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4年,无视法院判决!成老赖,女业主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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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4年,无视法院判决

成老赖,女业主秒还欠款


邗江区某小区一女业主拖欠4年物业费不交,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她给付物业费,但她拒不履行。近日,邗江区法院执行法官找到她释法明理,当得知自己上了黑名单、成了老赖时,女业主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掏出手机不到两分钟就把欠款还了。


纠纷:

不交物业费业主成被告


2011年6月起,扬州某物业公司与邗江区某小区业主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约定自2011年6月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以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


然而直至2015年8月,该小区业主李静(化名)从未交过物业费。为了催讨物业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想了各种办法但均未奏效。眼看合同将到期,物业公司急着清账,无奈之下将李静诉至法院,要求交纳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2000余元。


审理:

判决后女业主拒不履行


2015年8月,邗江区法院受理此案,并依法向李静送达起诉状副本。然而,李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去年年底,邗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缺席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静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应按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共计2000余元。一审宣判后,李静未提出上诉。今年3月下旬,物业公司见李静迟迟不履行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结:

一听成老赖立即要还款


近日,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并找到了李静。


当得知情况后,李静辩解称,她当时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该物业费应由承租人承担,因此不愿意认账。见状,法官耐心地向她释法明理,并通知她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后将会在消费、出行等方面被限制。


听到这里,李静明白了自己成了老赖,顿时态度大转变,当场掏出手机要交钱。当天,李静通过支付宝将物业费及滞纳金全部交清。法官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拖欠多年的物业费纠纷不到两分钟就快速解决了。(微资讯摘编自《新浪新闻》,通讯员:钱仁伟;记者: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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