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必须死?

稿费必须死?

在当下的中国,“稿费”大概是所有收入中涨得最慢的一项了。万年不变的“千字八十”几乎是所有纸媒的定例,偶有几家稿费略显诱人的,也仅仅只是三五百元而已。这直接导致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绝大多数“正经”的中国作家往往都有正常的工作,少数写作为生的反而落入了“邪道”。但近几年,新媒体的出现让这一情况产生了改变,许多作家都认为新媒体是一个金矿,简捷的发布流程让他们不再将平媒作为唯一的发布渠道,甚至自己开办小型的自媒体去与平媒竞争。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媒体的稿费水平较平媒依然没有太大变化,不少新媒体网站甚至宣布不再向作者直接支付稿酬。

我曾经在知乎上看到爱范儿主笔李楠写的一篇文章,他认为新媒体不支付稿费将成为常态,因为把这些钱投入到编辑力量上,是ROI(投资回报率)更高的方式。这句话对于新媒体网站本身而言并没有错误,一个好编辑往往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其对网站文章质量的贡献大于很多内容提供者。李楠认为“渠道”足以代替“金钱”起到回馈作者的作用。事实上,他本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从爱范儿主笔到魅族副总裁,爱范儿的渠道价值体现无疑。但对于普通作者而言,这种方式并不公平,从渠道到利益的转化并非所有人都能完成,其中大量的资源被渠道本身所吞没。很多时候稿费并不仅仅意味着利益,它还意味着作者的自由,不利用“渠道”的自由,不成为“李楠”的自由,选择自己所喜爱的生活方式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应被侵犯的。

长期以来,在作者与媒体平台的对话中,中国的作者就处于一个极为不利的地位,对于关系自己生活质量的“稿酬标准”议价能力极其低下。新媒体的出现确实使一部分作者获得了“渠道”的收益,使他们获得了比原来更高的回报。自媒体平台更是催生出类似《罗辑思维》这样的传统媒体平台所不敢想象的栏目。然而,总把眼睛盯在李楠、罗振宇这样成功的榜样上并不合适,没有稿费侵害的是绝大多数“非著名”作者的权益,以及那些被罗振宇的成功所激励,在自媒体行业里摸爬滚打,最后却黯然离场的作者的利益。

许多人盲目地迷信新媒体,认为打败了传统纸媒的新媒体一定会给他们带来同罗振宇、李楠一样的成功,而忽视了罗振宇之所以成为现在的罗胖子,并不只是因为新媒体,也不是因为吃得多,而在于他作为“无名”的罗振宇在央视里摸爬滚打那几年的积累与努力。微信据称有800万的公众账号,堪比日本神话中的“八百万神”,但其中真正能够生产像样的作品的人少之又少,以至于有人开玩笑称“Ctrl+C、Ctrl+V”两君应得诺奖。新媒体往往具有眼球经济的特征,骗点击量的标题党屡屡得手,内容上也充斥着迎合大众口味的“市井”与“猎奇”。哪怕是像《罗辑思维》这样号称“有种、有趣、有料”的自媒体,也难逃《读者文摘》这样的鸡汤杂志抑或普通文史类杂志的基本套路,而罗胖子的语音更是颇有昔日评书艺人开场前即兴念诵开场诗的风采。

新媒体的胜利是渠道的胜利,但并不是内容上的胜利。所谓互联网时代,每人都将成名十五分钟,只不过是一个动人的比喻,真实落到每人头上的十五分钟往往被无限地均分给了这平凡的一生。可观的稿酬收入除了可以激励作者不断地进行创作以外,还可以督促作者对自己的作品负责。这一点对于媒体平台的健康发展格外重要,没人想看到一个充斥着错别字与语法错误的媒体平台。不是每个人都要成为“大仲马”或者“狄更斯”这样的畅销书作家,万首唐诗中那些“无名氏”的吟唱也别有动人之处。所以,关爱普通作者成长,请支付合理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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