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终曲/第一章/回头不做,更待何时?》④

美国作者/安德烈  艾席蒙

吴妍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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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得对自己失望,想必我的表情也会看起来有点近乎不耐烦与无言的愤怒。我从没想过,他可能会误以为这些全是冲着他来的。

他一望着我,我就撇开目光,这或许也出于类似的理由:为了隐藏胆怯造成的紧张。我也从没想过,或许他认为我这样回避很失礼,才不时以敌意的眼神回应我。

我希望他没有从我的过度反应中察觉到什么,但那是另一回事。在躲开他的手臂之前,我知道我早已向他屈服,几乎像是贴了上去,仿佛要说:别停(就像那些大人,有人从他们身后经过时顺手揉了一下他们肩膀时常常会说的那样)。他是否注意到我不仅随时准备屈服于他,还想与他合为一体?

这也是我那晚在日记里所描述的感觉,我称之为“意乱情迷”。我为什么会意乱情迷?这种情感来得那么轻易吗?只要他碰我,我就双脚发软,意志全消?这是大家所说的“如奶油般融化”吗?

我为什么不愿意让他知道我有多容易融化?因为害怕后果?怕他笑我?怕他到处说?怕他拿我太年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当借口,因而置之不理?或者如果他有那么点起了疑心,他或许会像所有起疑心的人那样,想要采取行动?我希望他行动吗?或者我宁可一辈子渴望,只要双方继续这种你来我往的猜谜游戏:不知道,知道,不知道?保持沉默就是了,什么都别说;如果你不答应,也别拒绝,就说“再说吧”--------大家不都这么做吗?即便同意,也要来句模糊的“或许吧”,表面看来像是拒绝,隐藏的真意却是:拜托,请再问我一次,再多问一次。

回忆那年夏天,我不敢相信在我费尽心思去想如何与“欲望之火”和“意乱情迷”共存之时,犹能注意到生活中美好的时刻。意大利的夏季。午后一两点的嘈杂蝉鸣。我的房间。他的房间。把全世界隔绝在外的阳台。微风追随花园里的水汽,沿着楼梯往上吹进我的房间。那年夏天我爱上钓鱼,因为他爱。爱上慢跑,因为他爱。爱上章鱼、赫拉克利特和《特里斯坦》。那年夏天我听鸟唱歌,闻植物的气味,感觉雾气在阳光普照的温暖日子里从脚下升起,而我敏锐的感官总是不由自主地全涌向他。

我大可否认许多事——否认我渴望碰触他在太阳下富有光泽的膝盖和手腕,那种黏稠的光泽是我很少见到的;否认我爱他的白色网球裤上似乎总有洗不掉的土黄色,经过几周的耳鬓厮磨,已经化为他的肤色;否认他每日愈发金黄的发色,在早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已经闪耀着阳光的金色;否认大风吹起时,在游泳池畔,他那件宽松的蓝色衬衫在风中如波浪般鼓胀着飘动起来,那里面一定隐藏着只是想想就能令我震颤的体味和汗味。我可以否认这一切,相信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他脖子上的金项链和带有金门柱圣卷的大卫之星告诉我,还有比我对他的渴望更具吸引力的东西,因为这条项链将我们联系在一起,提醒我尽管其他的一切都在合力证明我们是最不相似的存在,但至少这一点超越了一切差异。几乎是他到来的第一天,我就看到他脖子上那颗大卫之星。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什么令我迷惘、让我渴求他的友谊,甚至希望找不出他惹人讨厌的毛病;那比我们渴望从彼此身上得到的任何东西还要广大,所以也凌驾于他的灵魂、我的身体或尘世本身之上。凝视他脖子上的大卫之星以及表明身份的护身符,就像在凝视我、他以及我们俩体内承继祖先的、永恒不朽的部分,祈求从千年沉睡中重燃和被召回。

