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前面两篇文章的基础后,我们来谈一谈在JS中创建对象的几种方式。
建议大家先预习下先前的两篇博客:
稳扎稳打JavaScript(一)——作用域链
稳扎稳打JavaScript(二)——图解对象内存模型
在JS中,创建对象的方式有很多,而且各有千秋,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的业务需求选择不同的方式。
这是创建对象最为简单的方式。
工厂模式的思想是:将对象构建的过程封装在一个函数中。这个函数能创建一个对象,并为他进行初始化赋值,最后返回这个对象。若要新建对象,调用这个工厂函数即可。
// 工厂函数
function createPerson ( name, age ) {
var object = new Object();
object.name = name;
object.age = age;
object.getName = function(){
return object.name;
}
return object;
}
// 创建对象
Person perosn = createPerson("柴毛毛", 18);
这种模式唯一的优点就是逻辑简单。
function Person( name, age )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getName = function(){
return this.name;
};
}
通过new来创建对象:
var person = new Person("柴毛毛",18);
当构造函数所在的外层函数执行结束后,JS引擎就会为这个构造函数创建两样东西:
这个过程结束后,内存中会产生两个与构造函数相关的对象,分别是构造函数对象 和 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他们之间通过属性constructor和prototype相互关联。
这个过程结束后,新对象的创建过程就结束了。
可以知道对象的类型。
通过2.3我们知道,实例对象中的constructor属性指向了它的构造函数,proto属性指向了它的原型对象,因此完全可以确定该对象的类型。
我们已经知道,当一个函数(暂且叫son函数)的外层函数(father函数)执行结束后,JS引擎会为son函数创建两个相关的对象,分别是 son本身的函数对象 和 son的原型对象。并且这两个对象之间通过属性constructor和prototype相互关联。
当通过new创建对象时,这个对象中的constructor属性 和 proto属性分别会指向 函数对象 和 原型对象。
原型模式中的“原型”就是函数的原型对象。
正因为原型对象拥有3.2所提高的两个特点,因此它可以存储某一类型的共有属性和方法。
这样每个对象就不必重复定义函数了,并且能实现某些属性共享。
我们知道,每个通过构造函数的函数对象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指向它的原型对象,因此我们可以使用这个属性访问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并为它添加属性和方法,就像这样:
Person.prototype.getName = function(){
return this.name;
}
Person.prototype.school = "NJUPT";
在对象中使用原型属性和使用对象的普通属性一样,不需要任何额外操作:
var person = new Person("柴毛毛",18);
alert(person.school);
当访问person.school时,JS引擎首先从从person对象中找,若找不到,就顺着proto属性去原型中找。
对象无法修改原型中的任何属性!
若原型对象中有school属性,此时执行下列代码,只会在person对象中添加一个school属性,不会对原型属性有任何影响。
person.school = "BJUPT";
当再次访问person.school时,访问到的就是对象中的school。
只有delete person.school后才能再次访问到原型中的school。
PS:将person.school设为null、undefined并没什么卵用,person.school的结果将仍然是person对象中的school。
若原型对象中存在引用类型的属性,那么可以通过对象修改它:
Person.prototype.names = ["chai","mao"];
person.names.push("柴毛毛");
此时,原型中的names将变成[“chai”,”mao”,”柴毛毛”],并且该类型所有对象的names都将改变。
使用原型模式,首先得创建一个构造函数,然后在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上添加属性。
function Person () {}
Person.prototype.属性名 = 属性值;
Person.prototype.函数名 = function(){
// ……
}
var person = new Person();
由于原型对象被同一类型的所有对象共享,因此可以将函数 和 共享变量 定义在原型上,从而能避免重复创建对象,节约内存空间,并且能实现变量的共享。
也正是因为原型拥有被同一类型的所有对象共享的特点,因此如果将所有属性都定义在原型上,那么就不存在对象的实例属性了。
通过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只有实例属性,没有共享属性;而通过原型模式创建的对象只有共享属性,没有对象的实例属性;因此可以把这两种模式结合起来,取长补短。
// 在构造函数中定义实例属性
function Person (name,age){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 在原型上定义函数
Person.prototype.getName = function(){
return this.name;
}
Person.prototype.getAge = function(){
return this.age;
}
// 在原型上定义共享的属性
Person.prototype.school = "NJUPT";
var person = new Person("柴毛毛",18);
这种模式结合了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的优点:
这种方式就是为了解决上面方法“破坏了封装性”的问题的。
// 在构造函数中定义实例属性
function Person (name,age){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if ( typeof this.getName != "function" ) {
// 在原型上定义函数
Person.prototype.getName = function(){
return this.name;
}
Person.prototype.getAge = function(){
return this.age;
}
// 在原型上定义共享的属性
Person.prototype.school = "NJUPT";
}
}
var person = new Person("柴毛毛",18);
和原型模式+构造函数模式相比,增加了封装性,更利于理解代码。
一般都用这种方法,完美无缺点!
