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者/安德烈 艾席蒙
吴妍蓉/译
那么,冬天做什么?
答案到了嘴边、我不禁露出微笑。他领会我的意思,说道:“别告诉我,是要等夏天来,对不对?”
我乐意被他看穿心思。相较于那些比他更早来我家的人,他会更快意会到“正餐苦役”。
“其实,一到冬天,这里会变得非常灰暗。我们来这里是为了过圣诞节,否则这里渺无人烟。”
“除了烤栗子、喝蛋奶酒之外,你们圣诞节在这里还做什么?”
他在逗我。和先前一样,我保持微笑。他都懂,也不说什么,于是我们笑了起来。
他问我平时都做些什么。我说打网球、游泳、晚上出去玩、慢跑、改编乐曲,还有阅读。
他说他也慢跑。一大早就出门。这附近去哪里慢跑?主要是沿着海边的步行道。如果他想看看的话,我可以带路。
就在我又有些喜欢他的时候,他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再说吧。或许吧。”
我把“阅读”放在清单的最末位,是因为我认为,到目前为止,以他表现出的任性与满不在乎,阅读对他来说应该是敬陪末座。但几个小时以后,当我知道他刚刚完成一本关于赫拉克利特的书,而“阅读”在他的生活中可能并非微不足道时,我才意识到,我必须机灵点,改弦易辙,让他知道我真正的兴趣跟他是一路的。然而令我心烦意乱的,并不是挽回自己形象所要耗费的一切,而是我终于,带着几许让人不快的担忧,迟迟省悟:无论当时,还是我们在铁轨旁闲聊时,我毫不掩饰,但也不愿承认的是,我一直在试图赢得他的心--------却徒劳无功。
我提议带他去圣贾科莫(访客都很喜欢那里),登上我们戏称为“死也要看”的钟塔顶端时,我不该笨到只是呆站在那里,连一句反唇相讥的话也没有。我原以为只要带他登上塔顶,让他看看这城镇,看看这片海,看看永恒,就能将他拿下。可是不然。又是一句再说吧!
但一切的开始也可能比我想的要晚了许多,在我浑然不觉的时候。你看见一个人,但你其实没真看到他,他还在幕后,正准备登场;或者你注意到他了,可是没有心动,也没有“火花”,甚至在你意识到某个存在或有什么在困扰你之前,你所拥有的六个星期就快成为过去,而他若非已经不在,就是即将离开。实际上,你在慌乱地接近自己也不知情的东西时,它已经在你眼皮子底下酝酿了数周,而且所有的征兆都让你不得不呼喊我想要。你会问自己:怎么没能早点明白?我一向清楚欲望为何物啊。然而,这次它悄悄溜过,不着痕迹。我喜欢他每次看破我心思时,脸上闪现的那一抹狡黠的笑,而我真心渴望的其实只是肌肤,只是肌肤。
他抵达后的第三天晚餐,我向客人解释我还在改编中的海顿《十字架上的基督临终七言》时,感觉他在盯着我看。那年我十七岁,因为是桌上年纪最小的,讲话可能最没人听,于是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尽可能将最多的信息暗藏于最少的字句中。我讲得很快,给人一种我说话总是慌慌张张。含糊不清的感觉。在解释完自己的乐曲改编之后,我感受到左边投来一東最热切的目光。我一阵狂喜,开始飄飘然;他显然有兴趣——他喜欢我。事情并没有那么困难嘛。但当我好整以暇,总算转身面对他,与他四目相接时,撞上的却是冷冰冰的怒目相向。那是玻璃般冰冷残酷、蓄有敌意、近乎残忍的东西。
这令我不安到极点。我何苦受这种罪?我希望他再对我好,再跟我一起笑,就像几天前在废弃铁轨那儿一样,或者就像那天下午,我向他解释B城是意大利唯一一个能让卡瑞拉( Corriere),也就是地方公交,载着基督一路飞驰不停的城镇。他立刻笑了出来,听出我在影射卡罗·列维的书。我喜欢我们的心像是在并肩而行的样子,我们总能立刻猜出对方在玩什么文字游戏,却到最后一刻才说破。
他会是个难处的邻居,我想,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想想吧,我差不多已经爱上了他的手、他的胸膛、他那双生来从未接触过粗糙表面的脚,还有他的双眸—当它们以另一种,更加温柔的目光注视你时,就像神子死而复苏,看再久也不厌倦,反而得一直盯着看,好知道为什么总看不腻。
