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
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几率上升
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
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最近7日,本土共新增确诊病例16例,较前一周增加11例,提示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几率上升,并同疫情输入性风险交织叠加,要继续做好群防群控,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米锋指出,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通报,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首次突破8万例。近几日,经陆路口岸输入我国病例持续增加,要进一步提高边境地区、口岸城市医疗检测和收治能力。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已安排156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实际执行数
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介绍,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地方相关支出压力。财政部在前期已经提前下达1030亿元的基础上,很快还要下达约530亿元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这两部分加起来,一共安排了1560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执行数。
王新祥说,这项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用好、管好。为此,财政部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努力突出三个原则:一是突出“精准”。无论是对象的认定,还是标准的制定,都要力求精准,努力避免错保或漏保现象。二是突出“及时”。目前大部分的社会救助待遇都是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的,也就是说,是按照有关程序直接将资金支付到困难群众个人账户或者相关机构账户,最大限度减少了中间环节。三是突出“安全”。指导各地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分配下达资金之后,要主动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也要求各地加大对发放对象、具体发放金额等内容的公开公示力度。
下一步,财政部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管理,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及时、高效。
王新祥说,为了体现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关心,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连续15年按照10%以上的幅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今年还将进一步研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将直接惠及全国860万名优抚对象。目前,中央财政已经提前下达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74亿元。
全国共为6155.3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8亿元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介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启动了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为6155.3万人次的困难群众发放了补贴18.8亿元,其中低保对象是5446万人次,特困对象是639万人次,低收入家庭等其他困难群众70.3万人次,月人均获得补贴47元,其中湖北省为370万人次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4.4亿元,人均获得补贴120元。
伊佩庄表示,这次中央决定阶段性提高价格补贴标准,是对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好事,可以有效消除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民政部将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做好落实工作。一是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配合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测算工作。二是确保价格临时补贴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三是加强跟踪监测,掌握各地发放情况,并做好统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全国已经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截至3月底,全国已经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0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向6.7万名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4.1亿元。
据了解,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对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物价上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领金期间死亡的发放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如果参加了培训,还要发放培训补贴。第二类是对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桂桢指出,最近,为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三项新举措:一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三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补贴当前覆盖24.2万名孤儿和约1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介绍,疫情期间价格补贴惠及了所有享受国家保障政策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当前覆盖了24.2万名孤儿和大约19万名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今年1月份刚刚开始实行,随着工作的推进,将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伊佩庄表示,这次价格补贴进一步提高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目前全国集中养育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499元,社会散居儿童孤儿的抚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074元。
伊佩庄说,根据中央的部署,民政部在疫情期间采取了下列措施,确保这些儿童的各项权益。一是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和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及时发现报告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情况,有效落实监护和照料责任。根据摸排情况,各地发现报告并救助保护了近400名疫情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二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解决这些儿童线上学习条件的问题,为其在线学习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指导服务,确保就学儿童停课不停学。三是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相关社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对这些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缓解疫情对这类儿童造成的心理压力。
今年3~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
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3月到6月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了一倍。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会议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提标扩围,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标,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
其次,扩围,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今年3月到6月,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
第三,明确增支资金的保障渠道,此次提标扩围增加的资金支出,将由各级财政和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发放补贴所需的时间,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执行情况的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文:健康报首席记者 姚常房
音:杨真宇
编辑:管仲瑶
审核:陈会扬 曹政 闫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