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恶心”翻过法律的篱笆

      昨天和学生物的表妹聊起同性恋、试管婴儿、基因缺陷筛查这些话题,想起之前看过一本有意思的书叫《逃避人性——恶心、羞耻与法律》

        光看书名,你可能想不到这是一本法学著作。在了解书的内容之前,不妨先了解它的作者:玛莎•克雷文•纳思邦(Martha C.Nussbaum),是芝加哥大学的教授,任教于哲学系、法学院、神学院,是美国当代著名的自由主义学者,也是女性主义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家。她的作品还有《爱的知识》、《欲望治疗》、《思想之巨变:情感的理智》等,主要关注的第三世界的经济问题、妇女问题、性与社会正义的问题。

别让“恶心”翻过法律的篱笆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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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避人性》一书,以恶心和羞耻为主轴,以差异化、排除与污名化为副轴,讨论这些典型的人类情感、人类评价性认知的构建,以及法律规范的关系。正如玛莎•纳思邦看到的那样,情感往往和法律有着深度的纠结,恶心、羞耻、愤怒、嫉妒等等概莫能外,法律终归要以妥当的方式处理这些复杂的人性。

        书中讲到, 恶心是一种“对自我污染的排斥”的情感,它一定程度上具有引导我们远离某些危险的积极功能,但在法律上,它只该在极为狭窄领域被允许,如为防范身体环境危险而制定的公害法,法律对待“恶心”的重心应放在防范因恶心引起的情感将弱势团体或个人边缘化。对特定族群的恶心和嫌恶,不应该成为法律惩罚的理由。

        比如,如果一个人对同性恋感到“恶心”,那么“恶心”这一本能的情感反映会深刻而隐蔽地影响到他或她对同性恋的认知性评价,而她未必同时能意识到这个评价性认知是被建构的。“恶心”很容易造成规范上的偏见,因而不足以作为社会习俗的可靠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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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心体现的是人或群体对自身之动物性及必死性的恐惧与嫌恶,但人们往往难以正视自身的这种脆弱性,转而把它用来排除那些被“恶心”的对象——处于边缘化个人或群体,这应该是令人怀疑和不安的。也就是说,从恶心的内在结构看,它并非一个理性的情感类型。

        比起其他动物,我们非常了解自己的限制,我们的情感世界会反映出这些挣扎。在公共生活的制度设计上,人类至今无法有效控制世界的许多方面。纳斯邦教授的书,开启了观察法律的一种新视角,启发人们从人性与心理的层面,解构“理性客观的法律”背后所蕴藏的情感与投射,从而让我们更清楚地发现人的脆弱与法律规范背后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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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有效性主要不在于其强制性,而是在人们对法律的普遍尊敬与服从。法律的道德性使法律产生权威。平等权虽然不像自由权那样反映直接的内容,但却是最重要的权利,平等关怀的不仅是抽象的公民权利,更是具体人的命运。人类的历史,同时是一部追求平等的革命史,是被歧视者、被边缘化的少数人抗争的历史。

        制度必须得到共鸣的心理支持,始能稳定。纳入法律的理性规范,应当能够传达并滋养公民的妥当情感,它承认人性而不是逃避人性,它应该承认人的“贫困”同时避免过分自欺,它抛弃对于全能和完整性的浮夸需求,因而对任何法律上的可疑分类保持时刻警惕。

      《逃避人性》这本书研究自由主义的心理基础,以及维系自由主义对人类平等之尊重的制度与发展条件。纳斯邦教授开启了观察法律的一种新的角,从人性与心理的层面,解构“理性客观的法律”背后所蕴藏的情感与投射,让我们更清楚地发现人的脆弱与规范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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