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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资本市场“”负油价”的罕见奇观,让“抄底”的多头投资者一夜失魂,中国银行“原油宝”也因此一夜成名。 一场资本市场“”负油价”的罕见奇观,让“抄底”的多头投资者一夜失魂,中国银行“原油宝”也因此一夜成名。
回顾事件经过:
近来油价持续下跌,一些前期看多原油价格的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的原油宝“抄底”投资美国原油05合约。然而,在4月20日晚,05合约出现史无前例的负值结算价,让这部分看多的投资者不但本金亏光,还出现反欠银行一大笔钱的情况。
此事发生后,市场一片哗然。对此,2020年4月22日晚间,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其中有几点重要信息:
一是“原油宝”挂钩境外原油期货交易,办理需提交100%保证金,不允许杠杆交易。
二是明确了交易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4月20日22点。
三是结算价参考CME期货交易所,CME期货交易所按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均价计算当日结算价(彼时正好是油价暴跌最大时段,结算价-37.62美元/桶)。
四是解释了原油宝产品只有市场价格为负时,多头头寸才会触发强制平仓。
对小白投资者来说,上述公告内容似乎并没有解决核心疑问。
1、中行原油宝到底是如何与CME原油期货挂钩的?
从中行原油宝产品说明来看,原油宝事实上只是对标国际期货价格的一个投资交易产品,并不是实盘交易。
这相当于中行自己开了一个虚拟盘,投资者在其虚拟盘交易,而中国银行自己在CME交易所做实盘交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两者关系只是“挂钩”!
中行在公告中说,用户购买原油宝是没有杠杆的,但是期货先天具有杠杆效应,中行在CME交易做实盘可是有杠杆的。那客户在虚拟盘上购买了原油期货合约,中国银行如何在CME进行实盘交易?原油宝具体又如何与CME原油期货挂钩?我们不得而知,恐怕只有中行自己知道。
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在虚拟盘中,中行是做市商,为了对冲风险,中行又去了CME交易所实盘期货上交易。虚拟盘上中国客户开了100个多单,中国银行可以在外盘实盘也开100个多单做完全对冲。
然后,中国银行发现最后交易日(北京时间4月20日22点)太接近交割日了,发现虚拟盘中要结算的时候,实盘上找不到对手方,因此实盘上价格被打穿。
重要的是,中国银行在实盘上找不到对手方和中行客户在虚拟盘操作,完全就是两个盘。你把实盘上自己的操作失误,让虚拟盘上的客户来承担,这合理吗?
这是两个不一样的市场,就算按照中行公告中“只有市场价格为负时,多头头寸才会触发强制平仓”的说法,那么当价格跌为0时,虚拟盘的多头客户承担的损失也仅限于保证金的100%(即最多就是本金全亏)。至于实盘对冲操作导致的负数结算,那应该是中国银行自己的事。
2、中行说交易权在用户手里 中行无权替用户提前移仓或平仓?
在产品设计上,中行称完全对接了NYMEX(纽约商品交易所)对于美国原油各个月份的最后交易日的规定。从逻辑上,这种设计实际上更能与国际油价市场无缝对接,使得投资者在美国原油到期前,可以充分自主地选择何时移仓。而中行无权替用户提前移仓或者平仓。
这个说法貌似很合理,但这是针对成熟的投资者。
成熟的期货投资者都知道,每一个期货品种临近交割日,都会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因为合约末期,市场上已很难找到对手方,交易深度已经非常低,所有人基本早已移仓到新的主力合约了。有几个会拖到最后还在那里交易的?
对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它们选择提早结束交易,就是因为认识到合约末期不可预见性的风险。而对于不进行实物交割的客户而言,提前移仓换月是行业通行规则,就连全球最大的石油ETF基金USO等也都选择了提前移仓。
所以,从产品的设计而言,中行将最后交易日设定在临近交割日,就算这次不出事,原油宝也迟早难逃悲惨的命运。
此外,早在4月8日,CME就曾发出了主要能源产品价格可能为负的通告函。在4月15日,CME交易所再次发布测试公告称,可能出现零或者负价情况,而CME的所有交易和清算系统将继续正常运行。
这表明负价格的出现并非无踪可寻的黑天鹅事件,CME已经预见到可能出现的负油价。但中国银行似乎忽略了这个至关重要的消息。
要知道,大多投资者愿意做多,是因为最大亏损限定为本金。在公告中,中国银行也明确为非杠杆交易,杠杆交易常规理解是同时放大收益和风险,也就是既有可能获得数倍本金的回报,也有可能亏损数倍本金发生倒欠。
那非杠杆交易就应该理解为“损失以本金为界”,最多就是亏为0。
而CME的规则改变后,价格一旦可以为负数,则原有的最大亏损额为本金的预设条件就被打破了。夸张一点说,投资者面临的可能是无限放大的亏损。而恰恰中行在合同、协议中,也从没有定义过价格为负怎么处理?
这次结算价只是按跌到的-37.62美元算,如果是跌至-100美元?-500美元呢?又会怎么处理?穿仓后的损失谁又能负担的起?
一边是游戏规则都已经彻底被改,客户产品的风险等级陡然提升,面对这样的巨变,在以前的游戏规则下签订的客户风险等协议,显然已经不再适用,中国银行理应通知自己的投资者,采取非常时刻的非常措施。但中行却还死守着不到最后交易日,中行无权替用户提前移仓或者平仓的规则。
退一步来说,CME合约的修改固然存在突然性,但是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并没发挥其风险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完全没有意识到合约修改导致的价格约束条件变化,对客户产品风险的影响。
也完全没有以客户为中心,似乎忘掉了身为资产10万亿的大行服务于人民的初心。最后,就算通过法律手段让投资者认赔补钱,但最终的结果,无非是赢了官司,输掉人心。
3、交易时间中行交易员“睡觉”去了?
前面公告提到,4月20日22点是交易的最后截止时间。当时05合约的价格还在11美元/桶波动,在此之后才开始了暴跌,直至跌至负值。在这段时间,绝大部分客户已酣然入梦,就算有盯盘的也是无事无补。
中行公告显示,合约结算价参考期货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而期货交易所是按照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均价计算当日结算价。
普通人理解的期货结算价可能是用某个交易时段的加权平均价。但问题就在于,4月20日22点之后,客户的交易已经被终止,但结算价却采用了另外一个完全超过交易时段的价格来结算。此时,不管是暴涨还是暴跌,客户已经完全失去了规避风险的能力(就是客户已无法在中行虚拟盘交易,但中行还可以在外盘继续交易)。
举个简单的例子,A股市场的交易截止时间是下午3点,如果人为规定张三的交易时间只能截至到下午2点,而其他人仍然可以继续正常交易。但是,3点收盘后,所有人的(包括张三)结算价格按照下午3点的收盘价格来定,这对张三公平吗?
中行在公告中指出,在跌到负价格前,多头头寸不存在强平制度,而跌至负价格是发生在22:00后,中行不再盯市、强平。即持有多单未平仓的投资者依旧需要以-37.63美元的结算价来执行。
也就是说,“在跌到负价格前,多头头寸不会被强平”,那么跌到0元的时候为什么中行不给平仓?中行给出的理由是晚上10点以后“不再盯市、强平”!
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没有平仓的原因是“下班了,交易员去睡觉了”。这样的理由竟然出自一个资产10万亿、世界500强排名44位的银行之后,这也难免让投资者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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