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丨法律应成为维护道德与正义的利器

近日,一则关于“高铁霸座”的新闻成为热搜,引起广大市民的讨论。当事人孙某,在高铁上强占一女子座位,面对质问时,态度轻蔑傲慢,强词夺理,拒不让座,还在微信里向朋友“炫耀”自己的所作所为,让人愤怒至极。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位孙某,竟然还是一位博士,研究生就读于社科院法学系法学理论专业!

意外而又不意外。何故?

记得本人在读大学时,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学校图书馆由于下雨天不能带伞进去,所以只能放外面,于是就经常出现伞被偷的“案件”。后来经过调查,是一群法学院的人偷的,当遭到质问时,他们也是一副轻蔑傲慢的态度,与孙某如出一辙。仿佛学了法律,他们就成了世间是非正义的主宰,并且以钻法律漏洞为傲,嘲笑遵章守纪的人。

一个没有文化甚至不懂法的人,其行为主要受道德规范,知道哪些事不能做,做了就会有报应,会受到良心谴责。相反,熟悉了法律的人,反而冲破了道德的约束,认为“只要是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事,就可以做;只要做的事没有被发现,没有进入法律程序,我就没事”。道德与法律被完全割裂开来,对法律钻研的越透彻,割裂程度就越大。我相信,无论是孙某,还是那帮法学院的学生,就是带着这种思维,才会做出如此让平常人咋舌的事情。

是学校的德育工作开展的不好吗?是整个社会对于道德的宣扬力度不够大吗?都不是。

原因很简单,常人认为道德与法律是两种维护社会秩序的途径,该道德发挥作用的地方法律就不该插手,该法律出马的地方道德就应该让位(也正因为这样,才使得道德与法律如此“泾渭分明”)。但其实,道德才是根本,而法律应该为道德保驾护航而存在。

我认为,对于个别扰乱公序良俗、挑战公众道德底线的人和现象,不应该仅仅只是道德上的谴责,而是建立起法律制度和处罚机制,相关部门也应该主动作为。毕竟,道德约束没有强制力,法律应成为维护道德与正义的利器。以目前的社会发展程度,仅仅依靠道德,势必会让“文明社会”变成“丛林社会”,讲理的人处处受气,不讲理的人处处得利,一些规章制度也成为“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摆设。

比如该事件发生后,济南铁路局一开始给出的回应是:“只涉及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孙某毫无悔意。后来,由于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质疑,有关部门对孙某处以治安罚款200元,并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广大群众拍手称快。不管孙某有没有悔意,起码给之后想耍无赖的人敲响了警钟。

有句话说的好,“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为正义开道,一路护送其赶过来的,便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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