一般来说,定义“类”就使用原型模式,先前介绍的几种方式都是为了引出原型模式。
当我们要给JS原生对象扩充功能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原生对象的原型上添加新功能,由于原型上的属性被该类所有对象共享,因此我们就可以在旧对象上使用新功能。但这种做法太危险,假设现在你系统的Array类中没有distinct函数,然后你在Array.prototype上添加了个distinct函数;当你的系统扩展后,也许那个JS库中也向Array.prototype添加了个distinct函数,那你先前添加的那个函数将被覆盖掉,调用这个函数的代码将会出错。因此,不要向原生对象的prototype中添加任何属性!
但如果想要扩展原生对象的功能,就可以使用寄生构造函数模式。
function MyArray () {
var array = new Array();
array.distinct = function () {
// ……
}
array.sort = function () {
// ……
}
return array;
}
定义方式和工厂模式类似:
方式一:直接调用
var array = MyArray();
方式二(推荐):使用new
var array = new MyArray();
为了体现它是一个对象创建的过程,增强可读性,因此建议你仍然使用new来创建对象,那有人不禁要问:这个构造函数违背了构造函数的规则呀,不仅显示创建了一个对象,还显示调用了return语句,难道new调用它仍能正确执行吗?
当然可以!通过new执行一个函数时,JS都会首先创建一个对象,再执行函数中的代码,最后如果没有return语句,就会自动return刚才创建的那个对象;如果有return语句,那么就返回return后面指定的对象。
因此,在这里通过new调用MyArray时,JS引擎会创建一个默认的Object对象,并且将它的proto、constructor分别指向MyArray.prototype和MyArray,然后执行自身的代码。谁知在执行自身代码的过程中又创建了个新对象,并且给新对象添加了属性,最后还返回了这个对象。因此,通过这种模式创建的对象,它的proto、constructor仍然指向Array,因此它的类型是Array,而非MyArray。
由于this、new等关键字会导致安全漏洞的发生,因此若系统安全性要求很高的话就不能使用这些语法,此时若要创建对象就得使用稳妥构造函数模式。
function Person ( name, age ) {
var object = new Object();
// object.name = name;
// object.age = age;
object.getName = function(){
return name;
}
object.getAge = function(){
return age;
}
return object;
}
注意这里被注掉的两行代码,对于安全级别较高的属性,不能直接挂载到object对象上(因为直接挂载到object上的属性可以被外界随意修改和访问),而是让它们以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构造函数中,若外界要访问和修改,则在object上添加访问和修改的函数,这样就可以在函数中对修改作限制。
我们知道,函数的局部变量存在于函数的变量对象中,一旦函数执行完成,变量对象中的值只能通过函数内部的闭包来访问。
不能通过new创建,只能当作普通函数调用。
var person = Person("柴毛毛",18);
最后为了体现完整性,我还是把最最最普通的几种对象创建方式加上。
var object = new Object();
object.xxx = xxx;
// ……
var object = {
xxx : yyy,
zzz : aaa,
……
};
这是JS语法糖,是为了写起来方便而添加的新语法本质上仍然是使用new Object创建对象。