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一、

1.

2.不成立

理由:根据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以其未履行出资缴纳义务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C公司不得以出资缴纳义务超过两年为由进行抗辩。

3.

对于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生破产原因后领取绩效奖金行为,管理人应当将绩效奖金收回,作为企业的破产财产,按照破产清偿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生破产原因后领取绩效奖金行为,管理人应当将其工资收回,作为企业的破产财产,按照破产清偿程序进行处理。

4.D公司可以向管理人主张出卖人取回权

根据规定,在货物未到达买受方之前,主张取回通知已到达买受方的,取回权有效。

二、

1.王某并未取得票据权利。理由:汇票为王某盗取所得,汇票上并未记载王某的姓名等信息。所以王某并未取得票据权利,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丁公司并未取得票据权利。理由:根据规定,只有在票据上签章才能获得票据权利。丁公司将空白背书汇票交付给戊公司,并未出现在汇票上,所以不具备票据权利。

3.戊公司取得了票据权利。理由:根据规定,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的票据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戊公司对王某盗取汇票一事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条件,并将自己的名称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获取了票据权利。

4.A银行的付款行为不正当。理由:票据到期日为2013年9月2日,戊公司提示付款时间为9月5日,已过付款期。A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三、

1.主张不成立。理由:根据规定,承租方在出租方出售房屋时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不影响第三人的善意取得,承租方可向出租方要求一定的赔偿,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2.不能。理由:买卖不破租赁

3.有权。理由:D公司未按合同义务交纳租金。

4.有义务。理由:根据AC间的房屋出租合同,C使用期间因其原因导致房屋发生毁损,应向A公司进行赔偿。对C公司而言,可以根据其和D公司的合同,向D公司要求赔偿。此处不能突破两份合同的相对性。

5.

A公司有权向C主张房屋租金。理由:租赁合同是订立在AC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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