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院附中 

忍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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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广媛

我看你的眼神中,大概是千万个春秋湮灭后的忍爱与不舍。直到如今。

泰戈尔说过,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初见你的时候是怎样的天气我已经不大记得,每次翻开那天的回忆,只有一个少年迎着凌冽的日光迎面走来,宽宽的肩膀在大逆光之下显得挺拔且神迷。他是我邻家的学长,似乎从来只穿校服。少年穿校服确实很好看,说不上神丰俊朗却自带几分虎气,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特有的炽烈被沉着的蓝色调和的温雅可亲。

上下学与少年同路,许是两人的作息基本一样,故而天天能遇见。每天早晨,或是我从后加快脚步跟上他,或是他从身后赶上我,协调的成为一种习惯,然后一路无话,但也一路心安。不知道为什么,与少年从未说过话,论说天天这么一起走,也有两年多了,可是每次都是一路无言。

因为不想打破这纯洁的小美好吧。

我不愿将这细碎的心思剖开给他,把每日清晨满地的晨雾和晚上盈满的星辉化成烂俗言情小说中聒噪的悲欢离合;更不愿在与他熟识后发现,眉眼清秀的少年原来也食人间烟火,也会有什么毁三观的毛病。于是,喜欢少年成了夜不能寐之时最矜持的心事,成了全世界都知道就他不知的秘密。

一次无意间经过篮球场,看到他了。我的感官系统明晰起来,我看到他的汗水自鬓间流下挺拔的脖颈,我看到他在剧烈的呼吸,我能够感受到炙热的带着男孩子特有的草木青香的味道相隔20米准确的冲进我的鼻腔,我能感受到他肌肉发力时的亢奋与进球的欢呼。我的感官似乎失灵了,全世界就只有一个少年,一个汗水在后背上浸出小块椭圆的少年,一个奔跑跳跃的少年,一个鲜活生动的少年。我快要忍不住内心的喜悦与躁动,荷尔蒙尖叫着冲击我的脑神经。我呆呆的站着。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是啊,就是这样,我要穿越人海奔向你的身旁,只希望你知道,很久了,有个小姑娘曾如此真诚的喜欢你

我脑子里乱哄哄,压制太久的情思冲击着。我的手大概在发抖吧,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了。但是少年最终没有回头,他甚至不知道在拐角处有一颗炽热的心脏,年轻而青涩,跳动着,与他的心跳几乎重合。少年最终没有回头。我也没有朝前走。

我喜欢他,少年,但是我不卑微,亦不多情。我的欢喜与悲伤字字都与他有关,但他无需知道。他是无意穿堂风,却偏偏引山洪。我们次次在路上相遇,可是我一次都没有叫住过。这是我最大的骄傲。让美好继续美好,让年轻永远年轻,让青涩懵懂的喜欢永远干干净净。

这大概就是暗恋吧。这是泰戈尔和徐志摩都始料不及的。青春大多会发展成一场死伤千万的兵荒马乱,但由于我的忍应允了不公的折磨,我们的青春依然风平浪静。我也从未后悔过什么。知道么,少年,我见过苍山的云,洱海的雨。我见过峨眉的林里云兴霞蔚,雾水成露沾于衣襟。我听过柔橹轻软,声声如水,我看到过春风十里八里,又归于沉寂。这些实在是人生可喜,但都不如我15岁那年遇到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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