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方知有。

  前几天闺密抽风,问我一些恋爱的细节,她问我,我和我男朋友是在互相了解的前提下在一起的吗?我说,是。在成为恋人之前,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

       她的几个问题好像把我带回了14年的那个夏天。他轻轻地说,我们在一起吧。是个陈述句,我想了想,然后用力地点了点头,说,嗯,好啊。可能是想的时间有点长,他几乎要以为我要拒绝他了。当时还在上高中,我们都没有谈恋爱的打算,只是感情这种事真的毫无理智可言的。我还记得我当时想,虽然我不知道结果是什么,但是但是,如果是他,我好像很想试试看诶,也许会很好呢?事实证明,当时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们不止很好,而且差不多一直保持在热恋的状态。

       我还很清楚地记得答应他以后的那几天的感觉,整个人开心到要飞起来了,简直不能再开心,长这么大都没有那么开心过。我想把这个事情告诉所有认识我的人。那种甜蜜啊幸福啊,现在回想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清晰可见。第二天下午我去找朋友吃饭,夏天的六点,正是让人全身都舒服的时候,伴随着若有若无的一点点温柔的风,我一蹦一跳开心得像个孩子朝餐厅走去,就好像一步一步,朝着我的新生活迈进。那天好像就是个分界,把我的人生分为两半,一半,是遇到他之前,一半,是遇到他之后。

      《恶作剧之吻》中直树向众人表达他对湘琴的爱意时说,因为湘琴,他才有了真正的自己。这句话让人感同身受的简直要哭了,遇到他之后,我才好像在真正的生活,成为了一个完整的我自己。这些都是我们在一起之后慢慢发现的,所以我十分庆幸我们的相遇相识相知相爱,他让我的世界变得不再黑白。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听过很多道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我们都知道这辈子能遇到真爱的机会太少,所以在遇到时因为种种因素总是犹豫不决,不要说什么相爱总会重逢。如果觉得喜欢,又很了解,那就试着在一起呀,这辈子如果没有和一个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在一起过,那也太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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