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业务之- 常用知识汇总

寿险业务之- 常用知识汇总


1、标准体

是指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符合《生命表》的基本范畴。对标准体保险公司可不附加任何条件,而依
标准保险费率承保。在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中,标准体应占绝大多数。


2、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


3、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

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不足额保险,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保单现金价值
所谓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
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保险费─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佣金─保险保障成本。
所以,通俗的说现金价值就是保单退保时,保险公司返还给你的退保金。


------------  汇总 保全项 --------------------

自动垫付:就是当保费支付中断时,保险公司会自动根据保单原有的约定,利用保单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的结果是虽然保障额度不会减少,但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减少,除非投保人把自动垫付的保费补足,该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会回升到原有水平。


减额缴清:此项功能仅限于标准体,它是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措施。简称“减保”,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


展期定期:即申请在不改变原有死亡保险金额的情况下,用保单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缴纳保险费,使保单持续到相应时间。


Insurance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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