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融资成本重在机制创新

降低融资成本重在机制创新

     近期,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被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一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运用信贷杠杆帮助小微企业脱困以及转型升级,银监会今年以来以雷霆之势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措施,直指融资“难”与 “贵”。业内专家认为,今年以来推出的多项监管政策,其特点体现在体制机制创新,倡导建立与小微企业融资特征相适应的融资安排,信贷流程设计契合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与特点,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今年以来,银监会将服务收费治理工作作为规范银行业机构经营行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中之重。今年年初,银监会联合发改委下发《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银行业机构金融产品价格更加公开透明。

  国内各金融机构也积极以实际行动落实相关政策,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日前已宣布,8月1日起,减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以及常年顾问费等费用,并调整中间业务收入考核,切实为小微企业融资“减负”。经测算,仅农行一家银行,费用减免措施实施后合计一年让利就约100亿元至110亿元,四大银行一年让利约370亿元至390亿元。

  对于监管部门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许文兵认为,一方面通过存贷比调整等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小微企业和相关领域的贷款供给,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规范收费和无缝续贷等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这些政策均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相信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他认为,监管部门还应进一步观察前期政策的效果和商业银行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小微企业从中受益。

  小微企业用款具有“临时性强、波动幅度大”的特点,银行原有的授信方式难以满足需求,有时甚至导致小微企业通过外部高息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银监会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于今年年中下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明确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 

    在监管政策的总体框架下,各地银监局因地制宜,创新实践多种便利小微企业的融资机制。如大连银监局针对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普遍存在支付对象不明确、用款节奏不规律等特点,将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单笔受托支付金额标准上限从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大大提高了企业用款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依据调整后的监管规则,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便利借款人的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破除中小企业融资难“魔咒”,关键在于继续推动制度创新,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系统工程,构建一个统筹发展、可持续的整体环境至关重要,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应各尽所能,形成社会合力共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下一步,期待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主动性、引导性和带动性,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增加财政贴息资金、增加担保公司资本金、减免税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域。

  银监会今年还继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增量“两个不低于”工作目标,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优化信贷结构、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信贷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虽然今年总体信贷规模不宽松,但仍将全力保证用于小微企业的信贷“粮草充足”。

  记者从各地银监局了解到,为确保“两个不低于”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各地银监局纷纷构建考核长效机制,按季将“两个不低于”目标完成情况及“三率”—— 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的监测情况向辖内各银行业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机构予以表扬、准入倾斜等正向激励,对于小微企业信贷增长乏力、机制建设不到位的机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落实整改。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尽管面临重重困难,各地今年仍能顺利完成“两个不低于”目标。如来自上海银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末,上海银行类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97.6亿元,增幅11.12%,高于同期银行类各项贷款增幅3.3个百分点;大连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 6月,大连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59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69.33%,占全部贷款比重由2010年的12.34%上升至18.28%,连续5年实现“两个不低于”工作目标。

  记者从多家银监会地方分局了解到,今年下半年,将继续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推进服务网点和渠道建设,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小微企业服务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同时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

  在深抓服务收费治理方面,各地监管部门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对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收费项目、操作流程等各方面逐一对照整改,进一步减费让利、扶小助弱、应免尽免,最大限度地减少小微企业贷款的收费项目和附加条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实践表明,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帮扶小微企业脱困为己任,真正建立起与小微企业特征相适应的融资安排,营造出银企双向透明的融资环境,搭建起政府、企业、社会团体能够发挥合力的平台,金融才能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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