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CUPS)、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和农信支付清算系统构成了中国支付清算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采用支付指令实时传输,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的处理方式。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简称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处理同城和异地跨行之间和行内的大额贷记及紧急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以及即时转账业务等的应用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范围包括一般大额支付业务、即时转账业务和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
(1)一般大额支付业务:是由发起行发起,逐笔实时发往国家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清算资金后,实时转发接收行的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中央银行和国库部门办理的资金汇划等。
(2)即时转账支付业务:是由与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直接连接的特许参与者(第三方)发起,通过国家处理中心实时清算资金后,通知被借记行和被贷记行的业务。目前主要由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发起。
(3)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是支付系统为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结算和通汇而专门设计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的资金清算的业务。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ulk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BEPS)简称“小额支付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应用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要业务子系统和组成部分。它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和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支付指令批量发送,轧差净额清算资金,旨在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能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使用,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支付清算需求,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跨行支付清算和业务创新的安全高效的平台。
小额支付系统主要服务于日常消费性支付,能够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应用,主要处理以下七种类型的业务:
(1)普通贷记业务:指付款人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的主动付款业务,主要包括规定金额以下的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网上银行支付以及财税库汇划等业务。目前,小额支付系统处理贷记业务的金额上限为5万元,即只有金额<=5万元的贷记支付业务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对金额>5万元的业务应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管理需要对金额上限适时调整。
(2)定期贷记业务:指付款人开户银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定期向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如代付工资、养老金、保险金、国库各类款项的批量划拨等,其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向多个收款人发起付款指令。定期贷记业务也受金额上限的控制。
(3)普通借记业务:指收款人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国库借记汇划业务和支票截留业务等。
(4)定期借记业务:指收款人开户银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定期向指定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如收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其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发起收款指令。
(5)实时贷记业务:指付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划拨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主要包括跨行个人
储蓄通存、国库实时缴税等业务。
(6)实时借记业务:指收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发起的,从指定付款人账户实时扣收确定款项的业务,主要包括跨行个人储蓄通兑、国库实时扣税等业务。
(7)信息服务业务:指支付系统参与者间相互发起和接收的,不需要支付系统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数据信息,例如清算组织提交给商业银行的代收付信息和支票圈存信息等。
同城票据清算是指在同一个城市(或区域),不同行处把相互代收代付的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时间,集中到某一固定地点相互交换,轧计差额,并清算应收应付资金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