的运行,甚至会导致整个铁路系统的延迟和瘫痪。而对于行人来说,他们看到火车来了就只需要他们稍微避让一下则可,所以如果火车撞到人了,那肯定是人的责任!因为在会产生相互伤害的事件中,谁避免伤害的成本最低,谁就应该承担最大责任。这样分摊责任,整个社会为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总成本就会达到最小

而科斯定律的另一个重要含义是:谁用得好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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