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被称为“网贷合规元年”,从2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出台,到11月《网络借贷整治办开展网贷资金存管测评》发布,监管节奏不断加快,后续配套政策相继推出。回首2017年网络借贷监管政策,分析监管政策要求,预判2018年网络借贷监管新动向。
一、2017国家网贷监管政策
2月23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继备案登记之后又一合规细则落地,为网贷平台加速对接银行存管指明方向。
3月5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这是“互联网金融”第4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手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6月底,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做出了具体、详细部署。
7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通知要求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
8月24日,银监会再度亮剑,正式印发实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并给予已开展业务的网贷机构六个月整改期。
11月16日,在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近一年后,厦门市金融办率先对5家拟备案网贷平台予以公示。
11月21日,“特急”的文件下发到各地互金风险整治办,要求各地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禁止新增批小贷公司跨省(区、市)开展业务。
11月2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网贷整治办与协会拟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首批测评对象为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已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且已存在上线网贷机构的商业银行。
二、2017地方整改、备案网贷监管政策
2月4日,厦门市金融办印发《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全国首份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细则。
2月13日,广东发布首个全国地方性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月22日,北京金融监管部门陆续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对网贷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情形进行说明。
5月16日,四川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共同主持召开了“四川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5月17日,河南省金融办下发《河南省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引(试行)》。加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5月27日,深圳针对部分企业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调查表和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
6月1日,上海金融办发布《上海市网贷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规定。
6月中旬,湖南省金融办向地方监管层下发《湖南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及风险整治小组发现的问题,并向平台提出整改要求。
6月20日,济南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互金整治办)联合各县区互金整治办,集中对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放整改通知书。
7月3日,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起草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7月7日,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7月上旬,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全国首个网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指引《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指引(草案)》。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网络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办发布了《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对除宁波市之外的浙江省其他地区网贷平台进行监管约束。文件要求辖区网贷平台与浙江省辖内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含分支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对于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于备案登记后1年内完成存管银行更换。
基于2017网络借贷监管政策,从国家到各地区有关监管政策中可发现一项规律,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已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项“标配”。互联网金融平台可凭借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提供的客观认证过的电子存证,视为具有原件价值,作为裁判的依据。
随着监管细则的陆续推出,网贷机构整顿处置工作的不断落实,网贷机构的洗牌也会越来越猛,经历了清理整顿,网贷行业才能发展得更规范、更长远。在2018年,互联网金融将是复苏、蓬勃发展的一年,让我们共同期待。2017年被称为“网贷合规元年”,从2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出台,到11月《网络借贷整治办开展网贷资金存管测评》发布,监管节奏不断加快,后续配套政策相继推出。回首2017年网络借贷监管政策,分析监管政策要求,预判2018年网络借贷监管新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