令我不解的是,他似乎不在乎也没发觉我也戴了一颗大卫之星。就像他或许不在乎,或者没注意到我的眼神总在他泳裤上游移,想分辨是什么使我们成为荒漠里的兄弟。

除了我的家人之外,踏足B城的犹太人或许只有他了。但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从一开始就展露给人看。我的家人不怎么彰显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而是像世界各地的几乎所有人一样,放在衬衫里,不加隐藏却保持低调——借用母亲的话来说,我们是“谨慎的犹太人”。奥利弗敞着衬衫领口,宣告项链所代表的犹太信仰,以及直接骑上家里的自行车进城,都令我们震惊,同时也让我们知道,我们也可以那样,而且不会遇上麻烦。我几次试着学他那样出门,可是我太沉浸于自我的感觉里了,像一个光着身子在更衣室走动的人,原是想让自己更加自然,到头来却被自己的裸体勾起了性欲。由于压抑的羞耻感多过自大的心态,我试着在城里以静默的虚张声势炫耀犹太信仰。而他则不然。他并非从没想过在天主教国家,犹太人身份意味着什么,或犹太人的生活是怎样的。偶尔在漫长的下午,趁着一家老小和客人都晃晃悠悠到空卧房里休息几个小时的时候,我们会抛开工作,愉快地聊天,而我们讨论的正是这个话题。他在美国新英格兰的几个小镇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很清楚身为犹太人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感受,但犹太信仰带给我的困扰从不发生在他身上,也并不会在他独处或面对世界时,给他带来那种永恒又形而上的不安。犹太信仰甚至并不包含那些有关相互救赎的兄弟关系的、玄妙而未言明的美好预言。或许出于这个理由,犹太人身份对他不构成困扰,他也不需要时不时就此烦忧一下,不像小孩子经常抠伤疤一样,盼望疤痕早些消失不见。身为犹太人对他而言不是问题。他很能接受自己,就像他接受自己的身体,接受自己写的书,接受自己古怪的反手拍动作,接受自己选择的书、音乐、电影和朋友。他不介意搞丢获奖得来的万宝龙钢笔。“我可以自己买支一模一样的。”他也不介意批评。他拿了几页引以为傲的文章给我父亲看。父亲告诉他,他对赫拉克利特的见解很精彩,但是立论还须加强,他必须接受哲学家思想中的悖论本质,而不是一味找理由去消解悖论。于是他接受立论还须加强的意见,也接受悖论,再重起炉灶-------他不介意从头开始修改文章。他邀请我的小姨半夜单独开我们的汽艇去gita,也就是兜风。小姨拒绝了。没关系。几天后他再试一次,再度遭拒,他同样不以为意。小姨也无所谓,若是再多住一周,她或许就会答应半夜出海去兜风,甚至玩到天亮。

在他刚到的那几天,只有一次,我感觉到这个二十四岁青年,任性却非常能适应环境,生性闲散,水淹到背也能不急不忙,从容应对,生活中的琐事怎么样都行,但实际上对人对事,都有非常机敏、冷静和精明的判断。他的言行无一不经过预先考虑。他看穿了每一个人,但他之所以能看穿,正是因为他在别人身上最先看到的,恰恰是他在自己身上已经看到却不愿被人发现的东西。我的母亲有一天吃惊地发现,他是个扑克牌高手,每周约莫有两晚会溜进城去“玩几把”。原来这就是他抵达当日就坚持要去银行开户的原因,当时还令我们很是惊讶。因为我们的住客多半身无分文,从来没人拥有过本地银行的账户。

某天午餐时,父亲邀请了一位年少时对哲学稍有涉猎的记者,这位记者想证明虽然他从没写过关于赫拉克利特的文章,但还是能针对太阳底下的任何事与人进行辩论。这记者与奥利弗完全合不来。事后,父亲说那记者“很机智,也很聪明”,奥利弗却打断问道:“您真的这么想吗,教授?”奥利弗不了解我父亲,他虽然个性随和,却未必喜欢别人反驳他的意见,更讨厌别人称他“教授”,即使他对这两件事往往悉听尊便。“是,我是这么想的。”父亲对自己的见解颇为坚持,奥利弗却模仿那记者正经八百的样子说道:“我恐怕难以荷同。我认为他妄自尊大、迟钝、笨拙又粗野,有点哗众取宠,那是因为他完全无法有理有据地讨论一件事。怪腔怪调这一点实在太过火了,教授。大家被他的幽默逗笑,不是因为他有趣,而是因为他无意间流露出了企图有趣的渴望。他只不过是用幽默来拉拢自己无法说服的对象而已。”

“你说话的时候看着他,他却总是撇开目光,没专心聆听,他只想趁忘记以前,赶紧说出你发言时他在心里演练过的话。”

除非他自己已经很熟悉同样的思维模式,不然怎能凭直觉去洞悉别人的想法呢?除非他自己以前也这么做过,不然怎能察觉到别人内心那么多隐秘的曲折呢?

令我讶异的不仅是他惊人的识人天赋,能够去探寻、发掘出其人格的精确轮廓;还有,他对事物的直觉能力与我简直难分伯仲。原来这才是我难以自已地被他吸引的原因,凌驾于欲望、友谊和共同的信仰之上。“去赶场看部电影如何?”一天晚上,大伙儿聚在一起时,他脱口而出,仿佛突然想到了好点子,来排解夜晚枯守屋子的无聊。奥利弗才来没多久,在城里也没熟人,我似乎是他的最佳观影同伴。但是奥利弗这随口一问,显得突兀,仿佛想让我们认为他几乎不在看电影上花钱,而且其实很乐意在家里修改文章。他提议时那种随兴的语调,也是在向我的父母示意:他不是真的想去看电影。但是,他轻松活泼的说话方式,也只是想在不让我起疑心的情况下,帮帮我,因为他之前听到,我父亲在餐桌上抱怨我看上去有点阴郁,病恹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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