我必定也曾经对他投去过同样带有恶意的目光。
有那么两天,我们的对话突然暂停。
即便在我们的卧房共有的长阳台上碰到,也是一味回避,只有应付了事的“你好” “早安”和“天气不错”,都是些无关痛痒的闲扯。
接着,没有解释,又恢复了原状。
今天早上我想去慢跑吗?不,不怎么想。那么,我们游泳吧。
新欢的痛苦、郁热和震颤,眼看就能获得的美满幸福,却仍在咫尺之外徘徊;在他身边总是坐立不安,怕领会错他的意思,担心失去他,遇事都要揣测再三;想要他也想被他要,使出各种诡计;架起重重纱窗,仿佛自己与世界之间立着不止一层的纸拉门;把本来就不算事儿的事情煞有介事鼓捣一番后又装作若无其事一一这些症状,在奥利弗来到我家的那个夏天,全都发生了。这些都印刻在那年夏天的每一首流行歌曲里,在他住下期间和他离开之后,我所阅读的每一本小说里,在暑热天里的迷迭香的气味以及午后发狂似的蝉鸣里—年年伴我成长的、熟悉的夏日气味与声响,那个时间却突然触动了我,奏出了一种独特变调,让那个夏天发生的事情晕染上永恒不变的颜色。
又或许一切始于他来的第一周:我狂喜着,他仍然记得我是谁没有忽视我,因此,我难得在去花园的路上与他擦肩而过时,不必佯装没注意到他。第一天早晨,我们一早就去慢跑,一路跑到B城再跑回来。第二天一早我们去游泳。接着,隔天,我们再次慢跑。我喜欢跟着还有很多货要送的牛奶货车跑,或跟着正准备好要开始做买卖的杂货商或面包师跑,或趁连个鬼影子也没有的时候沿着海岸跑,那时我家的房子看起来就像遥远的海市蜃楼。我喜欢我们俩并排跑,踩着同样的步伐,同时撞击地面,在岸边留下脚印;私下里,我多想再回到那儿,把脚轻踩在他留下脚印的地方。
每天交替的游泳、慢跑只不过是他读研究生时的“例行公事”。安息日那天他跑步吗?我开玩笑问道。他始终保持运动的习惯,生病也一样,必要时他会在床上运动。甚至前一晚跟刚刚认识的人上了床,一大早他仍然会去慢跑。他唯一一次没运动是因为做了手术。我问他为什么做手术,那个我发誓绝不再刺激他说出的答案,如同面露奸笑的弹簧玩偶般“啪”的一声弹向我。“再说吧。”
或许因为他喘不过气来,不想多说话,或许他只是想专心游泳或跑步、或许这可能是他激励我专心运动的方式--------完全没有恶意。
然而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有些令人既寒心又反感的阻碍,悄悄出现在我们之间。他好像是故意的,让我松懈,再松懈,然后使劲抽掉任何像是友谊的东西。
钢铁般冷酷的眼神总是一再回来。有一天,在后花园游泳池畔,我在那张已经成了“我的专属”的桌子旁练吉他,他就躺在附近草地上,我立刻认出那种凝视。我专注在指板上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看,等我突然抬起头来,想看看他是否喜欢我演奏的曲子,那眼神出现了:锐利、冷酷,像亮晃晃的刀刃,在被害人瞥见时旋即收回,并给我一个平淡的微笑,仿佛说:现在没必要隐藏。
要与他保持距离。
他一定已经注意到我被吓到了,为了安抚我,他问了我关于吉他的问题。我警戒心太强,无法坦诚回答他。听到我慌乱的回答,他或许怀疑我还有更多没表现出来的差错。“不要解释了,再弹一遍就是了。” “可是我觉得你讨厌这首曲子。” “讨厌?你为什么那么想?”我们争论个不停。“你弹就是了,好吗?” “同一首?” “同一首。”
我起身走进起居室,开着大落地窗,好让他听见我在钢琴上弹的同一首曲子。他跟我走到半途,然后倚着木窗框听了一阵。
“你改过。这不是同一首。你做了什么改动?”
“我只是用李斯特的即兴风格来弹。”
“再弹一次就是了,拜托!”
我喜欢他假装恼怒的样子,所以我又重新开始弹这首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