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立”是个什么鬼?

在大的网络服务供应商眼里,网络面前可不是人人平等的。

像AT&T这样体量的供应商们对网络流量的控制让他们可以打包服务,卖给有着巨大需求的客户,比如Netflix, 保证其提供更为流畅的客户体验。在只有几家大服务商垄断的市场上,这看起来是极好的商业机会。AT&T也确实在这样做,推出了付费的流量“快车道”服务。不过,现在联邦通信委员会-FCC(Federal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主席Tom Wheeler要对大供应商们的做法说No了。

2015年初,Wheeler提议的网络中立法案(Internet Neutrality)要求服务商们保证所有用户,无论何时,何地,使用何种终端,都能不受任何限制的使用网络。Wheeler要实现一个网络上的平等社会。这个听起来微不足道的提案,其实牵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

网络中立一直是政府,供应商,互联网巨头,律师,公民权益组织各方角力的战场。立法禁止服务商对网络数据传输区别对待,意味着服务商商业利益的流失。坐视服务商控制流量,意味着商业上的不平等,尤其对于创业企业。想像一下,如果刚刚创业起步的视频内容提供者,需要和已经上市的大公司竞争购买流量才能发展,恐怕这个领域就没有创新者能够涉足了。

在这次提案通过前,FCC已经有五次类似的努力未能通过国会批准。他们这次的策略是将网络服务供应商重新划分站队。让他们从信息提供商变为等同于电话公司的公共设施服务提供商。作为公共设施服务提供商按照法律是禁止提供差异服务及定价的。提案通过就意味着政府可以干预定价,防止服务商们挟流量以令天下。据说这个主意是全美最有权力的律师-奥巴马总统本人给出的。

服务商们当然强烈反对这些限制自己商业操作和利益的提案。除了和FCC对簿公堂,也派人积极游说国会山上的议员来阻止法案通过。碰上像网络中立这样牵扯重大商业利益和政党角力的事,最高兴的是什么人呢?国会山边上的公关和法律公司。满满的都是生意啊。

“网络中立”这件事,对于经常互相攻击的两党,也是个绕不开的话题。共和党一贯主张政府不应过度干涉市场,对法案持否定的态度。质疑FCC有越俎代庖,绕过国会进行立法之嫌。对于民主党来说,平等中立,那是基本操守。2016大选在即,候选人也都纷纷表达党派立场鲜明的观点。共和党候选人Jeb Bush(老布什的儿子,小布什的哥哥,大布什。嗯,拗口吧)许诺一旦当选就会推翻FCC的法案。民主党候选人则坚持支持一个开放和透明的网络。

看起来,反对“网络中立”的阵营背后是大的服务供应商,支持的是普通用户和权益组织。两者从财力和政治影响力上讲都相差很大。不过,随着Google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加入支持“网络中立”的行列,两个阵营之间的差距在显著缩小。

法案虽然获得通过,角力仍在继续。FCC是否有权制定法令可能成为软肋,在国会或者法庭上难以抵挡大服务商们的质疑。不过,即使大服务商们也不能完全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公平的原则之上。角力的过程其实就是完善法案,实际地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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